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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他也就真的沒有謝過我,連一句客套的“請你吃飯吧”都沒說過。

  不久之後,徐靜蕾的電影《當夢想照進現實》在我們學校的講堂公映,我盯著海報上這七個字,哭笑不得。

  終於鼓起勇氣,發了條簡訊給他:“你看電影嗎?我請你。”

  ××回復我:“……”

  我咯噔一下,連忙找回破碎的自尊心:“算啦,不想看就直說,就是看到海報了,隨便問問。”

  他又回覆:“又沒說不看……”

  直到現在,我都很討厭用一串句號代替省略號的人,包括偶爾為之的我自己。

  電影六點半開場,六點鐘的時候我從自習室走出來,發現外面下起了雨,立刻發簡訊問他:“你在宿舍?下雨了,記得帶傘。”

  “那你呢?你有傘嗎?”

  澆了半條江的水進去,仙人掌終於開花了。我止不住地傻笑,回復他:“沒事,我跑過去就算了。”

  快說來接我!

  他說:“哦。”

  黑漆漆的環境裡,這部電影不只難懂,更是讓請客的我難堪。映後主創上台和大學生交流,我看著××說:“不聽了,走吧。”

  他如蒙大赦。

  回宿舍的路上,我忽然問:“你沒有朋友吧?”

  ××很誠實地搖頭,白皙乖巧的樣子,讓我對他的好感又回來了不少。

  過了幾秒鐘,他突然轉頭看著我:“現在你是我的朋友了……你是吧?”

  “為什麼?”

  “否則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好?”他有點不好意思,“沒人對我這麼好。”

  幸虧夜晚的樹影遮住了我的表情,否則他一定會以為我扭曲的臉是中邪了。

  我為什麼對你好?您缺心眼嗎?

  終於走到了開闊處。月光下我看著他,悲壯地微笑:“我這個人,天生熱情。”

  半個月後,我站在屈臣氏里買洗髮水,接到他抱怨的簡訊:“我給你申請的QQ號,你為什麼從來不用?”

  我少年時代沒趕上QQ的熱潮,作為資深裝逼少女,凡是我們沒趕上趟的事情,對外都要說成不屑於。但××還是強硬地給我申請了QQ,並勒令我用,不得不說心裡有點甜蜜。

  我想逗逗他,便問道:“為什麼一定要我用QQ,你想和我聊天?”

  五分鐘後,我收到回答。

  “我要和你對英語答案。”

  這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個句號。我氣得發抖,理智卻告訴自己,××沒有錯。所有傾囊而出的熱情與善意,都是我自發自願,為何要怪罪別人?

  但我沒必要再委屈自己一直配合他的習慣。我直接撥打他的電話,不出所料被他拒接;再打,再次拒接。兩通電話後我沒有再聯絡過他;一天後他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又問起我買火車票的事情,我沒有回覆。

  夜裡他沒頭沒腦地發來一條簡訊:“我就是一個可怕又自私的人,現在你知道了吧?離我遠一點。”

  原來××也並不傻。

  沒有聯絡的兩個月間,我加入了新社團,學著趕潮流燙頭髮買衣服,認識了形形色色的新同學,大學生活熱鬧地展開,漸漸不再每天都想起××,也終於能夠客觀冷靜地評價他。

  傳聞不虛,他的確情商很低,的確不招人喜歡。

  那麼我又喜歡他什麼?難道是“當初驚艷,完完全全,只為世面見得少”?

  然而還是會在夜裡一條一條地翻閱曾經的簡訊。他每一條沒滋沒味的回話,包括我深惡痛絕的聯排句號,都擠在諾基亞小小的收件箱裡,滿了也捨不得刪。

  臨近期末的初冬清晨,我忽然在一條小路盡頭看見他的背影。

  高中時無數個清晨,我算準時間從食堂出來,總能看到他拎著書包往教學樓走的背影。內心有一個更囂張的自我,好像下一秒就要衝出來,對著前面的男生大喊:“××!你好!認識一下啊!”

  還好她沒衝出來。可惜,她沒有衝出來。

  這樣回憶著,無意間××的名字已經脫口而出,聲音脆亮,輕鬆得仿佛我們認識多年,而這只是一個平常的早上,偶遇熟人。

  他轉過來,有點羞澀地笑了,說:“我以為你再也不理我。”

  我說:“怎麼會?”

  曾經的齟齬閉口不提,我們聊各自的期末考試,聊選修課的論文怎麼寫,聊哪個食堂的煎餅果子好吃……終於不再是我自己一個人滔滔不絕。或許是因為我放下了表現自我、拉近關係的渴求,所以一切都變得簡單了。

  我們一起在圖書館上自習,偶爾我還是會拿自己會做的題故意問他;自習之後陪他練習騎自行車,他也試圖后座帶人,差點沒摔死我;跳下車後他說不好意思,我說是我太重了;騎車累了就坐在湖邊,月光溫柔,我不懷好意地打聽高中的事情,一點點印證傳聞的真假,一點點拼湊當年的他心裡的,我的模樣。

  高一的後桌和他在補課班聊過天,他卻早已不記得這個人。

  原來他從沒進過三分球。如果有,恐怕就是我看到的那一次。

  “的確很討厭語文啊,但你的作文我是看過的,有一次交換評改作文,你的那篇還是我評的呢。”

  我一下子就想起卷面上就寫了“沒看懂”三個大字評語的作文,哭笑不得。

  我終於認識了一個真實的××,不是我心裡想像的任何一個樣子。他是個普通的男孩,喜歡打球卻打得不好;畢業後想要去美國,和所有學理科的男生一樣;很依賴媽媽,卻又覺得她煩人;性格悶騷,朋友很少;喜歡看動畫片;不知道如何與人相處,稍微繞彎子一點的話,統統聽不懂。

  我也不再抱著手機輾轉反側,斟酌每一條回復;懶得發簡訊的時候我就會直接打電話,他也終於肯接,雖然仍然有點緊張結巴;看到好玩的東西依然會推薦給他,但是他說“看不懂”的時候,我不再惶恐尷尬,笑笑就過去了,有時候還會直接罵他蠢。

  我本不是天生熱情,但我終於成了他的朋友。

  一個平淡無奇的晚上,下了晚自習後我們騎車溜到湖邊坐了一會兒。我忽然說,唱首歌吧。

  他說:我從來不唱歌,小學音樂課老師逼我,給我不及格,我也不唱。

  我說:好吧。

  但靜默了一會兒,他忽然開口唱了起來。聲音很清洌,沒有跑調,卻也不是多好聽。

  是周杰倫的《七里香》。他牽著我的手唱的。

  我們好像都在等著對方說什麼,最後卻一起沉默了。

  我記得一年前剛入學的時候,他唯一答應我的事情就是和我一同加入了手語社,我慫恿他的原因是,我聽說第一堂課老師會教大家用手語打“我愛你”。

  兩百人的教室,擠得水泄不通,他堅持不住,皺皺眉說:“好無聊,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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