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陳月登時臉色煞白。

  「兩個520元的紅包,代表接受他的表白,然後,你們就確立了……」

  陳星「噌」地站起身,用力拽著陳月的胳膊把他渾身僵硬的妹妹拉起來,「對不起,我們不做筆錄了。」

  「我是收過他的紅包。」陳月在哥哥的攙扶下站直了,對兩名警員平靜地說道:「但沒有接受他的表白。」

  王警員點點頭,「你們先坐下,講清楚對你們才有利。」

  那是去年的事,五月二十日那天,趙鵬給陳月發了兩個520元的紅包,陳月收了。

  陳星一開始還沒反應過來,待想起去年五月發生了什麼,才突然心口一涼。

  去年五一長假他給張老狗帶團,憑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帶動了很大的購物量,卻只分得三百塊提成。他心下不忿,想自己找旅行社單幹,但是他沒有旅遊證,找旅行社也只能找那種不正規的小店,結果就被人騙了一千塊押金。

  他白天還繃得住,罵了幾句出氣而已,等到了晚上夜深人靜的時候,就忍不住了,趴在床墊上偷偷掉眼淚,恨自己愚蠢。

  沒想到陳月那會兒也沒睡,從床上伸出手來,在他背上拍了拍,「哥,沒事,不就一千嘛,我在學校外面幫人補課,很快就賺回來了。」

  兩個520,加起來不正好就是一千嘛。怎麼就這麼巧呢?

  做完筆錄後,陳月問那女警員:「王警員,這麼久都沒立案,是不是就立不成了?」馬上就要到兩個月的審查期限了。

  王警員臉上又露出那種為難的神色,「也可能只是出於慎重,最近對這類案件審查比以前嚴格。你們也知道前陣子剛出了個詐騙性質的——」

  陳星粗魯地打斷她:「仙人跳嘛,我知道!」他臉上帶著古怪的笑容,「王警員,您不用安慰我們了。立不成案也沒關係,刑事上不行,我們就按民事的告他,他可以找人,我們也可以。」他頓了頓,「好的律師總能有用吧。」

  王警員嘆氣,終究還是不忍說出口,好的律師多貴啊,她甚至懷疑這男孩兒什麼都看透了,他剛說的「找人」,並不是指律師。

  「需要幫忙的話,直接來找我。」王警員說道,雖然她能做的太有限。

  「謝謝您。」陳星拉著陳月給她鞠了個躬,轉身離去。

  往外走的路上,陳月一直沒有說話,直到出了警局,陳星才突然停下腳:「小月,換我也會收那個錢。」

  陳月扭過頭來看著他。

  「有的人一直闖紅燈都沒事,有的人只闖了一次紅燈就被車撞了,還有人明明沒闖紅燈,結果被別的闖紅燈的人撞了。」他們的父母就是最後這種。

  「哥,你想說什麼啊?」陳月澀聲問道。

  「我是說,好多事不是因為做錯了才要承擔後果,而是因為倒霉。沒有人能一輩子不犯錯,只不過有的人運氣好,有的人運氣不好而已。」

  他大概也算運氣不好的那種。

  別人玩仙人跳,騙了近百萬才被抓,自己剛玩一次就玩得那麼慘。他覺得不是自己笨,是倒霉,如果不是偶然被人撞了下胳膊讓手機從兜里滑出來,又正好被人看到剛彈出來的消息,他就不會露餡。

  「真的,要是我的話,我也會收那個紅包的。送上門來的錢,傻子才不要。」他再一次堅定地說道。

  陳月笑了,抬頭看了下天空,藍天白雲,這個季節是B市的天空最為明朗的時候,只是陽光太烈,陳月倔強地睜大了眼,被強光刺出眼淚。

  「哥,我就是覺得,特不公平。」

  陳星也仰起頭,看著這明晃晃的天,被陽光刺得眯起眼。當然不公平,他們不是早就知道了嘛。

  「哥,你看。」陳月碰了他一下。

  陳星朝她指的方向看去,大姑和趙鵬正朝警局的方向走來,他們顯然早就看到了兄妹倆,趙鵬眼神閃躲,大姑則死死盯著他們。

  陳星轉身把手機的錄音功能打開,將手機輕輕放回兜里。

  大概是為這事花了太多錢,大姑特地走到他們跟前示威:「小孩子就容易自以為是,受一點委屈就鬧著要脫離關係,現在明白了吧,沒有家庭的庇護,你們什麼都不是,你們以為社會和家裡一樣啊,誰都讓著你。」

  陳星捏緊了拳頭,「你行賄了是不是?」

  或許是這地點不好,就在警局門口,讓大姑多了幾分警覺,嘲諷地笑道:「你想像力還挺豐富。」

  陳星繼續套話:「你要是沒找人就好,立不了案就立不了案,反正我們要一直告下去。」

  大姑尖銳地笑了一聲:「他們兩個是談戀愛,我們有證據的。」

  陳月激動地沖她「呸」了一聲,「放屁!」

  大姑厭惡地看她一眼,嘴唇微動,似要說出什麼惡毒的話。

  「民事的!我們要追究他民事責任!」陳星搶著說道。

  大姑的臉色變了變,顯然她也被逼成半個法律專家了,知道陳星在說什麼。她終於撕掉虛偽的面具,低吼道:「我勸你們適可而止!你以為小月就乾淨?要不是她老在家裡穿那麼少,勾/引——啊!」大姑慘叫著矮下/身去,兩手捂住腦袋。

  誰都沒看清陳月是什麼時候把書掏出來、又如何用書角砸向大姑腦袋的,連陳星都驚得瞪大了眼,原來書角打人這麼疼啊!

  一直裝死的趙鵬終於動了,挪了下腳擋在陳月和自己媽之間。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