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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件麻煩事。
我想不到什麼好的擺設方式。
不實際擺擺看,不曉得用起來到底順不順手。再說壁櫃、電視機什麼的要全部移動相當費事。它們搞不好比床還重。
我想叫上次的便利屋把全部的家具都搬過一遞,收費價格也是一樣。只是我並不是想要變更陳設才叫他們的,我只是想讓他們看看它而已。
老實說,我想把床放回原位。
我忍耐下來了。
因為要是把床用拖的拖回去,它會被拉扯得更嚴重啊。
後來過了約一個月。
底下的人哭起來了。
嗚嗚咽咽,嚶嚶哭泣,吵得要死,讓人在意得要命。
我什麼也沒做,
什麼也沒說,
也沒跟它說話。
為什麼呢?
我想我不在的時候它一定也一直哭。證據就是,我一回家就聽見啜泣聲。上床之後聽得更是清楚。
不要,
隔著彈簧、隔著床墊、隔著防塵墊、隔著床單、隔著枕頭,
哭個沒完。
啊啊煩死了。
煩死了煩死了、我介意死了,吵得我根本睡不著。
「你哭什麼啦?」
「你說點什麼啊?」
「重點是,你是誰啊?」
「你到底是誰啦!」
我就像要趕走溜進去的貓似地蹲趴下來,高高翹起屁股,威嚇似地吼道。
然後,
我把手,
把手伸進床底下了。
「你給我出來!」
我的指尖。
碰到了。
好軟哦,果然。
我用力揪住它。
不。
它不想出來吧。
「噗噢噢!」
原來你是這種聲音啊。
沒有牙齒嘛。
我鬆開手指,縮回手,撐起身體,在房間角落抱膝而坐,
「你就永遠待在那裡吧。」
我悲傷地說。
沒有回答。
4 成年
這裡得事先聲明,以下所陳述的內容,並非真人真事。
所謂真人真事,大概是指被視為「真正發生過」的「故事」吧。
可是即使這「故事」是敘述者或記錄者的親身體驗,也無法保證那是「真正發生過的事」。傳聞的情況就更不用說了,即便採訪求證,也難以確定真偽。
要將客觀的事實原封不動地轉換成語言,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所有的體驗皆是經由主觀的解釋轉化為資訊。如果不從「我見我聞」的資訊中剔除掉「我」,就沒辦法抽出客觀的事實。然而相對地,拋開「我」的目擊證詞和體驗,仍然是無法成立的。排除掉感想和解釋、非主觀的目擊證詞和體驗,做為一個「故事」,無疑是平淡泛味至極的。
因此接下來描述的事,難以稱為「真人真事」。
我的手邊有一篇小學生寫的作文。關於明顯的錯字、文法上的錯誤,我做了最低限度的修正。
娃娃的樂器 四年三班□□□□□
三月三日是女兒節①。女兒節的時候,要擺飾娃娃人偶。我喜歡五人樂隊。因為他們拿的太鼓和笛子跟真的一模一樣,卻做得很迷你精緻。每當擺飾娃娃時,只要到在擺上五人樂隊的時候,我便會拜託大人說,「讓我來放嘛。」奶奶跟媽媽都說男生摸娃娃不好,可是還是說,「真拿你沒辦法。」然後讓我擺飾五人樂隊。要是弄壞或搞丟就糟糕了,所以我拿的時候總是很小心翼翼。放好之後,就只能欣賞到收起來為止,所以我儘量慢慢地擺上去。我覺得製作出這么小巧的太鼓和笛子的工匠真是厲害。
空白的地方,用紅筆寫著以下的內容。
是級任導師寫的。
工匠精雕細琢的手藝真是厲害呢。□□家裡是不是有小妹妹呢?是全家一起欣賞著擺飾好的娃娃,慶祝女兒節嗎?
文中並沒有什麼特別奇怪的描述。
大部分的人都會讀過就這麼忘了吧。
接下來是一篇高中生寫的文章。文章出自一本油墨印刷、釘書針裝訂的粗糙小冊子,封面寫著校名及年度,以及標題《文藝俱樂部作品集VOL.1》。似乎不是社團活動,而是課堂製作的成果集。文中的字母代號完全依照原文。
神秘的盒子 二年C班 〇〇〇
我以前念的學校,是這個縣最靠近山邊的S國中。S國中很少有人升到2{局中。如果從S國中進公立高中,應該會讀H高中,但旦局中校風不佳,所以幾乎大部分的人都會報考私立高中。我因為國三的時候家裡改建,所以進了這所M高中。整個年級裡面,只有我一個是S國中畢業的。
S國中也因為距離鎮上有些遠,學生幾乎都是從S小學畢業的。
我有一個從國小就很要好的朋友A。
我跟A在五六年級的時候同班,國中的時候雖然不再同班了,但可能是因為合得來,幾乎每天都玩在一起。我們大部分都是去公園或後山玩,進國中以後,大部分都是在我家玩,從來沒有在A的家玩過。
就我記得,我只去過A的家一次。
那是國三的時候,季節大概是六月左右。放學途中突然下起雨來,我們為了避雨,去了A的家。A的家是一棟二層樓的灰泥老房子,以前我也路過幾次,但從來沒有進去過。我記得A說他家裡有個臥病不起的奶奶,所以不能在他家玩。
那天A的家裡沒有人。他說,「我奶奶住院了,我媽要照顧我奶奶,一直陪在醫院裡。」
因為是第一次去,我有點緊張,但進屋一看,那是一棟很普通的人家。A的房間在二樓,擺了很多模型玩具和人偶。我知道A喜歡畫畫還有做模型,所以並不吃驚,我驚訝的反倒是A的房間小得離譜。光是柜子跟桌子就占滿了整個房間,連坐的地方都沒有。我想只有三張榻榻米大吧。
那個時候我們家暫時搬到公寓住,即使如此,我的房間還是比A的房間要大上太多了。我心想:這樣子的確沒法玩吶。A說,「晚上我都睡在一樓的佛堂。」又說,「家裡沒人,去樓下玩也行,可是也不太自在吧。」
一樓除了客廳、廚房和佛堂以外,還有A的父母親的臥室及奶奶的房間。自從奶奶臥病不起後,除了吃飯以外,A好像都不會下去一樓。
「噯,這也難怪吧。」那個時候我這麼想。有病人在休息,總不好在旁邊玩鬧。就算病人不在了,因為長年以來都這麼做,也成了習慣吧。A請我坐椅子,「有點窄,不過你坐這兒吧。我去拿可樂上來」,下樓去了。
A一直沒有回來。漸漸地,我開始覺得不太對勁。A的家也不是多小,一樓有那麼多房間,二樓不可能只有一間三張榻榻米大的房間。不,二樓還有其他房間的。A應該是獨生子,沒有其他兄弟姐妹,然而他卻被分配到這么小的一個房間,總讓人覺得有點古怪。
我悄悄地走出房間。
A的房間旁邊也有門。走廊兩側都有房間,對面是紙門。我先是悄悄地打開紙門查看。
對面的房間,我想有十張榻榻米以上。有西式櫥櫃、和式櫥櫃,還有好幾隻衣箱、竹編箱,衣架上掛了許多衣服。我心想,「原來是服裝間啊。」要收納這麼多的衣服,的確需要這麼大的房間吧。我納悶起來,「他們家經營服裝出租嗎?」一方面是因為數量太多,而且幾乎都是女裝,童裝也不少。可是A的家裡並沒有女孩子。
我想不到什麼好的擺設方式。
不實際擺擺看,不曉得用起來到底順不順手。再說壁櫃、電視機什麼的要全部移動相當費事。它們搞不好比床還重。
我想叫上次的便利屋把全部的家具都搬過一遞,收費價格也是一樣。只是我並不是想要變更陳設才叫他們的,我只是想讓他們看看它而已。
老實說,我想把床放回原位。
我忍耐下來了。
因為要是把床用拖的拖回去,它會被拉扯得更嚴重啊。
後來過了約一個月。
底下的人哭起來了。
嗚嗚咽咽,嚶嚶哭泣,吵得要死,讓人在意得要命。
我什麼也沒做,
什麼也沒說,
也沒跟它說話。
為什麼呢?
我想我不在的時候它一定也一直哭。證據就是,我一回家就聽見啜泣聲。上床之後聽得更是清楚。
不要,
隔著彈簧、隔著床墊、隔著防塵墊、隔著床單、隔著枕頭,
哭個沒完。
啊啊煩死了。
煩死了煩死了、我介意死了,吵得我根本睡不著。
「你哭什麼啦?」
「你說點什麼啊?」
「重點是,你是誰啊?」
「你到底是誰啦!」
我就像要趕走溜進去的貓似地蹲趴下來,高高翹起屁股,威嚇似地吼道。
然後,
我把手,
把手伸進床底下了。
「你給我出來!」
我的指尖。
碰到了。
好軟哦,果然。
我用力揪住它。
不。
它不想出來吧。
「噗噢噢!」
原來你是這種聲音啊。
沒有牙齒嘛。
我鬆開手指,縮回手,撐起身體,在房間角落抱膝而坐,
「你就永遠待在那裡吧。」
我悲傷地說。
沒有回答。
4 成年
這裡得事先聲明,以下所陳述的內容,並非真人真事。
所謂真人真事,大概是指被視為「真正發生過」的「故事」吧。
可是即使這「故事」是敘述者或記錄者的親身體驗,也無法保證那是「真正發生過的事」。傳聞的情況就更不用說了,即便採訪求證,也難以確定真偽。
要將客觀的事實原封不動地轉換成語言,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所有的體驗皆是經由主觀的解釋轉化為資訊。如果不從「我見我聞」的資訊中剔除掉「我」,就沒辦法抽出客觀的事實。然而相對地,拋開「我」的目擊證詞和體驗,仍然是無法成立的。排除掉感想和解釋、非主觀的目擊證詞和體驗,做為一個「故事」,無疑是平淡泛味至極的。
因此接下來描述的事,難以稱為「真人真事」。
我的手邊有一篇小學生寫的作文。關於明顯的錯字、文法上的錯誤,我做了最低限度的修正。
娃娃的樂器 四年三班□□□□□
三月三日是女兒節①。女兒節的時候,要擺飾娃娃人偶。我喜歡五人樂隊。因為他們拿的太鼓和笛子跟真的一模一樣,卻做得很迷你精緻。每當擺飾娃娃時,只要到在擺上五人樂隊的時候,我便會拜託大人說,「讓我來放嘛。」奶奶跟媽媽都說男生摸娃娃不好,可是還是說,「真拿你沒辦法。」然後讓我擺飾五人樂隊。要是弄壞或搞丟就糟糕了,所以我拿的時候總是很小心翼翼。放好之後,就只能欣賞到收起來為止,所以我儘量慢慢地擺上去。我覺得製作出這么小巧的太鼓和笛子的工匠真是厲害。
空白的地方,用紅筆寫著以下的內容。
是級任導師寫的。
工匠精雕細琢的手藝真是厲害呢。□□家裡是不是有小妹妹呢?是全家一起欣賞著擺飾好的娃娃,慶祝女兒節嗎?
文中並沒有什麼特別奇怪的描述。
大部分的人都會讀過就這麼忘了吧。
接下來是一篇高中生寫的文章。文章出自一本油墨印刷、釘書針裝訂的粗糙小冊子,封面寫著校名及年度,以及標題《文藝俱樂部作品集VOL.1》。似乎不是社團活動,而是課堂製作的成果集。文中的字母代號完全依照原文。
神秘的盒子 二年C班 〇〇〇
我以前念的學校,是這個縣最靠近山邊的S國中。S國中很少有人升到2{局中。如果從S國中進公立高中,應該會讀H高中,但旦局中校風不佳,所以幾乎大部分的人都會報考私立高中。我因為國三的時候家裡改建,所以進了這所M高中。整個年級裡面,只有我一個是S國中畢業的。
S國中也因為距離鎮上有些遠,學生幾乎都是從S小學畢業的。
我有一個從國小就很要好的朋友A。
我跟A在五六年級的時候同班,國中的時候雖然不再同班了,但可能是因為合得來,幾乎每天都玩在一起。我們大部分都是去公園或後山玩,進國中以後,大部分都是在我家玩,從來沒有在A的家玩過。
就我記得,我只去過A的家一次。
那是國三的時候,季節大概是六月左右。放學途中突然下起雨來,我們為了避雨,去了A的家。A的家是一棟二層樓的灰泥老房子,以前我也路過幾次,但從來沒有進去過。我記得A說他家裡有個臥病不起的奶奶,所以不能在他家玩。
那天A的家裡沒有人。他說,「我奶奶住院了,我媽要照顧我奶奶,一直陪在醫院裡。」
因為是第一次去,我有點緊張,但進屋一看,那是一棟很普通的人家。A的房間在二樓,擺了很多模型玩具和人偶。我知道A喜歡畫畫還有做模型,所以並不吃驚,我驚訝的反倒是A的房間小得離譜。光是柜子跟桌子就占滿了整個房間,連坐的地方都沒有。我想只有三張榻榻米大吧。
那個時候我們家暫時搬到公寓住,即使如此,我的房間還是比A的房間要大上太多了。我心想:這樣子的確沒法玩吶。A說,「晚上我都睡在一樓的佛堂。」又說,「家裡沒人,去樓下玩也行,可是也不太自在吧。」
一樓除了客廳、廚房和佛堂以外,還有A的父母親的臥室及奶奶的房間。自從奶奶臥病不起後,除了吃飯以外,A好像都不會下去一樓。
「噯,這也難怪吧。」那個時候我這麼想。有病人在休息,總不好在旁邊玩鬧。就算病人不在了,因為長年以來都這麼做,也成了習慣吧。A請我坐椅子,「有點窄,不過你坐這兒吧。我去拿可樂上來」,下樓去了。
A一直沒有回來。漸漸地,我開始覺得不太對勁。A的家也不是多小,一樓有那麼多房間,二樓不可能只有一間三張榻榻米大的房間。不,二樓還有其他房間的。A應該是獨生子,沒有其他兄弟姐妹,然而他卻被分配到這么小的一個房間,總讓人覺得有點古怪。
我悄悄地走出房間。
A的房間旁邊也有門。走廊兩側都有房間,對面是紙門。我先是悄悄地打開紙門查看。
對面的房間,我想有十張榻榻米以上。有西式櫥櫃、和式櫥櫃,還有好幾隻衣箱、竹編箱,衣架上掛了許多衣服。我心想,「原來是服裝間啊。」要收納這麼多的衣服,的確需要這麼大的房間吧。我納悶起來,「他們家經營服裝出租嗎?」一方面是因為數量太多,而且幾乎都是女裝,童裝也不少。可是A的家裡並沒有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