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沈茜站在原地,看著這光怪陸離的一幕,又忽然很想笑。
一曲終了,台上的人睜開眼睛,於人群中看見了沈茜。
他跳了下來,撥開鬧嚷嚷的人cháo,一路走到沈茜面前:“怎麼想起來看我了?”
低沉而略顯沙啞的嗓音。
沈茜遞了瓶礦泉水給他,卻被他拒絕了,他隨手拍拍一旁的女人,指了指她手裡的酒杯。那女人紅光滿面地遞給他,明明年紀挺大了,眼睛裡還有少女一樣的火光在燃燒。
他一飲而盡,面容沉靜地看著沈茜:“問你話呢,找我有什麼事?”
沈茜看著他,好半天才說:“我找到南橋了。”
也就是一瞬間的事,年輕的男人指間驀地一松,酒杯順勢而下,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然而台上的鼓手還在拼命打著架子鼓,貝斯手也在撥弄著令人熱血沸騰的旋律,這點聲響根本不足以引起什麼動靜。
可是對於靳遠而言,整個世界都仿佛被按下消音鍵。
他定定地站在那裡,隔了好幾秒,忽然伸手握住沈茜的肩:“你找到她了?她在哪裡?”
“就在北市。”
靳遠年輕的面龐上驟然間閃過很多情緒,驚喜,訝異,不可置信,還有失而復得的喜悅……統統都被沈茜盡收眼底。
她感受著肩上那雙手似乎在隱隱顫抖,而面前的男子也仿佛從剛才那種迷離的狀態中清醒過來,眼裡是很久很久都沒有重新燃起過的星光。
“你要去找她嗎?”她問。
“為什麼不去?”他鬆開手,把吉他取了下來,咧嘴一笑,隨手遞給旁邊的人,“走!”
“現在就去?”
“現在就去!”
他忽然間慡朗地笑起來,步伐輕快地走出了酒吧。
胖子和大春在台上不知所措地叫著他:“阿靳,你去哪裡啊!”
靳遠頭也不回地揮了揮手,一路奔進了蒼茫夜色里。
☆、第14章
九點三十分。
易嘉言拎著行李出了門,助理已將車開至家門外。
南橋站在大門口,眼巴巴地看著他又一次踏上遠行。
“回去吧,南橋。”易嘉言把行李放進後備箱裡,回過頭來看著她,“外面風大。”
南橋沒動,總覺得少看了一眼似的,他這一走,不知道下次回來又是什麼時候了。
易嘉言看她傻愣愣地站在門邊,忍不住笑起來,又走到她身旁,替她攏了攏外套,低頭看著她惆悵的樣子。
“怎麼,捨不得你嘉言哥哥?”
她搖頭。
“搖頭的意思,是捨得還是捨不得?”他笑意漸濃。
“捨不得。”南橋老老實實地回答。
“傻孩子。”易嘉言笑出了聲,想摸摸她的頭,但礙於她對這個動作太敏感,所以轉而捏捏她的鼻子,“十天半個月而已,會回來的。”
十天半個月,而已?
南橋望著他不說話。
易嘉言看了眼手錶:“好了,再不走,一會兒趕不上飛機了。”
他上了車,降下車窗朝南橋笑:“照顧好自己。”
轎車很快遠去。
南橋從家門口一直走到了路中央,直到車尾已消失在轉角,她還站在原地忘了離開。
深秋的風吹在身上有些冷,她總算攏了攏外衣,快步朝家門走去。
“南橋。”身後忽然有人叫她。
她疑惑地轉過頭去,發現對面的花園籬笆下站著個人,路燈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長很長,暈在地上成了一道模糊不清的影跡。
她猶疑不定地站在那裡,警惕地問了一聲:“誰?”
那人從籬笆下慢慢地走了出來,整個人像是從水墨畫裡撈出來一樣,逐漸褪去了一身素淨,因燈光的緣故被染成了彩色。
那眉,那眼,都是十分熟悉的。
他從路的對面走來,穿著單薄的T恤與夾克,哪怕時隔多年他已長得很高很高,哪怕穿著打扮也變得徹徹底底,但只一眼,南橋便認出了他。
她像是被施了咒一樣定定地站在原地,不可置信地叫出她的名字:“阿靳?”
***
燈紅酒綠的夜。
消失了一個多小時的主唱終於回來了,一言不發地走上了台,在一片尖叫聲中背上了電吉他,握住了麥克風。
原本吵鬧不堪諸多抱怨的人群一下子又歡快起來。
“阿靳,阿靳,阿靳……”
尖叫的女人居多,但也不是沒有男人。
“去哪兒了啊?”大春在他身後壓低了嗓音罵他,“一聲不吭就走了,留下一堆爛攤子,老方急得都快弄死我們了!”
老方是遠冬的老闆,此刻正坐在櫃檯後面狠狠地瞪著靳遠。
胖子笑嘻嘻地說:“肯定是看上哪個妹子,追出去泡妞了。”
靳遠瞥他一眼,在吉他手隨手播了幾下,低聲說:“唱《逃亡》。”
“這麼久沒唱了,怎麼忽然要唱那首?”胖子不解地問,“我都快把節奏忘了。”
靳遠沒說話,握著吉他,視線落在角落裡那人身上,身姿筆直地站在昏黃的燈光里,儼然已經準備好了。
鼓點將寂靜的夜色也點綴得喧囂沸騰,貝司與電吉他撞擊出炫目的火花。
光怪陸離的酒吧里,台上的人低沉溫柔地開了頭,卻在副歌部分聲嘶力竭地唱著:
像是一場漫無目的的逃亡,
一路狂奔,跌跌撞撞;
從未得知明天是什麼模樣,
不過一隻渺小的飛蛾,
在漫長無盡的黑夜裡追尋一束火光。
他的視線一直定定地注視著那個角落。
而你是黑夜。
是火光。
是我盛大的逃亡。
明明躋身於無人察覺的角落裡,南橋卻有種錯覺,仿佛全世界的燈光都齊齊聚在了她的身上,無處遁形。
靳遠的音樂不是技巧性的,不夠華麗,也不花哨。
他只是這樣安靜地看著你,用足以撞擊靈魂的力量與情感唱給你聽。
那樣的歌聲,很容易讓人想起從前的事情。
初二那年,靳遠唯一的親人中風偏癱,失去了自理能力,從此臥病在床。他輟學回家,一邊在外打工,一邊照顧阿婆的起居,玩音樂是他唯一的堅持。
南橋第一次看見他拿著吉他撥弄,是她的額頭上已然有了那道因他而生的疤之後。
那天,靳遠在她放學時等在校門口,忽然問她:“要不要去聽音樂?”
她疑惑地問:“聽音樂?什麼音樂?”
少年的臉微微發紅,卻還佯裝鎮定地說:“跟我去了就知道了。”
盛夏的風燥熱難耐,他坐在舊居的庭院裡,低頭撥弄手裡的吉他,輕聲唱著。
多年後,南橋雖早已記不清他那天唱的是什麼,但那個場景卻格外鮮明地烙在了記憶里。
傍晚與落日,蚊香的味道盤旋在空氣里,他額頭尚且帶著晶亮的汗,閉眼唱歌時的樣子卻寧靜溫柔,仿佛天邊橘紅色的雲朵。
他睜眼問她:“怎麼樣?”
她笑著鼓掌:“厲害厲害!”
他一下子紅了臉,卻還努力克制住羞赧,微微一笑:“那你覺得,我把音樂當做理想怎麼樣?”
南橋一下子愣住了。
潛意識裡,用人生來追求音樂這條路似乎是很難走通的。
可眼前這個人,什麼都沒有,一貧如洗,唯一擁有的是屋裡那個死氣沉沉的老人,是一肩膀沉沉的擔子……
頓了頓,她說:“只要你想,沒有什麼不可以。”
那一刻,她看見抱著吉他的少年雙眼一亮,燦若星辰。
只可惜當時她並不知道,她是他活了十六年來,第一次肯定他夢想的人。
後來就有了更多的事情。
靳遠第一次帶她去見大春和胖子,她在破破爛爛的桌球館裡看見了那個其貌不揚的胖子和咧嘴傻笑的大春,一隻被貼紙貼得花花綠綠的架子鼓和一把花里胡哨的貝司。
靳遠第一次帶她觀看他們的“演出”,他們賣力地演奏著,而她是台下唯一的觀眾。
……
南橋聽著靳遠的聲音,腦子裡回溯著曾經的一切,有關於吳鎮的一切。
直到一曲終了,喧囂的人群拉回了她的意識。
靳遠從台上跳了下來,穿過人群,如披荊斬棘的勇士,一路來到她面前。
胖子手裡的鼓棒倏地落在台上,大春張大了嘴,而他卻只是定定地站在南橋面前,笑著問她:“怎麼樣?”
一如那個黃昏時分,他明明忐忑不安卻還故作鎮靜的樣子,哪怕耳根子都已染上了一抹杏紅。
南橋張了張嘴,說:“很棒。”
他卻搖搖頭,不贊同地說:“當初你可不是這個反應。”
“……”
“你應該笑著鼓掌,說厲害厲害。”
這麼多年過去了,南橋從未想過他們會這樣重逢,更沒想過靳遠來到了她的城市,從當初那個一無所有的搖滾少年變成了今天這樣的人。
他在台上兀自唱著,滿室的人都為他瘋狂。
可他站在她面前,微微一笑,羞赧的笑容里卻完完全全還是當初那個少年。
她笑著鼓掌,聲音黯啞地說:“厲害厲害。”
撞進那雙燦若星辰的眼睛裡時,她卻驀地紅了眼。
☆、第15章
大三一開始,幾乎是百分之六七十的人都開始準備考研。南橋一早也有所準備,她學的是計算機專業,希望往計算機輔助翻譯的方向繼續學習。
而年級上有十二個保研名額,接到輔導員的通知時,南橋有些發愣。
因專業成績突出,她有資格參加保研考試,與年級前二十四名一起競爭那二分之一的名額。
南橋一向不活躍,但專業課成績很好,所以三天後的保研考試很順利地通過了。
媽媽在電話里像個少女一樣驚喜地叫著:“你拿到保研名額了?南橋,你簡直太棒了!”
她在這邊不好意思地笑,心裡也好像有滾燙的熱巧克力緩緩淌過。
媽媽還在那頭繼續張羅:“想好了去哪所學校沒?啊,我得讓你易叔叔替你好好打聽一下,你要學什麼來著?那個,那個什麼CA,CAT是嗎?計算機輔助翻譯?這個專業好像北大就挺好的……”
南橋沒來得及說什麼,媽媽已經開始著急地思索她的去向了。
北大?
離開這裡?
她愣了愣,忽然說:“媽媽,我還沒想好。其實我不想離開北市。”
媽媽一下子停了下來:“你,你不想出去讀書?”
“我只是不想離你太遠……”也不想離他太遠,離家太遠。
“所以你要留校?”
“我還沒想好,再讓我好好考慮一下,我回頭再給你打電話。”南橋匆匆地掛斷了。
保研的機會,是好事,也是壞事。
好事是省去了考研的麻煩,可以專心準備自己這一年想做的事情。壞事是多數保研的人都不會選擇留校,而希望在研究生階段更上一層樓。
一曲終了,台上的人睜開眼睛,於人群中看見了沈茜。
他跳了下來,撥開鬧嚷嚷的人cháo,一路走到沈茜面前:“怎麼想起來看我了?”
低沉而略顯沙啞的嗓音。
沈茜遞了瓶礦泉水給他,卻被他拒絕了,他隨手拍拍一旁的女人,指了指她手裡的酒杯。那女人紅光滿面地遞給他,明明年紀挺大了,眼睛裡還有少女一樣的火光在燃燒。
他一飲而盡,面容沉靜地看著沈茜:“問你話呢,找我有什麼事?”
沈茜看著他,好半天才說:“我找到南橋了。”
也就是一瞬間的事,年輕的男人指間驀地一松,酒杯順勢而下,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然而台上的鼓手還在拼命打著架子鼓,貝斯手也在撥弄著令人熱血沸騰的旋律,這點聲響根本不足以引起什麼動靜。
可是對於靳遠而言,整個世界都仿佛被按下消音鍵。
他定定地站在那裡,隔了好幾秒,忽然伸手握住沈茜的肩:“你找到她了?她在哪裡?”
“就在北市。”
靳遠年輕的面龐上驟然間閃過很多情緒,驚喜,訝異,不可置信,還有失而復得的喜悅……統統都被沈茜盡收眼底。
她感受著肩上那雙手似乎在隱隱顫抖,而面前的男子也仿佛從剛才那種迷離的狀態中清醒過來,眼裡是很久很久都沒有重新燃起過的星光。
“你要去找她嗎?”她問。
“為什麼不去?”他鬆開手,把吉他取了下來,咧嘴一笑,隨手遞給旁邊的人,“走!”
“現在就去?”
“現在就去!”
他忽然間慡朗地笑起來,步伐輕快地走出了酒吧。
胖子和大春在台上不知所措地叫著他:“阿靳,你去哪裡啊!”
靳遠頭也不回地揮了揮手,一路奔進了蒼茫夜色里。
☆、第14章
九點三十分。
易嘉言拎著行李出了門,助理已將車開至家門外。
南橋站在大門口,眼巴巴地看著他又一次踏上遠行。
“回去吧,南橋。”易嘉言把行李放進後備箱裡,回過頭來看著她,“外面風大。”
南橋沒動,總覺得少看了一眼似的,他這一走,不知道下次回來又是什麼時候了。
易嘉言看她傻愣愣地站在門邊,忍不住笑起來,又走到她身旁,替她攏了攏外套,低頭看著她惆悵的樣子。
“怎麼,捨不得你嘉言哥哥?”
她搖頭。
“搖頭的意思,是捨得還是捨不得?”他笑意漸濃。
“捨不得。”南橋老老實實地回答。
“傻孩子。”易嘉言笑出了聲,想摸摸她的頭,但礙於她對這個動作太敏感,所以轉而捏捏她的鼻子,“十天半個月而已,會回來的。”
十天半個月,而已?
南橋望著他不說話。
易嘉言看了眼手錶:“好了,再不走,一會兒趕不上飛機了。”
他上了車,降下車窗朝南橋笑:“照顧好自己。”
轎車很快遠去。
南橋從家門口一直走到了路中央,直到車尾已消失在轉角,她還站在原地忘了離開。
深秋的風吹在身上有些冷,她總算攏了攏外衣,快步朝家門走去。
“南橋。”身後忽然有人叫她。
她疑惑地轉過頭去,發現對面的花園籬笆下站著個人,路燈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長很長,暈在地上成了一道模糊不清的影跡。
她猶疑不定地站在那裡,警惕地問了一聲:“誰?”
那人從籬笆下慢慢地走了出來,整個人像是從水墨畫裡撈出來一樣,逐漸褪去了一身素淨,因燈光的緣故被染成了彩色。
那眉,那眼,都是十分熟悉的。
他從路的對面走來,穿著單薄的T恤與夾克,哪怕時隔多年他已長得很高很高,哪怕穿著打扮也變得徹徹底底,但只一眼,南橋便認出了他。
她像是被施了咒一樣定定地站在原地,不可置信地叫出她的名字:“阿靳?”
***
燈紅酒綠的夜。
消失了一個多小時的主唱終於回來了,一言不發地走上了台,在一片尖叫聲中背上了電吉他,握住了麥克風。
原本吵鬧不堪諸多抱怨的人群一下子又歡快起來。
“阿靳,阿靳,阿靳……”
尖叫的女人居多,但也不是沒有男人。
“去哪兒了啊?”大春在他身後壓低了嗓音罵他,“一聲不吭就走了,留下一堆爛攤子,老方急得都快弄死我們了!”
老方是遠冬的老闆,此刻正坐在櫃檯後面狠狠地瞪著靳遠。
胖子笑嘻嘻地說:“肯定是看上哪個妹子,追出去泡妞了。”
靳遠瞥他一眼,在吉他手隨手播了幾下,低聲說:“唱《逃亡》。”
“這麼久沒唱了,怎麼忽然要唱那首?”胖子不解地問,“我都快把節奏忘了。”
靳遠沒說話,握著吉他,視線落在角落裡那人身上,身姿筆直地站在昏黃的燈光里,儼然已經準備好了。
鼓點將寂靜的夜色也點綴得喧囂沸騰,貝司與電吉他撞擊出炫目的火花。
光怪陸離的酒吧里,台上的人低沉溫柔地開了頭,卻在副歌部分聲嘶力竭地唱著:
像是一場漫無目的的逃亡,
一路狂奔,跌跌撞撞;
從未得知明天是什麼模樣,
不過一隻渺小的飛蛾,
在漫長無盡的黑夜裡追尋一束火光。
他的視線一直定定地注視著那個角落。
而你是黑夜。
是火光。
是我盛大的逃亡。
明明躋身於無人察覺的角落裡,南橋卻有種錯覺,仿佛全世界的燈光都齊齊聚在了她的身上,無處遁形。
靳遠的音樂不是技巧性的,不夠華麗,也不花哨。
他只是這樣安靜地看著你,用足以撞擊靈魂的力量與情感唱給你聽。
那樣的歌聲,很容易讓人想起從前的事情。
初二那年,靳遠唯一的親人中風偏癱,失去了自理能力,從此臥病在床。他輟學回家,一邊在外打工,一邊照顧阿婆的起居,玩音樂是他唯一的堅持。
南橋第一次看見他拿著吉他撥弄,是她的額頭上已然有了那道因他而生的疤之後。
那天,靳遠在她放學時等在校門口,忽然問她:“要不要去聽音樂?”
她疑惑地問:“聽音樂?什麼音樂?”
少年的臉微微發紅,卻還佯裝鎮定地說:“跟我去了就知道了。”
盛夏的風燥熱難耐,他坐在舊居的庭院裡,低頭撥弄手裡的吉他,輕聲唱著。
多年後,南橋雖早已記不清他那天唱的是什麼,但那個場景卻格外鮮明地烙在了記憶里。
傍晚與落日,蚊香的味道盤旋在空氣里,他額頭尚且帶著晶亮的汗,閉眼唱歌時的樣子卻寧靜溫柔,仿佛天邊橘紅色的雲朵。
他睜眼問她:“怎麼樣?”
她笑著鼓掌:“厲害厲害!”
他一下子紅了臉,卻還努力克制住羞赧,微微一笑:“那你覺得,我把音樂當做理想怎麼樣?”
南橋一下子愣住了。
潛意識裡,用人生來追求音樂這條路似乎是很難走通的。
可眼前這個人,什麼都沒有,一貧如洗,唯一擁有的是屋裡那個死氣沉沉的老人,是一肩膀沉沉的擔子……
頓了頓,她說:“只要你想,沒有什麼不可以。”
那一刻,她看見抱著吉他的少年雙眼一亮,燦若星辰。
只可惜當時她並不知道,她是他活了十六年來,第一次肯定他夢想的人。
後來就有了更多的事情。
靳遠第一次帶她去見大春和胖子,她在破破爛爛的桌球館裡看見了那個其貌不揚的胖子和咧嘴傻笑的大春,一隻被貼紙貼得花花綠綠的架子鼓和一把花里胡哨的貝司。
靳遠第一次帶她觀看他們的“演出”,他們賣力地演奏著,而她是台下唯一的觀眾。
……
南橋聽著靳遠的聲音,腦子裡回溯著曾經的一切,有關於吳鎮的一切。
直到一曲終了,喧囂的人群拉回了她的意識。
靳遠從台上跳了下來,穿過人群,如披荊斬棘的勇士,一路來到她面前。
胖子手裡的鼓棒倏地落在台上,大春張大了嘴,而他卻只是定定地站在南橋面前,笑著問她:“怎麼樣?”
一如那個黃昏時分,他明明忐忑不安卻還故作鎮靜的樣子,哪怕耳根子都已染上了一抹杏紅。
南橋張了張嘴,說:“很棒。”
他卻搖搖頭,不贊同地說:“當初你可不是這個反應。”
“……”
“你應該笑著鼓掌,說厲害厲害。”
這麼多年過去了,南橋從未想過他們會這樣重逢,更沒想過靳遠來到了她的城市,從當初那個一無所有的搖滾少年變成了今天這樣的人。
他在台上兀自唱著,滿室的人都為他瘋狂。
可他站在她面前,微微一笑,羞赧的笑容里卻完完全全還是當初那個少年。
她笑著鼓掌,聲音黯啞地說:“厲害厲害。”
撞進那雙燦若星辰的眼睛裡時,她卻驀地紅了眼。
☆、第15章
大三一開始,幾乎是百分之六七十的人都開始準備考研。南橋一早也有所準備,她學的是計算機專業,希望往計算機輔助翻譯的方向繼續學習。
而年級上有十二個保研名額,接到輔導員的通知時,南橋有些發愣。
因專業成績突出,她有資格參加保研考試,與年級前二十四名一起競爭那二分之一的名額。
南橋一向不活躍,但專業課成績很好,所以三天後的保研考試很順利地通過了。
媽媽在電話里像個少女一樣驚喜地叫著:“你拿到保研名額了?南橋,你簡直太棒了!”
她在這邊不好意思地笑,心裡也好像有滾燙的熱巧克力緩緩淌過。
媽媽還在那頭繼續張羅:“想好了去哪所學校沒?啊,我得讓你易叔叔替你好好打聽一下,你要學什麼來著?那個,那個什麼CA,CAT是嗎?計算機輔助翻譯?這個專業好像北大就挺好的……”
南橋沒來得及說什麼,媽媽已經開始著急地思索她的去向了。
北大?
離開這裡?
她愣了愣,忽然說:“媽媽,我還沒想好。其實我不想離開北市。”
媽媽一下子停了下來:“你,你不想出去讀書?”
“我只是不想離你太遠……”也不想離他太遠,離家太遠。
“所以你要留校?”
“我還沒想好,再讓我好好考慮一下,我回頭再給你打電話。”南橋匆匆地掛斷了。
保研的機會,是好事,也是壞事。
好事是省去了考研的麻煩,可以專心準備自己這一年想做的事情。壞事是多數保研的人都不會選擇留校,而希望在研究生階段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