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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這樣想的……可我又覺得那純粹是沒必要的折騰,我是說,你不覺得沒有婚禮更簡單、更省事嗎?我們得在登比結婚,因為他無法請假。”
“沒關係,”我安慰地說,“我會去登比的。”
2
光陰荏苒。戰爭仍在繼續。
我有許多事要做。每周在醫院工作兩整天和三個半天,星期六上午隔周去一次,其餘時間在家寫作。
我決定兩本書同時動筆。因為寫作同一題材常使人喪失新鮮感,這對寫作很不利。遇到這種情況就得把它放在一—邊,干點別的事,可是我沒其他事可干。我不想坐在椅子上冥思苦想。我相信,如果同時寫兩本書,不斷變換口味,工作會有新鮮感。這兩本書一本叫做《藏書室女屍之謎》,這是我已蘊釀好長時間的題目;另一本是《桑蘇西來客》,這是本反間諜小說,從某種意義上說是我第二本小說《暗藏殺機》的續篇,講的是湯米和塔彭斯的故事。湯米和塔彭斯的兒女這時已長大成人,他倆對於在戰時竟毫無人雇用他們感到心情煩躁。然而,他們這對已到中年的搭檔正以舊日的熱情在追捕間諜。
我在戰時寫作毫無困難。我認為這是由於擺脫外界干擾,進入創作境界的緣故。我可以在書中人物的世界中,咕噥著他們的對話,看著他們在我筆下的房間踱步。
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我的外孫馬修在柴郡我姐姐家附近的一家私人醫院裡出生。寵基像以前一樣喜愛羅莎琳德,她很高興能在小孩出世之前趕回來。
馬克斯這時去了北非。開始是在埃及,此時已在的黎波里,後來他又去了費贊沙漠。信件傳遞很慢,有時隔一個多月才收到他的信。我外甥傑克也去了伊朗。
史蒂芬·格蘭維爾仍在倫敦,有他在我很高興。有時他給我醫院打電話,帶我去他家吃飯。
一天,史蒂芬·格蘭維爾突然對我說:“我給你想個好主意。”
“噢,什麼好主意?”
“我想讓你寫一部古埃及的偵探小說。”
“古埃及的?”
“對。”
“可我沒這個本事。”
“啊,你能行。根本沒什麼困難。一部偵探小說以古埃及為背景和以一九四三年的英國為背景,二者的難易程度不相上下。”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無論生活中哪個世紀,世界任何角落,人都具有某種共性。
“會很有趣的,”他說,“應該寫本這樣的偵探小說,喜歡看偵探小說和對那個時代有興趣的讀者能把這兩者合二為我仍說我力不從心,知識不夠。但是史蒂芬是個傑出的說客,到傍晚,他基本說服了我。
“你看了大量的埃及學著作。”他說,“你的興趣不僅僅局限在美索不達米亞吧?”的確,我過去最愛看的書就是布雷斯特德的《道德的熹光》而且在寫作關於埃赫那吞的劇本時,曾閱讀了大量有關埃及歷史的書籍。
“你要做的不過是選定—個時代,或者說是—個事件,一個特定的背景。”史蒂芬說。
我惶恐地感到這事就這樣定下來了。
“但是你得給我出出主意。”我信心不足地說,“給我提供當時的背景材料。”
“唔,”史蒂芬說,“這有一兩個事件或許用得著。”他從書架上抽出一本書,給我指出該讀的章節。隨後他駕車送我回到花園路我的家,說:“明天是星期六。你可以安心地在家把這本書看上兩天。看有什麼能啟發你的靈感的東西。”
我終於挑出了三處可能用得上的有趣章節,都不是特別著名的事件或著名的人物,因為我認為那樣常常使歷史小說留下過多的人工雕琢的痕跡。人們畢竟沒見過珀披國王或哈特舍普薩特皇后長得什麼樣。而詐稱知道則有狂妄之嫌。我完全可以把自己想像的人物置於那個時代背景上,而且只要對當時的風土人情和時代精神有足夠的了解,就會獲得成功。我選中的故事之一是發生在埃及第四王朝的事,另一個是相當晚了,大概是在萊米塞斯王朝晚期的事。
我最後決定採用的第三個情節是從最新出版的第十五王朝的一個嘎教①祭司的信中選取的——
①古埃教宗教的一種,認為靈魂不死。--譯註。
這些信件幾乎把——個活生生的家庭勾畫出來:父親是個吹毛求疵、固執己見的人、他對兒子們不聽話很生氣;兒子們中,一個唯唯喏喏缺少心眼;另一個脾氣暴躁,好擺闊氣。父親寫給兩個兒子的信是關於做父親的有義務撫養那個中年婦女的事。她明顯是一個多少年來寄人籬下的窮親戚,家庭的長輩們總是待她很好,而孩子們成人以後就厭惡她,因為她常常撥弄是非。
老人家定下規矩,應該如何用油,怎樣吃大麥。他們不會讓任何人在糧食質量上做手腳。整個家庭在我腦海里愈來愈清晰。我增寫了一個女兒,並且從其他章節中摘錄了一些細節,兒子娶了個新媳婦卻被老公公迷上了。另外又增加了——個嬌慣的男孩子和一個貪婪又精明的祖母。
我激動地開始動筆。那時手頭沒有其他作品。《十個小黑鬼》在聖詹姆斯劇場演出場場成功,直到這個劇場被炸毀;而後又到劍橋演出了幾個月。
毫無疑問,我是被史蒂芬逼著寫這篇小說的,他就是這種人。
在以後的幾個星期以及後來的幾個月里。我不斷地對他說:他肯定會對勸我寫這種小說感到後悔。我接連不斷地給他打電話,索要資料。他對我說,這些資料得花上他好長時間翻上八大本書才找得到。
“史蒂芬,他們都吃些什麼?他們吃肉怎麼個吃法?他們在特殊的宴會上有沒有特別的食品?男人和女人是不是一起吃飯?他們的臥室是什麼樣的?”“啊,親愛的,”史蒂芬抱怨著,隨後只好去查找,他對我說,要學會從很少的描述中想像出許許多多的事情來。書中有吃烤蘆雀串的場面,有吃麵包、採摘葡萄的場面等等。無論如何,我要使書中關於那個時代的日常生活的描寫讀來可信。而這時,我又產生了幾個問題。
“他們是在餐桌前吃飯,還是席地而坐?女人是否有單獨的房間?他們把亞麻衣服放在箱子裡還是擱在小櫥中?他們的房子是什麼形狀的?”假如我認為自己在書中的某些描寫是對的和符合事實的,我決不會輕易地改動。我今天重讀這本書時,很想重新改寫結尾部分,這表明對自己作品的不滿意。但是,我一直對自己給史蒂芬帶來了那些麻煩以及他敦促我寫這本書的想法而由衷地感謝他。無論如何,這本名為《死亡終局》的書如期寫完了。
不久之後,我寫了一部得意之作——一個全新的瑪麗·韋斯特馬科特,她的影象一直在我腦海里,我早就想把她寫出來。這是一位有個性的女人,她就是她,然而她卻總是被人誤解。通過她自己的所做所為和對她思想感情的描寫,讀者會發現這一切。她好像不斷地與自身重逢,而不是在認識自我,她由此而變得愈來愈局促不安。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由於她有生以來第一次無人陪伴,在真正寂寞中度過了四五天的時間。
“沒關係,”我安慰地說,“我會去登比的。”
2
光陰荏苒。戰爭仍在繼續。
我有許多事要做。每周在醫院工作兩整天和三個半天,星期六上午隔周去一次,其餘時間在家寫作。
我決定兩本書同時動筆。因為寫作同一題材常使人喪失新鮮感,這對寫作很不利。遇到這種情況就得把它放在一—邊,干點別的事,可是我沒其他事可干。我不想坐在椅子上冥思苦想。我相信,如果同時寫兩本書,不斷變換口味,工作會有新鮮感。這兩本書一本叫做《藏書室女屍之謎》,這是我已蘊釀好長時間的題目;另一本是《桑蘇西來客》,這是本反間諜小說,從某種意義上說是我第二本小說《暗藏殺機》的續篇,講的是湯米和塔彭斯的故事。湯米和塔彭斯的兒女這時已長大成人,他倆對於在戰時竟毫無人雇用他們感到心情煩躁。然而,他們這對已到中年的搭檔正以舊日的熱情在追捕間諜。
我在戰時寫作毫無困難。我認為這是由於擺脫外界干擾,進入創作境界的緣故。我可以在書中人物的世界中,咕噥著他們的對話,看著他們在我筆下的房間踱步。
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我的外孫馬修在柴郡我姐姐家附近的一家私人醫院裡出生。寵基像以前一樣喜愛羅莎琳德,她很高興能在小孩出世之前趕回來。
馬克斯這時去了北非。開始是在埃及,此時已在的黎波里,後來他又去了費贊沙漠。信件傳遞很慢,有時隔一個多月才收到他的信。我外甥傑克也去了伊朗。
史蒂芬·格蘭維爾仍在倫敦,有他在我很高興。有時他給我醫院打電話,帶我去他家吃飯。
一天,史蒂芬·格蘭維爾突然對我說:“我給你想個好主意。”
“噢,什麼好主意?”
“我想讓你寫一部古埃及的偵探小說。”
“古埃及的?”
“對。”
“可我沒這個本事。”
“啊,你能行。根本沒什麼困難。一部偵探小說以古埃及為背景和以一九四三年的英國為背景,二者的難易程度不相上下。”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無論生活中哪個世紀,世界任何角落,人都具有某種共性。
“會很有趣的,”他說,“應該寫本這樣的偵探小說,喜歡看偵探小說和對那個時代有興趣的讀者能把這兩者合二為我仍說我力不從心,知識不夠。但是史蒂芬是個傑出的說客,到傍晚,他基本說服了我。
“你看了大量的埃及學著作。”他說,“你的興趣不僅僅局限在美索不達米亞吧?”的確,我過去最愛看的書就是布雷斯特德的《道德的熹光》而且在寫作關於埃赫那吞的劇本時,曾閱讀了大量有關埃及歷史的書籍。
“你要做的不過是選定—個時代,或者說是—個事件,一個特定的背景。”史蒂芬說。
我惶恐地感到這事就這樣定下來了。
“但是你得給我出出主意。”我信心不足地說,“給我提供當時的背景材料。”
“唔,”史蒂芬說,“這有一兩個事件或許用得著。”他從書架上抽出一本書,給我指出該讀的章節。隨後他駕車送我回到花園路我的家,說:“明天是星期六。你可以安心地在家把這本書看上兩天。看有什麼能啟發你的靈感的東西。”
我終於挑出了三處可能用得上的有趣章節,都不是特別著名的事件或著名的人物,因為我認為那樣常常使歷史小說留下過多的人工雕琢的痕跡。人們畢竟沒見過珀披國王或哈特舍普薩特皇后長得什麼樣。而詐稱知道則有狂妄之嫌。我完全可以把自己想像的人物置於那個時代背景上,而且只要對當時的風土人情和時代精神有足夠的了解,就會獲得成功。我選中的故事之一是發生在埃及第四王朝的事,另一個是相當晚了,大概是在萊米塞斯王朝晚期的事。
我最後決定採用的第三個情節是從最新出版的第十五王朝的一個嘎教①祭司的信中選取的——
①古埃教宗教的一種,認為靈魂不死。--譯註。
這些信件幾乎把——個活生生的家庭勾畫出來:父親是個吹毛求疵、固執己見的人、他對兒子們不聽話很生氣;兒子們中,一個唯唯喏喏缺少心眼;另一個脾氣暴躁,好擺闊氣。父親寫給兩個兒子的信是關於做父親的有義務撫養那個中年婦女的事。她明顯是一個多少年來寄人籬下的窮親戚,家庭的長輩們總是待她很好,而孩子們成人以後就厭惡她,因為她常常撥弄是非。
老人家定下規矩,應該如何用油,怎樣吃大麥。他們不會讓任何人在糧食質量上做手腳。整個家庭在我腦海里愈來愈清晰。我增寫了一個女兒,並且從其他章節中摘錄了一些細節,兒子娶了個新媳婦卻被老公公迷上了。另外又增加了——個嬌慣的男孩子和一個貪婪又精明的祖母。
我激動地開始動筆。那時手頭沒有其他作品。《十個小黑鬼》在聖詹姆斯劇場演出場場成功,直到這個劇場被炸毀;而後又到劍橋演出了幾個月。
毫無疑問,我是被史蒂芬逼著寫這篇小說的,他就是這種人。
在以後的幾個星期以及後來的幾個月里。我不斷地對他說:他肯定會對勸我寫這種小說感到後悔。我接連不斷地給他打電話,索要資料。他對我說,這些資料得花上他好長時間翻上八大本書才找得到。
“史蒂芬,他們都吃些什麼?他們吃肉怎麼個吃法?他們在特殊的宴會上有沒有特別的食品?男人和女人是不是一起吃飯?他們的臥室是什麼樣的?”“啊,親愛的,”史蒂芬抱怨著,隨後只好去查找,他對我說,要學會從很少的描述中想像出許許多多的事情來。書中有吃烤蘆雀串的場面,有吃麵包、採摘葡萄的場面等等。無論如何,我要使書中關於那個時代的日常生活的描寫讀來可信。而這時,我又產生了幾個問題。
“他們是在餐桌前吃飯,還是席地而坐?女人是否有單獨的房間?他們把亞麻衣服放在箱子裡還是擱在小櫥中?他們的房子是什麼形狀的?”假如我認為自己在書中的某些描寫是對的和符合事實的,我決不會輕易地改動。我今天重讀這本書時,很想重新改寫結尾部分,這表明對自己作品的不滿意。但是,我一直對自己給史蒂芬帶來了那些麻煩以及他敦促我寫這本書的想法而由衷地感謝他。無論如何,這本名為《死亡終局》的書如期寫完了。
不久之後,我寫了一部得意之作——一個全新的瑪麗·韋斯特馬科特,她的影象一直在我腦海里,我早就想把她寫出來。這是一位有個性的女人,她就是她,然而她卻總是被人誤解。通過她自己的所做所為和對她思想感情的描寫,讀者會發現這一切。她好像不斷地與自身重逢,而不是在認識自我,她由此而變得愈來愈局促不安。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由於她有生以來第一次無人陪伴,在真正寂寞中度過了四五天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