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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我想到另一個跟藝術碰撞的經驗。你記得去年我們一起去看Sound of Music音樂劇?它在香港被翻譯做“仙樂飄飄處處聞”,在台灣是“真善美”,風靡了全世界之後又迷住了整個亞洲。“Do-Re-Mi”的曲子人人上口,“小白花”(Edelweiss)的歌人人能哼。在英國,它流行到什麼程度你知道嗎?據說在冷戰期間,英國政府的緊急戰時措施手冊里甚至說,如果發生核戰,BBC就廣播Sound of Music的音樂來“安定人心”。

  我一直以為它風靡了“全世界”,到了歐洲以後才發現,這個以奧地利為場景,以德國歷史為背景的音樂劇或電影,德語世界的人們根本不太知道,大部分的人們,沒聽說過;大家以為是正典奧地利“民歌”的“小白花”,奧地利人沒聽過,它純粹是為劇本而寫的百老匯創作歌。哈,我所以為的“全世界”,只是“英語世界”罷了。

  30年前看過電影版,現在舞台版來到了香港,是的,我很想看,想看看我30年後的眼光是否仍舊會喜歡它,而且,我更好奇:你和菲利普這兩個德國少年,加上正在我們家中做客的奧地利大學生約翰——你們對這個百老匯劇會怎麼反應?

  演藝中心擠滿了人。你一定不會注意到我所注意到的:很多人和我一樣——中年的父母們帶著他們的少年兒女來看這個劇。我猜想,其中一定有一個藏在心裡不說出口的企盼;中年的父母企盼他們的兒女,能了解自己,哪怕是一點點。當少年兒女知道父母被什麼樣的電影感動、為什麼樣的老歌著迷時,兩代之間可能又多了一點點體貼和容忍。還沒進場,中年的父母已經情不自禁哼起那熟悉的曲子,幕起的那一刻,他們又異樣地安靜,少年們古怪地回頭,好像第一次發現:原來父母也曾經少年過。不論是Bee Gees和Brothers Four的演唱會,或者是“梁山伯與祝英台”的舞台劇,我都看見這代與代之間的情感密碼,暗暗浮動,像巷弄里看不見的花香。

  我坐在你們三人後面,透過你們三個人頭看向舞台。幕起時,掌聲雷動,你們不動,像三坨麵粉袋。歌聲繞樑,人們興奮地跟著唱“You are sixteen,going on seventeen”,麵粉袋往下垮了點。7個高矮不一有如音符高低的可愛孩子在舞台上出現時,香港觀眾報以瘋狂掌聲,你們把頭支在手掌上,全身歪倒。七個孩子開始依口令踏正步時,你們好像“頭痛”到完全支持不住了。當百老匯式的奧地利“山歌”開唱時,我彷佛聽見你們發出呻吟,不知是菲利普還是約翰,說,“Oh,My God!”

  中場休息時,大家魚貫出場。我還沒開口問你們是怎麼回事,你已經帶頭說,“我們不要看下半場!”我也沒放過你們,問,“為什麼?是不是劇本以納粹為背景,你們覺得不舒服?”

  “才不是,”你們異口同聲,然後你說,“媽,難道你不覺得嗎?是品味的問題啊,整個劇甜到難以下咽,受不了的Kitsch,你能忍受這樣的藝術啊?”

  奧地利的約翰在一旁直點頭。菲利普說,“走吧走吧!”

  於是我們離開了表演廳。哎,好貴的票啊,我想。

  兩顆眼淚快速出場

  所以我想問你的是這個,安德烈:在你心目中,什麼叫Kitsch?你父親那一代德國人掛在牆上的木雕瑪麗亞和天使是藝術還是Kitsch?你的藝術家朋友拍攝電線桿和下水道加以技術處理,是藝術還是Kitsch?李小龍的雕像,如果放在香港觀光商店的攤子上,和畫著一條龍的T-shirt堆在一起,可能被看做典型Kitsch,但是當他的鍍金雕像站在戰後波士尼亞的一個廣場上,被賦予當地的歷史意義和民族傷痕記憶的時候,同樣的雕像是否仍是Kitsch?或者,因為意義的嵌入,使得Kitsch得到全新的內在,因而有了藝術的力度?

  你們三個小傢伙對Sound of Music的反應,讓我吃驚,也使我明白了為什麼美國音樂劇這個表演形式在歐陸一直流行不起來,用你的話來說,它放了太多的“糖”,太“甜”。但是我在想,可能太“甜”只是原因之一,更里一層是不是還有文化“簡化”的反作用?譬如,身為東方人,我從來就不能真正喜歡普契尼的圖蘭朵公主或蝴蝶夫人。並非“過甜”的問題,而是,它無可避免地把東方文化徹底“簡化”了,對生活在東方文化內的人來說,這種“簡化”令人難受。

  哈伯瑪斯的學生,法蘭克福學派的阿多諾,曾經說,Kitsch就是緊緊抓住一個假的感覺,把真的感覺稀釋掉。昆德拉的說法更絕:Kitsch讓兩顆眼淚快速出場。第一顆眼淚說:孩子在草地上跑,太感動了!第二顆眼淚說,孩子在草地上跑,被感動的感覺實在太棒了,跟全人類一起被感動,尤其棒!

  使Kitsch成為Kitsch的,是那第二顆眼淚。(“不可承受之輕”)我喜歡看孩子在草地上奔跑,散起的髮絲在陽光里一亮一亮。你和菲利普幼小時,我常常從寫字桌抬頭往窗外看,看你們倆在花園草地上種黃瓜,抓蟋蟀,聽你們稚嫩的聲音,無端的眼淚就會湧上來。我簡直就是Kitsch的化身了,還好昆德拉說,那第一顆眼淚不是,第二顆才是Kitsch.

  MM

  三十、Kitsch

  安德烈致MM

  悶死人

  親愛的MM:

  經過一個辛苦的學期,我總算回到德國的家,度過3個禮拜的寒假。所謂家嘛,就是一個能讓你懶惰、暈眩、瘋狂放鬆的地方。在回香港之前,我跟朋友開車去了一趟慕尼黑。路卡斯在那裡上學,他去上課,我無聊,就自己逛到了現代美術館。館裡剛好有一個個人特展,展出藝術家叫Dan Flavin。

  事實上,路卡斯是要我根本不要去美術館的,他說那些展覽都“悶死人”。我實在沒事可干,所以還是進去了,逛了足足兩個小時,只不過證實了他的話:悶死了。

  這個個展占據大概10個房間,每一個房間都塞滿了各形各色的霓虹燈管。剛進去時,你以為這燈不過是個有意思的背景吧,結果不是,裡面還真的什麼都沒有。這些霓虹燈,就是展品本身。紅燈、白燈、綠燈,亮到不行,亮到你眼睛睜不開,簡直走不進房間裡去。我從一個展示間摸到另一個展示間,每個房間就展示著牆上這些長長短短的霓虹燈!連走廊上都是紅燈綠燈。

  我在強光中走到最中間一個房間,發現它跟其他房間隔絕,所以我好奇了。走進去,哇,你說裡面有什麼?整個房間罩著暗暗的“黑燈”——也就是任何一個蘭桂坊的酒吧會用的那種照明方式,幽黑幽黑的。其他就什麼都沒有了。

  離開美術館的時候,我一點也沒覺得自己受到藝術的什麼啟發或是“震盪”。俗語說,藝術因人的“眼光”而異。好吧,我的眼睛可真的是被這一個藝術展覽的強光射得七葷八素,現在一閉眼就看見光,真的產生“眼光”了!

  你問我,莫斯塔的李小龍雕像是藝術還是Kitsch,那我倒過來問你:李小龍雕像跟慕尼黑現代美術館那個個展比較,哪個是藝術?那堆霓虹燈,放在最高級的美術館裡正式展出,該是“藝術”了吧?可是它給了我的只有頭暈跟眼睛發疼。李小龍的雕像,還鍍了金,是Kitsch嗎?可是它很可能感動了人,使本來伸出手想打架的人反而握了手,這豈不是藝術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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