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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個鄴城都在袒護幫助他。」

  這是讓鄧析最為惱火的事情,趙國的律法普及不可謂不廣,但在這件事上,館舍的數十名侍衛,竟然坐視伍封攜劍進入伯嚭的居所,殺了人後也不阻攔,放任他揚長而去。

  而那些路人,最開始驚詫,認出伍封的誰後,卻都主動要袒護,幫他躲避執金吾索拿。一位賣瓷器的商賈甚至將自己一車的貨物全給扔了,讓伍封上他的馬車出城。在得知伍封要去大理寺認罪自首後,那位瓷商更是親自為他駕車,一路上擦著淚大聲宣揚此事,鄴城往日最繁華的街道上,小販不做生意了,工匠停下了手裡的活,趕集的人也避讓兩旁,那場面如同君侯親臨,男女老幼,人人垂淚感動,為伍封壯行,仿佛他的所作所為是英雄之舉……

  先秦之風,不管是哪一國,對於復仇都十分稱譽,尤其是子為父復仇,更是全民異口同聲地贊同。雖然趙國的民風十多年來已經有了很大變化,但在這一點上,與楚、秦、越並無區別。

  如此一來,這沿途的成百上千個目擊者,就為了心頭的那份血脈噴張,竟不約而同地選擇做伍封的共犯,這就讓大理寺有些尷尬了。

  於是對於如何處置這名殺人犯,大理寺內討論了很久,最後敲定道:「趙法嚴酷,不論地位親疏均不能免法。公女佳殺兩名中山侍衛,尚且放逐塞外五年之久,伍封雖為官大夫,於國有功,殺人亦不可饒恕,理當重懲……」

  但如何重懲,是殺,是流,還是什麼,連鄧析都拿不定主意。趙法雖然完善,但在量刑上,依然會視具體情況,有兩可的準則,最終要如何判刑,恐怕還要等證據和目擊者完全集齊,經過一場公開審理後,再諮詢多方意見後,方能定奪。

  好在趙侯履行了「不到萬不得已,決不干涉大理寺斷刑」的諾言,案發後一天之內一次催促都沒有,這是對鄧析的信任。

  鄧析覺得,自己必須秉公執法,這才能對得起這份信任!

  然而就在這時,鄴城之內,伍封那些為他感到不平的舍人親友數十人在大理寺外匯集……

  「封為父復仇,何罪之有!?」

  大理寺豈是隨便讓人堵門的地方,鄧析也沒多想,讓人驅散了事。

  到此次日,也就是案發後的第三天,大理寺門外又來人了,這次不但是一些百姓商賈,更有些不嫌事大的勛貴子弟,乃至於臨漳學宮的大批士人……

  當前一名自稱公羊高的臨漳學子長拜及地,大聲呼籲道:「古人云,父之仇弗與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遊之仇不同國。伍子含冤而死,封為父復仇,手刃仇人,天經地義,何罪之有?還望大理能順應天理人情!」

  「還望大理能順應天理人情!還封自由!」

  數百人長拜及地,不論職業地位,竟在這件事上心念如一。望著外面浩大的聲勢,鄧析又氣又急,有點傻眼了。

  他沒有想到,這次看上去沒什麼大不了的伍封復仇案,竟會牽引出一場影響久遠的大論戰來,波及整個鄴城乃至於整個趙國,以至於學宮罵戰無數,幾乎分裂為二……

  第1172章 復仇之義(下)

  「為親復仇,自古以來便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臨漳學宮中,公羊高在對眾人闡述他的「大復仇」理念。

  「王亥在有易氏為客而淫有易之妾,有易之君綿臣殺王亥,是故王亥之子上甲微從河伯氏處借師而伐有易,滅之,遂殺綿臣。」

  「宗周末年時,秦仲在西犬丘被西戎攻殺,其子秦莊公繼位,生子三人。過了一代人後,秦莊公死,本應該由長子世父繼位,然而世父卻說:『戎殺我祖父仲,我非殺戎王則不敢入邑』。於是世父便將君位讓給弟弟秦襄公,自己帶兵前去攻擊西戎。」

  三代之時,血親復仇曾是禮儀,規範著世人的生活,它也是一種道德律令,引導著當時人們的選擇。

  春秋時期去古未遠,這種古老的習俗得以保留,所以這時候,同時又是復仇現象最為頻現的時期。

  最典型的案例,莫過於楚人的復仇。

  這次伍封刺殺案的幾個涉及人物:伍子胥、伯嚭、屈敖,他們的祖輩或者自身,都有參與血親復仇的事跡。

  屈敖的祖先子靈(屈巫臣)因為族人被楚國的令尹、司馬所害,遂助晉國謀楚,最後讓自己的兩個仇人疲於奔命而死。伍子胥為報父兄之仇,入吳伐楚的事跡更是家喻戶曉,不需贅述。而伯嚭的祖父伯州犁被楚君所殺,伯嚭也跑到吳國和伍子胥合作謀楚,最終跟他一起鞭屍報仇……

  有這麼多先例在,伍子胥之子伍封會拾起父親當年走過的路,殺死仇人,自然就順理成章了。

  「我曾經去過葉地,向孔子詢問為父母復仇之道,孔子回答說:『作為兒子的,若是父母被冤殺,就要睡在草墊子上,拿盾牌當枕頭,還不能去做官,日夜不忘此仇,一旦在街頭遇到仇人,就要拿出隨身攜帶的兵器立刻殺掉仇人!』如此,才不枉為人子。」

  「伯嚭因祖父族人之仇而報復楚平王、楚昭王,殘破郢都,鞭撻楚王屍體,淫楚王之妻女。今日嚭也因謀害伍子胥而被子胥之子所殺,這世上哪有伯嚭可以報仇,別人卻不能找伯嚭報仇的道理?縱然他身首相離,也是咎由自取,何怨之有?」

  在一邊贊同聲中,公羊高結束了他的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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