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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A的父親應該在工廠上班,況且在這樣的鄉下地方,也不可能不掛招牌地經營服飾出租店。「或許是親戚的衣服寄放在這裡也說不定。」我這麼想,關上紙門,接著伸手準備打開隔壁房間的門。
我有點心虛。可是我心想,「反正又沒人在,看一下房間也不會怎樣吧。」
打開門一看,那是一間整理得十分整潔、約六張榻榻米大的房間,有床鋪、書桌和小架子,跟A的房間是天壞之別。「什麼嘛,為什麼不用這個房間呢?」我詫異地想,但隨即改變了想法。這應該是別人的房間吧,這怎麼看都是女孩子的房間。可是我總覺得哪裡怪怪的。我嗅到一股臭味。該說是灰塵的味道嗎?是有點像廚餘的那種氣味。我直覺認為這個房間沒有人使用。仔細一看,書桌上也積了一層灰塵,空氣窒悶。
此時我發現書桌上擺了一個金屬盒子。
我忽然興起一股說不出的古怪感覺,悄悄進了房間。走近一看,那是海苔的罐子。標籤已經撕掉了,不過是個方形扁平的銀色罐子。
我被一股強烈的誘感驅動,拿起了那個罐子。
一陣咕嘟嘟的聲響,裡面好像裝著液體。
我把罐子放回桌上,慣重地打開蓋子。蓋子很難開,可是不能弄出聲音被A發現,而且要是動作太粗魯,把裡面裝的東西潑出來就糟了,所以我一點一點地扳開。打開一看,我先是聞到一股非常不舒服的臭味,是一種東西腐敗的腥臭味。
罐子裡面裝著污水,浸著一個像是大鳥的雛鳥般的東西。
感覺就像不小心打破孵化前的有精卯時掉出來的那種成長不完全的小雞(雖然我沒有看過實物)。不,似乎還泡著軟趴趴的條狀物或內臟之類的東西。房間裡陰陰暗暗的,而且我又很急,記不清細節了。一瞬間我以為那是小雞,但我沒看到鳥喙。
我聽到有人上樓的動靜,連忙蓋上蓋子,出去走廊。
就在我關門的幾乎同時,A出現了。「不好意思,可樂沒了,我泡了可爾必思。」A說完之後,看著我,表情僵住了,「你進去裡面了?」我搖頭,「沒有啊。這是什麼房間?」A應道,「沒什麼。」後來我們沒怎麼交談,雨勢也轉小了,所以我回家了。
後來我跟A的交情就這麼斷了,一方面也是因為大考在即。
A進了外縣市的私立學校,現在我們也沒有再連絡。A好像搬離家裡,在學校附近租房子住,不過A的家現在還在。我去親戚家的時候,曾經路過前面幾次,可是又不能按門鈴問A的家人那個罐子裡面裝著什麼?所以那個體驗就這樣一直是個謎。那究竟是什麼東西呢?(完)
這篇〈神秘的盒子〉可以單純當成一篇高中生稚拙的創作看待。的確,內容沒有稱得上故事的情節,也看不出主題。描寫也很平庸。當成小說來讀的話,結尾讓人覺得無疾而終。當然,我並不是在說這些要素——劇情、主題——是創作的必要條件,所以絕對不能因為這樣就說它稚拙,但就算撇開這些,也難說是一篇出色的小說吧。
如果是創作,就應該要有更符合創作的劇情發展或跳躍才像話。
另一方面,這篇〈神秘的盒子〉給人的印象,無疑十分接近最近開始被稱為「實錄怪談」的作品,這些作品的形式是「以事實為前提提供,或以事實為前提被接受(——因而在讀者心中喚起恐怖或類似的情緒)」。
可是這應該也只是碰巧如此罷了吧,並非刻意追求的結果。
比方說,以字母來代稱固有名詞的小說技巧,在當時算是一般嗎?那原本應該是為了「強調這並非虛構」而使用的一種技巧,在後來才開始被當成「將虛構偽裝成非虛構」的技巧大量使用。
換言之,會把這篇〈神秘的盒子〉當成「真人真事怪談」來讀,只是因為我們熟悉了娛樂作品所建構出來的「真人真事怪談」技巧,馬後炮地把它解讀成不同的東西罷了。
刊登它的文藝俱樂部這本冊子,雖然標榜文藝,但刊登作品幾乎都是一些近似身邊雜記的東西,類似小說的作品只有一兩篇。
文藝俱樂部不是創作同好團體的名稱,而是以作文為主的選修課程的成果集標題。大概是讓學生自由寫作,把交出來的作文全部刊登上去吧。
這篇作品〈神秘的盒子〉(即使有些粉飾與誇張)還是可以把它當成純粹的體驗記錄——作文來看吧。
當然,無法判別上面寫的內容是否為事實,但至少作者是在記錄親身體驗——是將它當成親身體驗在寫吧。
我想應該會有不少人疑惑把小學生跟高中生的作文放在一塊兒有什麼意義?其實乍讀之下感覺毫不相干的這兩篇作文是有關聯的。
我直接說結論吧。撰寫〈娃娃的樂器〉的小學生,就是(神秘的盒子)中登場的作者朋友——A這名人物。
好了……
這兩篇作文,並非正好落到我手中的。
它們是我的朋友費盡千辛萬苦尋覓而來的。
附帶一提,〈神秘的盒子〉的作者已在六年前去世,因此刊登時是向他的家屬徵求同意。
另一方面,寫下〈娃娃的樂器〉的人——A及他的家人,因為搬遷後的住址不明,無法取得連絡。
不過當時擔任A的級任導師的人還在世,我與他商量後,請他答應讓我刊登紅筆評語的部分。
後來我靠著級任導師的記憶進行調查,成功連絡上A的遠親,但對方說與A的家人已經失去連絡十年以上了,不知道他們現在的下落。不過由於從〈娃娃的樂器〉的內容應該無法看出特定的地點及年代,對方以不能補充足以查出作者身分的其他資訊為條件,答應讓我刊登作文。
那麼我的那個朋友(暫且稱他為B好了)為什麼要搜集這些作文呢?
B是A的大學同學。
還有,B會經住過文中提到的A的家。
以下是B的體驗。這也同樣無法判別真偽。更重要的是,一切都只是B這麼感覺而已,物理上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B本身似乎也不清楚哪些才是現實。我將B說的話儘可能據實寫下。
不想參加成年禮——我當時是這麼想的。
所以才會故意跑去旅行。
算是漫無目的的旅程嗎?也沒那麼帥氣啦;要說是小小離家出走一下嗎?好像也不算。反正我就是不想待在家裡。你也知道,我這人沒什麼朋友,也沒什麼可以一起出去廝混的夥伴。
所以,我先提了錢,帶了一些錢在身上,一早留下字條,去了最近的車站。要去哪裡接下來再決走——大概就是這樣的感覺吧。離我家最近的車站是個破舊的小站。
結果我在月台碰到A了。
他住的公寓就在附近,我老家附近。我完全不曉得。
哦,我們沒那麼親。只是一起上過課而已。就跟你說我沒什麼朋友了,我也只是認得A的臉、知道名字而已。可是視而不見好像也不太好,所以我就跟他打招呼,稍微聊了一下。
A說他正要返鄉。他過年的時候好像要打工還是有別的事,沒有回家,所以打算大學開學前先回家一趟。哦,我們當然同年,所以A也是要參加成年禮的年紀。
我有點心虛。可是我心想,「反正又沒人在,看一下房間也不會怎樣吧。」
打開門一看,那是一間整理得十分整潔、約六張榻榻米大的房間,有床鋪、書桌和小架子,跟A的房間是天壞之別。「什麼嘛,為什麼不用這個房間呢?」我詫異地想,但隨即改變了想法。這應該是別人的房間吧,這怎麼看都是女孩子的房間。可是我總覺得哪裡怪怪的。我嗅到一股臭味。該說是灰塵的味道嗎?是有點像廚餘的那種氣味。我直覺認為這個房間沒有人使用。仔細一看,書桌上也積了一層灰塵,空氣窒悶。
此時我發現書桌上擺了一個金屬盒子。
我忽然興起一股說不出的古怪感覺,悄悄進了房間。走近一看,那是海苔的罐子。標籤已經撕掉了,不過是個方形扁平的銀色罐子。
我被一股強烈的誘感驅動,拿起了那個罐子。
一陣咕嘟嘟的聲響,裡面好像裝著液體。
我把罐子放回桌上,慣重地打開蓋子。蓋子很難開,可是不能弄出聲音被A發現,而且要是動作太粗魯,把裡面裝的東西潑出來就糟了,所以我一點一點地扳開。打開一看,我先是聞到一股非常不舒服的臭味,是一種東西腐敗的腥臭味。
罐子裡面裝著污水,浸著一個像是大鳥的雛鳥般的東西。
感覺就像不小心打破孵化前的有精卯時掉出來的那種成長不完全的小雞(雖然我沒有看過實物)。不,似乎還泡著軟趴趴的條狀物或內臟之類的東西。房間裡陰陰暗暗的,而且我又很急,記不清細節了。一瞬間我以為那是小雞,但我沒看到鳥喙。
我聽到有人上樓的動靜,連忙蓋上蓋子,出去走廊。
就在我關門的幾乎同時,A出現了。「不好意思,可樂沒了,我泡了可爾必思。」A說完之後,看著我,表情僵住了,「你進去裡面了?」我搖頭,「沒有啊。這是什麼房間?」A應道,「沒什麼。」後來我們沒怎麼交談,雨勢也轉小了,所以我回家了。
後來我跟A的交情就這麼斷了,一方面也是因為大考在即。
A進了外縣市的私立學校,現在我們也沒有再連絡。A好像搬離家裡,在學校附近租房子住,不過A的家現在還在。我去親戚家的時候,曾經路過前面幾次,可是又不能按門鈴問A的家人那個罐子裡面裝著什麼?所以那個體驗就這樣一直是個謎。那究竟是什麼東西呢?(完)
這篇〈神秘的盒子〉可以單純當成一篇高中生稚拙的創作看待。的確,內容沒有稱得上故事的情節,也看不出主題。描寫也很平庸。當成小說來讀的話,結尾讓人覺得無疾而終。當然,我並不是在說這些要素——劇情、主題——是創作的必要條件,所以絕對不能因為這樣就說它稚拙,但就算撇開這些,也難說是一篇出色的小說吧。
如果是創作,就應該要有更符合創作的劇情發展或跳躍才像話。
另一方面,這篇〈神秘的盒子〉給人的印象,無疑十分接近最近開始被稱為「實錄怪談」的作品,這些作品的形式是「以事實為前提提供,或以事實為前提被接受(——因而在讀者心中喚起恐怖或類似的情緒)」。
可是這應該也只是碰巧如此罷了吧,並非刻意追求的結果。
比方說,以字母來代稱固有名詞的小說技巧,在當時算是一般嗎?那原本應該是為了「強調這並非虛構」而使用的一種技巧,在後來才開始被當成「將虛構偽裝成非虛構」的技巧大量使用。
換言之,會把這篇〈神秘的盒子〉當成「真人真事怪談」來讀,只是因為我們熟悉了娛樂作品所建構出來的「真人真事怪談」技巧,馬後炮地把它解讀成不同的東西罷了。
刊登它的文藝俱樂部這本冊子,雖然標榜文藝,但刊登作品幾乎都是一些近似身邊雜記的東西,類似小說的作品只有一兩篇。
文藝俱樂部不是創作同好團體的名稱,而是以作文為主的選修課程的成果集標題。大概是讓學生自由寫作,把交出來的作文全部刊登上去吧。
這篇作品〈神秘的盒子〉(即使有些粉飾與誇張)還是可以把它當成純粹的體驗記錄——作文來看吧。
當然,無法判別上面寫的內容是否為事實,但至少作者是在記錄親身體驗——是將它當成親身體驗在寫吧。
我想應該會有不少人疑惑把小學生跟高中生的作文放在一塊兒有什麼意義?其實乍讀之下感覺毫不相干的這兩篇作文是有關聯的。
我直接說結論吧。撰寫〈娃娃的樂器〉的小學生,就是(神秘的盒子)中登場的作者朋友——A這名人物。
好了……
這兩篇作文,並非正好落到我手中的。
它們是我的朋友費盡千辛萬苦尋覓而來的。
附帶一提,〈神秘的盒子〉的作者已在六年前去世,因此刊登時是向他的家屬徵求同意。
另一方面,寫下〈娃娃的樂器〉的人——A及他的家人,因為搬遷後的住址不明,無法取得連絡。
不過當時擔任A的級任導師的人還在世,我與他商量後,請他答應讓我刊登紅筆評語的部分。
後來我靠著級任導師的記憶進行調查,成功連絡上A的遠親,但對方說與A的家人已經失去連絡十年以上了,不知道他們現在的下落。不過由於從〈娃娃的樂器〉的內容應該無法看出特定的地點及年代,對方以不能補充足以查出作者身分的其他資訊為條件,答應讓我刊登作文。
那麼我的那個朋友(暫且稱他為B好了)為什麼要搜集這些作文呢?
B是A的大學同學。
還有,B會經住過文中提到的A的家。
以下是B的體驗。這也同樣無法判別真偽。更重要的是,一切都只是B這麼感覺而已,物理上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B本身似乎也不清楚哪些才是現實。我將B說的話儘可能據實寫下。
不想參加成年禮——我當時是這麼想的。
所以才會故意跑去旅行。
算是漫無目的的旅程嗎?也沒那麼帥氣啦;要說是小小離家出走一下嗎?好像也不算。反正我就是不想待在家裡。你也知道,我這人沒什麼朋友,也沒什麼可以一起出去廝混的夥伴。
所以,我先提了錢,帶了一些錢在身上,一早留下字條,去了最近的車站。要去哪裡接下來再決走——大概就是這樣的感覺吧。離我家最近的車站是個破舊的小站。
結果我在月台碰到A了。
他住的公寓就在附近,我老家附近。我完全不曉得。
哦,我們沒那麼親。只是一起上過課而已。就跟你說我沒什麼朋友了,我也只是認得A的臉、知道名字而已。可是視而不見好像也不太好,所以我就跟他打招呼,稍微聊了一下。
A說他正要返鄉。他過年的時候好像要打工還是有別的事,沒有回家,所以打算大學開學前先回家一趟。哦,我們當然同年,所以A也是要參加成年禮的年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