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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我們拿藥時,你們並不在場。從那一次之後,忍冬醫生就再也沒有在我們面前打開過皮包或拿出安眠藥。所以。甲斐跟你完全沒有機會看到安眠藥的形狀。”

  “原來如此,我以為醫生的皮包一定整理得井然有序,裝安眠藥的袋子大概會註明是安眠藥,所以,並沒有想太多。”

  “甲斐無法確定哪個是安眠藥,再把藥偷出來,所以,他不可能是殺死蘆野的兇手。”我向很滿意地看著我們對話的少年望去,繼續說,“可是,第一幕——殺死榊的兇手是甲斐吧?”

  “應該是他。”彰毫不猶豫地回答說,“我看過榊的屍體跟現場的狀況,也大略知道各位對這個事件的意見,還有各位所採取的行動。”

  我看了拿著槍的的場小姐一眼。案發後,她突然接近我們,就是為了這個目的。恐怕她現在也還是彰的家庭教師吧。為了把跟案情相關的詳細情報告訴彰,她才潛入我們之中為我們服務。

  還有——我把視線拉回到少年身上後,又開始在記憶中搜尋。那個時候——前天晚上我跟深月在大廳談話時,在那之前來到禮拜堂,被我發現而躲起來的彰,如果躲在走廊門外偷聽我們說話,那麼,那個時候他就會知道還有“另一個人”與8月的案件有關。

  “那麼,彰,”我問他,“你為什麼認為深月絕對不可能是甲斐殺的?”

  “剛才,槍中針對如何解除‘暴風雪山莊’的障礙,談了很多。大致上來說,可以分為兩種方法,一種是一開始就不要進入網中;另一種是‘從網中逃逸’。而且,他也說過,所謂‘從網中逃逸’就是加入不可能是兇手的集團中。”彰看了槍中一眼,又繼續說:“我想還可以再加上一種方法,那就是:不是兇手的人,在被確定不可能犯案後,趁機犯下新的案子。”

  “不是兇手的人……”我像鸚鵡般重複著少年的話,突然,我想到了一句話。“‘搭便車殺人’嗎?”

  “對,沒錯。”

  “的確,只要案件是在同一個主題下發生的,我們自然會認為是同一個兇手做的。”

  “對,只要沿用北原白秋的《雨》這個主題,大家就會認為是最初那個兇手所做的。也就是說,把自己的罪嫁禍給‘第一個兇手’。”

  “可是……”

  “怎麼了?”

  “這個兇手——也就是‘第二個兇手’,也可能適得其反,不得不連同第一個兇手的罪都背起來啊。”

  “搞得不好,當然會這樣。所以,‘讓大家確認他絕對不可能是兇手’,是非常重要的關鍵。”

  “啊,原來如此。” 棒槌學堂·出品

  “例如,只要在第一個案件,以及接下來的案件中,製造出完整的不在場證明就行了。當自己要搭便車殺人時,如果知道前一個兇手是誰,就可以積極布置現場,把罪推給那個人。”

  “你是說,還可以殺死那個人滅口,再偽裝成自殺的樣子?”

  名望奈志插嘴說,我們兩個相對互望後,幾乎同時把視線轉向了槍中,像被什麼吸引了一般。

  槍中剛才狠狠瞪著少年的模樣,已經不見了,他微微低著頭,把嘴唇抿成一條線。難道彰所說企圖“搭便車殺人”的“第二個兇手”就是槍中?我的疑惑直直指向了他。可是,懷疑歸懷疑,還是很難相信,也不願去相信。

  彰所說的,畢竟也是一種可能性而已;只因為槍中在第一幕榊被殺時,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如此而已。這樣的判斷未免太輕率了,如果理由只是第一幕的不在場證明,那麼,我鈴藤也跟他處於相同的條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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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死榊的是甲斐,最後像自殺般被殺害的也是甲斐。”名望奈志抓著尖尖的下顎,一臉正經地說,“可是,殺死深月的不是甲斐,也就是說被‘第二個兇手’冠上了多餘的罪名,還慘死在第二個兇手手中。”

  “那麼,彰,”我接著提出理所當然浮現的疑問,“第二幕呢?你認為是誰殺了希美崎?是甲斐,還是事件的‘第二個兇手’?”

  “這個嘛,”少年用左手拿著的拐杖,輕輕敲了一下地板,“好,現在就讓我們來回想第二幕。這次就請教名望奈志先生吧,您還記得那個事件嗎?”

  少年的語調跟父親有幾分神似,穩健而且威嚴,聽起來跟他俊秀的容貌與聲音非常不協調,卻又好像很相稱。

  “當然記得,”名望用前所未有的緊張聲音說,“第二幕的舞台在湖上的……”

  “那個叫‘海獸噴水池’。”

  “對,蘭被勒斃的屍體,就是在那裡被發現的。雖然無法推定出死亡時間,但是,深月在凌晨2點時,看到走道上的燈亮著。兇器是倉庫里的尼龍繩,並且模仿《雨》的第二段歌詞,用這個家裡的信紙折成紙鶴,夾在屍體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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