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頁
可是,這樣的總體評價是在對“脂批”未作徹底真偽辨析的情況下作出的,因此未必符合脂硯齋本人(如果真有其人的話)的真面目,也不能據此考證小說作者的情況。“脂批”可以分為以下四類:
(1)明確署名並標記干支紀年;
(2)明確署名但未標記干支紀年;
(3)未署名但標記干支紀年;
(4)既未署名也未標記干支紀年。
從科學實證的角度來看,不但大量第4類評語的歸屬權非常難以判定,即使第1類評語的歸屬權也需要進行嚴格細緻的真偽鑑別。原因很簡單:早期抄本都是輾轉過錄而成的,即便脂硯齋的原本上有他親筆寫下的批語,這些批語在輾轉過錄的過程中完全有可能被過錄者刪改;過錄者甚至有可能一時興起在別處隨手添加幾句評語;最嚴重的是,有些明確署名“脂硯齋”或“畸笏叟”並標記干支紀年的評語都完全有可能出自後人(尤其是惡劣書商)的偽托。歐陽健先生的大作《還原脂硯齋:二十世紀紅學最大公案的全面清點》[4]對此有詳盡深入的辨析,下文將作擇要介紹和評述。
正因為存在種種可能性,單憑這些“來路不明、面目不清、語言不當”(侯忠義先生語)[5]的“脂批”來作推論,是不可能得出準確的結論的。從證據法的角度來說,我們也根本不可以用這樣的材料來作證據。劉夢溪先生在《紅樓夢與百年中國》一書中將“脂硯何人”、“芹系誰子”、“續書作者”並稱紅學的“三大死結”,他說:
但脂硯何人?無論說是(曹雪芹)叔父也好,舅父也好,曹頫也好,棠村也好,曹雪芹自己也好,史湘雲也好,都不過是一種猜測,而且是證據並不充分的猜測,不僅在研究者中間達不成一致,更主要的是每一種立說本身就沒有實證的支持,……這三個死結,從已經知道的材料看,無論從哪個角度立說,對材料作怎樣的分析,都無法對脂硯何人、芹系誰子、續書作者這三個問題,作出確切的答案,除非發現新的材料,否則這三個死結就將繼續下去,誰都休想解開。[6]
我們現在知道,小說的作者就是曹頫,“續書作者”已經不再是一個死結,而是一個偽問題。根據本文提供的新材料,“脂硯何人”、“芹系誰子”還會是兩大死結嗎?以下將首先從“脂批”的辨析入手。
《破譯紅樓時間密碼》
“全部脂批作偽論”不能成立
歐陽健先生《還原脂硯齋》一書主要從版本學和校勘學的角度對全部脂批(包括“靖藏本”)做了詳盡和深入的辨析。他發現脂批有兩種類型,一種是脂本上所特有的脂批,一種是“大量剽竊”有正書局老闆狄葆賢重金聘用的所謂“小說評點家”給“戚序本”所加的評語。歐陽健先生認為,後一種脂批無疑全部是偽造,前一種脂批同樣是作偽,它們是化名“脂硯齋”的偽造者在1921年至1927年炮製出籠的,迎合胡適考證的需要,以偽證來證實胡適的學說,以此牟取暴利。
歐陽健先生的著作當然是一部嚴肅的學術著作,他對於己卯本和庚辰本上的批語大量剽竊、發揮有正本偽造脂批的分析非常有力,可謂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論辯詳盡。但是,他對脂本特有脂批的分析卻有失偏頗。本文並非要對歐陽健先生的大作進行全面的辨析,筆者指出歐陽健先生的分析有失偏頗,是基於以下三點:
(1)歐陽健先生立論的一個基本點和前提,就是將“曹雪芹”當作120回小說的作者;
(2)歐陽健先生對於某些脂批的內容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和分析;
(3)歐陽健先生對於小說某些情節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和分析。
正因為如此,歐陽健先生的“全部脂批作偽論”就缺少了幾處“合法”的論據,這就意味著“全部脂批作偽論”不能成立。以下就上述3點舉證分析。
“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辨
小說第二十二回寫到賈母為寶釵慶祝生日,命鳳姐點戲,鳳姐素知賈母喜謔笑科諢,便點了一出《劉二當衣》,庚辰本對此情節有眉批:
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7]
其中“聊聊”當為“寥寥”,“怨”當為“悲”,這兩處文字應該是過錄者抄錯了。
歐陽健先生認為這條批語一定是脂硯齋所作,然後指出了這條批語中的“一個常識性錯誤”,他寫道:“‘點’,在這裡作指定解,所謂‘點戲’,只是在戲單上挑選指定戲目,並不需要專人執筆。”[8] 他還引用了小說另外兩個情節和戴不凡先生的論斷來證明“執筆”的荒謬。歐陽健先生進一步認為,如果將這條批語理解成“鳳姐點戲”這段情節是脂硯齋“執筆”增入的,那麼“這就超越了‘抄閱再評’,使其躍升為撰書之人,如此曲為彌縫,是不能成立的”[9]。
筆者認為,正是因為歐陽健先生誤將曹雪芹當作了小說的作者,所以他才作出了上述的斷言。試想一下,如果這條批語就是化名“脂硯齋”的曹頫所寫,我們對它又該作何解釋呢?
誠如歐陽健先生所論,在點戲現場有戲單的情況下,鳳姐點戲的確用不著旁人為她“執筆”,從第二十二回所寫眾人點戲的情節來看,看不出有任何人為鳳姐代筆寫下戲名。那麼,“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筆者認為,如果這條批語並非偽造,而是真有其事,則只一種可能:“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並非是說點戲現場的情況,而是在預定戲班時發生的事情。第二十二回寫道:“至二十一日,就賈母內院中搭了家常小巧戲台,定了一班新出小戲,昆弋兩腔皆有。”(第301~302頁)既然新出小戲是事先預定的,那麼就不能排除一種可能,即鳳姐出於迎合賈母口味的目的事先跟戲班打招呼,預定一些謔笑科諢的戲,讓戲班好好準備著。由於鳳姐不識字,她完全有必要請人執筆寫下自己指定的戲名。小說第二十八回寫到了他人為鳳姐“執筆”的情況:
寶玉吃了茶,便出來,一直往西院來。可巧走到鳳姐兒院門前,只見鳳姐蹬著門檻子拿耳挖子剔牙,看著十來個小廝們挪花盆呢。見寶玉來了,笑道:“你來的好。進來,進來,替我寫幾個字兒。”寶玉只得跟了進來。到了屋裡,鳳姐命人取過筆硯紙來,向寶玉道:“大紅妝緞四十匹,蟒緞四十匹,上用紗各色一百匹,金項圈四個。”寶玉道:“這算什麼?又不是帳,又不是禮物,怎麼個寫法兒?”鳳姐兒道:“你只管寫上,橫豎我自己明白就罷了。”寶玉聽說,只得寫了。(第391頁)
如果在鳳姐點戲時為她“執筆”的脂硯齋就是寶玉的原型人物,就是小說作者曹頫,“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還說得通嗎?完全說的通!這樣一來,歐陽健先生的“全部脂批作偽論”就不能成立了,而且“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這條批語的重要性立刻就顯現出來——它不但透露了有關小說作者的重要信息,而且證明了在脂本特有的批語中的確殘留了貨真價實的脂批。
(1)明確署名並標記干支紀年;
(2)明確署名但未標記干支紀年;
(3)未署名但標記干支紀年;
(4)既未署名也未標記干支紀年。
從科學實證的角度來看,不但大量第4類評語的歸屬權非常難以判定,即使第1類評語的歸屬權也需要進行嚴格細緻的真偽鑑別。原因很簡單:早期抄本都是輾轉過錄而成的,即便脂硯齋的原本上有他親筆寫下的批語,這些批語在輾轉過錄的過程中完全有可能被過錄者刪改;過錄者甚至有可能一時興起在別處隨手添加幾句評語;最嚴重的是,有些明確署名“脂硯齋”或“畸笏叟”並標記干支紀年的評語都完全有可能出自後人(尤其是惡劣書商)的偽托。歐陽健先生的大作《還原脂硯齋:二十世紀紅學最大公案的全面清點》[4]對此有詳盡深入的辨析,下文將作擇要介紹和評述。
正因為存在種種可能性,單憑這些“來路不明、面目不清、語言不當”(侯忠義先生語)[5]的“脂批”來作推論,是不可能得出準確的結論的。從證據法的角度來說,我們也根本不可以用這樣的材料來作證據。劉夢溪先生在《紅樓夢與百年中國》一書中將“脂硯何人”、“芹系誰子”、“續書作者”並稱紅學的“三大死結”,他說:
但脂硯何人?無論說是(曹雪芹)叔父也好,舅父也好,曹頫也好,棠村也好,曹雪芹自己也好,史湘雲也好,都不過是一種猜測,而且是證據並不充分的猜測,不僅在研究者中間達不成一致,更主要的是每一種立說本身就沒有實證的支持,……這三個死結,從已經知道的材料看,無論從哪個角度立說,對材料作怎樣的分析,都無法對脂硯何人、芹系誰子、續書作者這三個問題,作出確切的答案,除非發現新的材料,否則這三個死結就將繼續下去,誰都休想解開。[6]
我們現在知道,小說的作者就是曹頫,“續書作者”已經不再是一個死結,而是一個偽問題。根據本文提供的新材料,“脂硯何人”、“芹系誰子”還會是兩大死結嗎?以下將首先從“脂批”的辨析入手。
《破譯紅樓時間密碼》
“全部脂批作偽論”不能成立
歐陽健先生《還原脂硯齋》一書主要從版本學和校勘學的角度對全部脂批(包括“靖藏本”)做了詳盡和深入的辨析。他發現脂批有兩種類型,一種是脂本上所特有的脂批,一種是“大量剽竊”有正書局老闆狄葆賢重金聘用的所謂“小說評點家”給“戚序本”所加的評語。歐陽健先生認為,後一種脂批無疑全部是偽造,前一種脂批同樣是作偽,它們是化名“脂硯齋”的偽造者在1921年至1927年炮製出籠的,迎合胡適考證的需要,以偽證來證實胡適的學說,以此牟取暴利。
歐陽健先生的著作當然是一部嚴肅的學術著作,他對於己卯本和庚辰本上的批語大量剽竊、發揮有正本偽造脂批的分析非常有力,可謂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論辯詳盡。但是,他對脂本特有脂批的分析卻有失偏頗。本文並非要對歐陽健先生的大作進行全面的辨析,筆者指出歐陽健先生的分析有失偏頗,是基於以下三點:
(1)歐陽健先生立論的一個基本點和前提,就是將“曹雪芹”當作120回小說的作者;
(2)歐陽健先生對於某些脂批的內容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和分析;
(3)歐陽健先生對於小說某些情節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和分析。
正因為如此,歐陽健先生的“全部脂批作偽論”就缺少了幾處“合法”的論據,這就意味著“全部脂批作偽論”不能成立。以下就上述3點舉證分析。
“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辨
小說第二十二回寫到賈母為寶釵慶祝生日,命鳳姐點戲,鳳姐素知賈母喜謔笑科諢,便點了一出《劉二當衣》,庚辰本對此情節有眉批:
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7]
其中“聊聊”當為“寥寥”,“怨”當為“悲”,這兩處文字應該是過錄者抄錯了。
歐陽健先生認為這條批語一定是脂硯齋所作,然後指出了這條批語中的“一個常識性錯誤”,他寫道:“‘點’,在這裡作指定解,所謂‘點戲’,只是在戲單上挑選指定戲目,並不需要專人執筆。”[8] 他還引用了小說另外兩個情節和戴不凡先生的論斷來證明“執筆”的荒謬。歐陽健先生進一步認為,如果將這條批語理解成“鳳姐點戲”這段情節是脂硯齋“執筆”增入的,那麼“這就超越了‘抄閱再評’,使其躍升為撰書之人,如此曲為彌縫,是不能成立的”[9]。
筆者認為,正是因為歐陽健先生誤將曹雪芹當作了小說的作者,所以他才作出了上述的斷言。試想一下,如果這條批語就是化名“脂硯齋”的曹頫所寫,我們對它又該作何解釋呢?
誠如歐陽健先生所論,在點戲現場有戲單的情況下,鳳姐點戲的確用不著旁人為她“執筆”,從第二十二回所寫眾人點戲的情節來看,看不出有任何人為鳳姐代筆寫下戲名。那麼,“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筆者認為,如果這條批語並非偽造,而是真有其事,則只一種可能:“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並非是說點戲現場的情況,而是在預定戲班時發生的事情。第二十二回寫道:“至二十一日,就賈母內院中搭了家常小巧戲台,定了一班新出小戲,昆弋兩腔皆有。”(第301~302頁)既然新出小戲是事先預定的,那麼就不能排除一種可能,即鳳姐出於迎合賈母口味的目的事先跟戲班打招呼,預定一些謔笑科諢的戲,讓戲班好好準備著。由於鳳姐不識字,她完全有必要請人執筆寫下自己指定的戲名。小說第二十八回寫到了他人為鳳姐“執筆”的情況:
寶玉吃了茶,便出來,一直往西院來。可巧走到鳳姐兒院門前,只見鳳姐蹬著門檻子拿耳挖子剔牙,看著十來個小廝們挪花盆呢。見寶玉來了,笑道:“你來的好。進來,進來,替我寫幾個字兒。”寶玉只得跟了進來。到了屋裡,鳳姐命人取過筆硯紙來,向寶玉道:“大紅妝緞四十匹,蟒緞四十匹,上用紗各色一百匹,金項圈四個。”寶玉道:“這算什麼?又不是帳,又不是禮物,怎麼個寫法兒?”鳳姐兒道:“你只管寫上,橫豎我自己明白就罷了。”寶玉聽說,只得寫了。(第391頁)
如果在鳳姐點戲時為她“執筆”的脂硯齋就是寶玉的原型人物,就是小說作者曹頫,“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還說得通嗎?完全說的通!這樣一來,歐陽健先生的“全部脂批作偽論”就不能成立了,而且“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這條批語的重要性立刻就顯現出來——它不但透露了有關小說作者的重要信息,而且證明了在脂本特有的批語中的確殘留了貨真價實的脂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