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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受害人——鹿島亞佐美吧?那不就是指案件嗎?”

  “我對案件沒興趣。”渡來說道。

  “沒興趣?”

  “沒興趣,或者說……是因為我已經了解了,我不了解的是亞佐美啊,亞佐美。”

  不知道這人在說什麼。

  “也就是說,你對受害者個人有興趣了?”

  “是興趣嗎?”

  “受害者的個人信息就更不應該泄露了,就算你是她的故人也一樣。人都是有尊嚴的,你這人到底怎麼想的啊!”

  “那是個人信息——嗎……”

  “是個人信息。你是想知道鹿島亞佐美的事吧?那可不行。”

  “不行——嗎?我還找了亞佐美的母親、男友、朋友、上司他們打聽過。”

  “你、你說什麼?”我回問道。

  “什麼‘什麼’,因為我想知道啊,我又不是去採訪。”

  “不是去採訪?那麼只是出於單純的興趣所以你才這麼幹的?”

  “單純的?還有不是出於單純的興趣嗎?”

  “不是,我是說這不是因為你的工作吧?”

  “工作?我不是說了我沒工作嘛。”渡來雙手舉過肩一攤,肩膀一聳,“現在我是個無業游民。”

  “你這個人太不像話了。”

  這是個讓人頭疼的男人,可不能放著不管。

  “你這是幹什麼?看了報紙或電視知道了受害人的事,所以就去幹這種像狗仔隊一樣的工作嗎?”

  這世上有各種各樣的人。

  善良的普通老百姓,雖然說是善良,但未必就正常。不,有時候也不能說得上善良。

  例如有些人就是受害人狂熱者,他們喜歡那些犯罪中的受害人或是遇到事故的人,並不是感到難過、同情或者是義憤什麼的。

  是喜歡。

  還有會對受害人的照片產生性興奮的不像話的傢伙,這種人只能說是腦子壞掉了。就算對被殺掉的女性產生性慾,對方已經不在這個世上了,有什麼用,真是不正常。

  真不正常。

  我以前待過的另一家警局,曾經有個男人,專門收集管轄區內的遇到交通事故的少年的遺體照片和受傷的少年照片。也不知道他是怎麼收集到的,居然收集了超過一千張的照片。

  這可以說是——心理變態吧。但是就憑他持有這些照片,又不能對他怎麼樣。如果是公布到網絡上的話還能去舉報,但是如果只是自己偷偷看的話,又無法立案。散播未成年人淫穢物品也是不被允許的,但是這種做法更讓人覺得噁心。

  然而,既不能逮捕,也不能送交檢察院。

  就算他具有反社會性的性傾向,但只是具有的話是不會構成犯罪的——變態並不等於犯罪者。

  這傢伙也是這類人吧。

  受害人鹿島亞佐美確實算是個美女。

  雖然我只看過遺體,沒有什麼實際感受,不過在報導中使用的照片都拍得很漂亮,而且都帶著微笑,微笑的照片更顯出一絲紅顏薄命的淒涼感。

  就算笑得多燦爛——也已經不在人世了。

  是的,她已經死了。

  “鹿島小姐已經被殺了。雖然我不知道你是什麼感覺,我也沒興趣知道,不管你是怎麼想的……並不是只要不觸犯法律就什麼事都能做了。你有考慮過受害人的家屬和朋友們的感受嗎?”

  我自己曾考慮過這些嗎?

  ——我想著。我不是曾經被教導過,如果考慮這些東西的話就沒辦法向相關人員詢問案件情況了嗎?根本沒法保證犯人並不在受害人的家人之中。如果在進行調查時帶著同情心,就想著幫助他們,眼睛會被蒙蔽。我們需要的是事實,是正確地找出真相,戴著這種有色眼鏡,會給調查造成干擾。

  其實上周才發生了年幼的孩子被殺害的殘忍案件,最後發現,其實呼天搶地地哭得快背過氣去的母親才是真正的兇手。

  那副悲傷的模樣讓周圍人看著都忍不住流下同情的淚水。我想,她大概並不是在演戲,應該是真的很悲傷吧,但她並沒有後悔吧,那個女人已經忘記了人是自己殺的事實了。

  所謂人類就是這樣的。

  但是……

  “親人離世是外人根本沒法揣測的大事。你不是警察,居然就冒冒失失地跑到別人面前去。”

  ——搞什麼。

  ——請考慮考慮家屬的感受。

  ——那種公辦公事的語氣真讓人來氣。

  ——居然問得出這種話,你還是人嗎?

  是人啊。

  雖然是人,也是警察。

  想要抓到殺了你親人的兇手。

  所以就算不願意也要問不是嗎?

  這種事我也不想問啊。

  很不想的。

  真是的。

  我都不想幹了,甚至不想再幹警察這行了。儘是這些事情,但是,卻無可奈何。就算被人討厭,被人鄙視,必須要問的事情如果不問的話,必須知道的事情如果不知道的話,就沒法進行調查了,也沒法逮捕犯人送交檢察院了,所以……

  ——你把我當成犯人嗎?

  ——開什麼玩笑,我可是受害人啊。

  ——居然懷疑受害人的家屬,太沒禮貌了吧。

  ——我要告你,根本不把人當人看。

  ——別讓我再想起來了,你這個……

  ——畜生。

  這是那個女人——受害人的母親所說的話,那個女人對我說了這些話。

  確實是這樣。不僅是那個女人,有不少人都會這麼想。

  但是,那要怎麼做才行?

  這是無可奈何的。

  我是警察,這是我的工作。

  警察會遭人討厭,遭人討厭就是我的工作。不,這並不是遭人討厭的職業。也有不遭人討厭的警察吧,不,我想應該是大有人在。但是,如果想要忠實地履行職責,並迅速且切實地取得成效的話——首先就要遭人討厭。

  如果不被人討厭的話就沒法展開調查。

  被加害人討厭那是不用說的,還得受到受害人和相關人員的討厭。

  同一件事情要做無數次詢問。

  對方不願意說的話也一定要讓他說出來。

  我們擁有被允許對他人隱私追根究底的特權。

  我們鞋也不脫就貿貿然闖入別人的內心世界,翻箱倒櫃地四處亂找,尋找對方不願為人所知和已經遺忘的東西,一件一件地質問,並且不停地重複,不停不停地重複。

  如果不這麼做就沒辦法展開調查,就沒辦法找到罪犯,就沒辦法維護社會穩定。

  因此,正因為是這樣想的,才帶著被人討厭的覺悟開展工作。不允許有錯誤,不允許有虛假和不正當,必須慎之又慎。

  所以——會被人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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