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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當我的思緒轉到威特邁耶放在亞蒙肩上的手,還有他微笑時露出的大白牙齒時,我才有了撥打電話的勇氣。

  響了三聲,威特邁耶才接起來。“餵?”他的聲音低沉平穩,還有些不耐煩。仿佛他老人家有更重要的事要忙,懶得跟未來的僱傭者談個話,哪怕對方可能會給他一口百年一遇的金飯碗。

  “你好,威特邁耶先生。我是A&L金融公司的亞蒙·蒙特雷。你下午過得如何啊?”

  “挺好的,蒙特雷先生。”至少他沒管我叫小蒙。但他聲音中帶著瞭然的笑意,非常明顯,把我煩了個半死。

  我日他仙人板板。

  媽的,亞蒙怎麼能不知道這人就是一嘴烤瓷牙、滿頭髮膠、毫無信譽的人渣,一個傻叉中的戰鬥機呢。

  今天一天都夠糟心的,而且我不知道怎麼做亞蒙,也不知道怎麼幫到亞蒙,甚至不知道怎麼不幫倒忙。我日。

  居然一個月都不許我說“我日”,我日。

  至少有一件事我能做到。

  我可以踩扁伯納德·威特邁耶,順帶再碾平他幾次,以保證他再也不會有機會和亞蒙一起工作了。我再也不用在進辦公室時被他辣眼睛了。他再也不能把手放在亞蒙肩上了。

  “找我有什麼事嗎?”他問。

  “有事,”我說。“而且是大事。”

  “說來聽聽。”

  我用暫借的這副嗓子模仿出威特邁耶那平穩、冷靜的語調,說:“別演了。”

  “啊?”

  “我說,”我站起來,身體前傾,倚在桌上,儘可能地靠近電話,仿佛電話就是威特邁耶本人一般,“威特邁耶,你個騙子。說謊的心機男。你要是覺得你可以用捏造出來的介紹人混進A&L,浪費我寶貴的時間——有這時間我本可以和昨天那個沒有得到你尊重的我的伴侶在家一起度過——以及我司的資源,試圖擠上一個你配不上的職位,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喬·費爾德曼在我身邊清了清嗓子。“亞蒙?”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威特邁耶說。

  太過了。他要是想裝傻,那我就要裝《義海雄風①》里法庭上的湯姆·克魯斯了。

  注①:A Few Good Man,阿湯在1992演的律政題材電影。

  “你在你的申請書上編造了一個介紹人。OI的行政助理查了兩次,說他們連你在那裡工作過的記錄都沒有。”我跪在椅子上,兩手放在手機兩邊,說話直衝著話筒。“你覺得你可以矇混過關嗎?你覺得你可以大搖大擺走進來然後把手放在我肩膀上——哦對了,這可是性騷擾哦,我建議你多熟悉熟悉SW2政策——還指望我對你的謊話一無所知?我對你很失望,威特邁耶先生。非常失望。我不能容忍我的員工有這樣的欺詐行為。”

  “蒙特雷先生,我能——”

  “謝謝您,沒錯,我叫蒙特雷先生,不叫小蒙。下次找工作的時候——我估計是很久以後的事了,畢竟沒人想雇個騙子嘛——你可一定要遵循這種基本的禮節。”

  “亞蒙。”喬·費爾德曼重複了一次,更大聲了。

  我舉起一隻手,示意她安靜。這是我和伯納德·他媽的·威特邁耶之間的戰爭。我幾乎站到了椅子上,膝蓋半屈,另一隻手蜷成一隻正義的鐵拳。

  “我說明白了嗎?我們不收騙子。我們不收搞小動作的,不收沒禮貌的,也不收心機屌。因為A&L不是這樣的公司。”

  為了強調,我還拍了兩下桌子。

  “亞蒙!”喬·費爾德曼喊了出來。

  我抬頭。

  好幾個人都張著嘴。阿諾德更是一副嚇得不輕的樣子。

  我爬下椅子,端正地坐好,撫平領帶剩下的那點殘骸。“我要說的就這麼多了,威特邁耶先生。”

  一片寂靜。

  “我能說話了嗎,蒙特雷先生?”威特邁耶問。

  “說什麼?”我厲聲道。我才剛把他的黑料抖出來,他的聲音怎麼聽上去還這麼冷靜——甚至有些被逗樂了?

  “你說我在OI編了一個介紹人——你有什麼根據嗎?”

  “我的根據是OI行政部的記錄里沒有威特邁耶這個人。”

  “那是因為在那裡工作的時候,我姓‘斯坦頓’。”

  “啊?”

  威特邁耶一陣狂笑。他笑得太歡了,最後那笑聲已經變得像狗叫、像哭聲了。“我不是跟你說過嘛,小蒙。我結婚之後,隨了我丈夫的姓。但我在OI工作期間,還是姓斯坦頓。”

  我一言不發。

  他的笑聲變成了一連串的鼻息和嘆氣聲,仿佛這是他好久以來聽到的最好笑的話了。好不容易,他才平復下來,說:“嗨,你聽著——”

  我掛斷電話。

  眾人紋絲不動。

  我站起來離開了房間。

  我走過主辦公區。

  下了四層樓梯。

  路過咖啡店。

  走出大門,走到人行道上。

  然後我跑了起來。

  * * *

  河水呈現出一種渾濁的、髒兮兮的棕色。我很想念西維吉尼亞州的一點,就是那裡的河流:乾淨、清涼的河流,流得很湍急。少了些許文明氣質,多了幾分荒野的感覺。

  我把亞蒙的手機放在一塊石頭上。

  我不想看時間,也不想收到別人的電話和簡訊。

  我只想在這裡傻坐著,直到被餓死、凍死、被熊吃掉。

  但我真的不想被熊吃掉。

  我抽了抽鼻子。

  用亞蒙的身體哭感覺很怪。用他的身體移動、呼吸費的工夫都比我原來的要大。他的身體沒有我的那麼容易彎曲摺疊。用他的眼睛哭,比用我自己的哭要疼——也許是因為他的眼睛還不習慣眼淚。

  太陽快落山了。河邊一個慢跑的人在橘色的夕照中穿行。

  我想到舊金山,想到我那會兒自以為能照顧好亞蒙,哪怕只是一個周末——這想法多麼可笑啊。一直以來都是他在被迫照顧著我,一直哪天——很可能就是今天了——他覺得自己管不了我了,把我趕出家門為止。

  去年的一個晚上,他要我給他唱歌。他那晚忙得不行,整個人心煩意亂的。所以我就一直想少給他添點亂,於是看見他停下了手頭的活——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活,大概是回復工作上的電子郵件吧——問我“你願意給我唱首歌嗎?”的時候,就很吃驚。

  我喜歡模仿歌手——一般是模仿布魯斯·斯普林斯汀還有“信念②”樂隊的一個歌手——但一般不會認真唱。我剛開始是想唱幾個“老闆”的曲段,但亞蒙叫停了。“用你本來的聲音唱,”他說,“唱好聽點的曲子。”

  注②:Bruce Sprinsteen和Creed樂隊,下文的“老闆”(Boss)是Bruce Springsteen的綽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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