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保姆很早就來了,做了點西式早餐,他囑咐保姆浸泡兩個茶葉包。

  “等會敷在眼睛上消腫,我幾個女朋友都用這方法去黑眼圈。”他把一份夾火腿和蛋的土司遞給我。

  我又想掉眼淚了。立刻大口咬住那吐司,狂嚼一通。

  第13章

  錢同惹出了大麻煩。他被人狠狠打了一頓,鼻青臉腫外加肘關節脫位。

  他一聲不吭,後來還是張樂彬去了解情況。原來錢同的那個女孩是個傳聞中的美女酒托,專門上網釣男人去酒吧里見面,介紹他們喝最貴最烈的洋酒。其中一個混混也是女孩釣的男人之一,纏上了女孩,當眾在酒吧里輕薄她。錢同知道後自不量力地去保護她,大聲稚嫩地對那個混混說:“這是我的女朋友,我是她的男朋友,我們正在交往,你不要介入了。”一句話換來了一頓打,錢同倒在地上,那個混混放言先饒了他,下次再帶兄弟來收拾他。

  我們很憤怒,憤怒那個混混的囂張,憤怒那個女孩事後只來看過錢同一次,還帶了些話梅,薯片讓錢同好好吃點,最憤怒的是錢同這個傻到家的呆子還很自豪自己為她打了一架,其實只能算是挨打。

  那個混混據說是道上的人,是那條酒吧街的霸王,錢同說他很厲害,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事情過後的半個月裡,錢同還是誠惶誠恐,但一想到女朋友,覺得太值了。

  那天我和錢同在學校門口被這個混混逮住。

  這個混混個子不高,乾癟得如同曬乾的鹹魚,染了頭金黃的頭髮,一邊倒的劉海遮住一隻眼睛,看起來像只獨眼龍。穿一件到處是洞的皮夾克,和一條超級緊身的皮褲。脖子上有條粗粗的銀墜,是個大骷髏頭。我的直覺告訴我他不是什麼霸王。

  但是我和錢同依然對付不了他,我們根本沒什麼打架的經驗,這個混混帶了4,5個比他還要矮的小混混,像老鼠包圍蟑螂一樣包圍了我們,開始拳打腳踢。我本能地護在錢同的身上,他新傷才剛好。

  挨打原來是這樣的感覺,我記得我的手被兩個小混混拉開,另一個小混混用膝蓋瘋狂地頂我的腹部,一次比一次猛烈,我感到五臟六腑擠到了一塊,劇烈的悶痛一下接一下,我聽到脾腎腸子在裡面晃動的聲音,好象這些器官會散開來一樣。

  那個霸王混混滿意地看著我和錢同邊叫邊被控制在地上無法動彈。混混將口中的劣質菸頭重重地壓在錢同的脖子,錢同叫了一聲。

  然後幾個混混用大頭鞋狠狠踩在我的手上,來回碾著搓著。大頭鞋超級沉重,鞋底有針刺一樣的東西直扎我的手骨。

  當他們拿出一把小刀時我有種徹底的絕望。這把刀很小,也許就是地攤上買的假冒瑞士軍刀,刀鋒並不是那麼犀利,我記得我抽屜里也有這麼一把,我用它削蘋果,那完整的蘋果皮夠我得意半天的。但現在這把熟悉的刀讓我有骨子裡冒出的恐懼。

  我想我和錢同完了,要死在這個鼠眉賊眼的小混混手上。

  小混混露出一絲醜陋的譏笑,還有黃黃的牙齒。

  突然一聲巨響,一個混混被飛了出去。我看見了熟悉的矯健的身影。他動作瀟灑愜意,幾乎是一手抓一個,一腳踢一個把這幾個矮小的混混飛出去。拽著我的兩個混混被他狠狠地一拳一拳地發泄似地暴打。我看見他有噬血的眼神。

  最後那個霸王混混被他連扇幾個耳光,拎起來還轉了幾圈,如一塊乾癟的臘肉拋了出去。

  他扶起我,看著我的手,手上的皮全破了,血肉模糊。算我自作多情也好,我感覺他此刻是在心疼我。

  不敢去醫務室,去了附近的小衛生所簡單包紮了下。配了消炎生肌的藥膏,他送我們回來。

  路上錢同說:“我是說他們很厲害吧,那天就是那個霸王混混打的我,沒想到今天又來了,當我軟柿子踩。”我看看氣憤的他,你不就是個軟柿子麼。

  蔣雪冷笑“別搞笑,哥們,這也叫霸王混混,整一隻只小山雞,還不夠練手的。”

  我羞愧,那幾隻小山雞比我還矮,居然把我弄成這樣。我靠在蔣雪的肩膀,聞著他的味道,很安心。想到幾小時前我那徹底的恐懼,我有種重生的感覺。但自卑感馬上襲擊了我,我未免也太弱了,今天要不是蔣雪,我是不是會被那些小山雞剝了皮,拆了骨。

  原來蔣雪來找我吃飯,看見我和錢同窩囊至極的樣子。也是很多年後,蔣雪說當時看見小山雞們壓制著我,體內的血液都沸騰起來。

  回到寢室,和崔強和張樂彬說了情況。他們不停問東問西。聽張樂彬說蔣雪從小是打架長大的,初中的時候後腦勺被刺進半塊亮晶晶的玻璃片。我一聽,渾身戰慄,心裡有種滴血的難受。

  躺在床上,我心有餘悸,久久不能入睡,但另一種甜蜜的情緒進來了,我有種被保護得好好的甜蜜,我想做為男人,這太不正常了。我從小嚮往強者,看武俠小說時特別喜歡喬峰,豪氣沖天,行俠仗義,再愜意不過。如今我居然因為被保護而顯得很開心。

  第14章

  我的手被包得像肉棕一樣,做什麼事情都不方便。

  蔣雪說等我傷好了後教我幾招散打,他有好多招數,白鶴頂風,伏虎降兔,馬蹄沖沙。

  我笑著搖搖頭,就我這樣的體能素質,一千五百米就夠嗆了。

  蔣雪調笑我:“看你弱不禁風的,以後跟著哥哥,哥哥護著你。”

  我心裡如喝蜜一樣甜。

  他和我相處的時間越來越多,我們一起看碟,一起聽音樂。我們被《辛德勒名單》里的黑白肅殺場面震撼,我們久久欣賞納京高的爵士。我們在昏黃的傍晚,泡上一杯咖啡,靜靜地聽渾厚沙啞的《花樣年華》插曲。

  在音樂上我們共同點很多,我和他都特念舊,不喜歡盲目跟風。他有不少鄧麗君,老狼的碟。他說他對鄧麗君的音樂有一見鍾情的滋味,現在的音樂再流行,銷售量再高都沒那個年代的歌銷魂。甚至對童聲合唱樂他都非常喜歡,常聽松花江的一個兒童樂團的歌,不能否認,那歌真的是純淨得連一顆沙礫都沒有。愛聽兒童音樂,又是一個有童心的表現。

  我們也爭論,爭論《阿甘正傳》和《肖申克的救贖》哪部更經典,更值得奧斯卡金人。雖然電影本來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藝術,我們依舊爭論得激烈。他每次嘩啦啦說很多,強行占有發言權,似道理都占他那去了。每每我爭不過他,就臉紅,說話也結巴。他都嘲笑我:“小結巴,臉紅得和燒熟的螃蟹一樣,說不過我就別說啦。”“誰…誰…說不過你。”我又結巴。“算了,不逗你了,這輩子你都說不過我”他開口說起了一輩子,我吃驚。

  他會替我倒水,剝橘子,不讓我的右手費勁。

  晚飯時保姆做了些家常菜,排骨湯,蘆筍炒肉,苦瓜炒蛋,黑木耳炒雞塊。

  他接過我的碗餵我吃飯,我馬上想到《春光乍泄》里黎耀輝餵受傷的何寶榮吃飯,那可是整部電影裡最溫馨的一段。

  他一下子塞很多菜在我嘴裡,我還沒嚼完吞咽,他又急著把雞肉往我嘴裡塞。

  “慢點,吃不下拉。”我胡亂嚼著,口齒不清地大叫。

  他皺眉:“怎麼嘴巴這么小。”

  “吃飯本來就要慢慢吃的。”我悶聲回答。

  “你怎麼越來越像女人,還搞細嚼慢咽。”他用勺子鬆了松米飯。

  “我哪裡像,我不像!”我又開始大聲否認。

  他的眼睛又發出狡黠的光芒,靠近我:“你沒發現你現在動不動就大叫,還喜歡用撒嬌的口氣和我說話。““沒有,沒有!”我臉一紅,急忙否認。

  “而且還喜歡臉紅。”他馬上用手指我的臉。

  我低頭不讓他看我的大紅臉,拼命嚼那雞肉。

  他馬上發出慡朗的大笑,不讓我躲避,一直湊近我的臉。我太尷尬了,居然起身往客廳走。

  他拉住我,“好了好了,先把飯吃完。”

  我堅持要用左手自己吃,他笑說:“隨便你。”

  我倔強地用左手費力地夾蘆筍,但夾一次滑一次。他不動聲色地看著我。

  我只能搗碗裡的白米飯吃。

  他又接過我的碗,“好了,你聽話點,我來餵你,我這輩子還沒餵過女的呢,居然伺候你!”說著夾起苦瓜往我嘴巴里塞,我最怕這個苦瓜,怎麼吃都吃不慣。他眉毛一挑,裝作生氣的樣子,我只能乖乖地用口接住可怕的苦瓜。

  每餵完我幾口,他就轉頭大口大口扒自己碗裡的米飯,塞上一大口菜,他油膩的嘴唇在我看來依舊性感。

  吃完飯後看報是我們的共同的愛好,他會用各種怪聲調讀新聞。用極其滑稽的聲音念出王阿伯家有隻雙頭貓的奇聞。聽他讀新聞也是樂趣一件,比自己用眼睛盯著看舒服多了。飯後也總是有水果,他懂的很多,什麼水果是熱性,什麼水果是寒性都非常清楚。他愛吃橘子,我愛吃蘋果,我可以削完整的蘋果皮,我想等我的手好了,要削一個讓他開開眼。無聊的時候我們會很幼稚地用橘子皮做小橘燈,我們做了好多個,掛在他家客廳那棵繁茂的盆景上,奇形怪狀的橘子燈籠,我們也同孩子般比較誰做的比較好。每次一遇到比較的事情,他的孩子脾氣會爆發,誓言與我較高下,肢體上的我根本不能撼他一根寒毛,口頭上我也必輸,總是被他駁斥地體無完膚。

  第15章

  我們嗑嗑碰碰中難免有肢體上的接觸。他襲擊我的時候喜歡用手繞我脖子或者大力拍我屁股,他也許就是老人家所說的“通關手”,力道大,拍的我直揉屁股。我叫苦連連,上廁所時候偷偷照鏡子看自己兩瓣屁股,果然色澤紅潤。

  我們那天又為《螢火蟲之墓》發生爭論。我們爭論小潔該不該死。小潔最後神志不清地餓死,全身只剩一層惡臭的皮包骨以及密布的瘡痍,我深感難受,甚至眼眶濕潤,口中呢喃:“太可憐了,太可悲了。”

  他卻一聲冷笑:“死的活該。”我抬頭驚訝地看著他,像不認識他似的。他居然說出這麼冷酷殘忍的話,而且還不斷發出冷笑。

  “不是嗎?他的父親在外殘害我們中國兒童,父債子還,他死一千次都不夠。”他喝著酒,眼睛有點猩紅。

  但是我不這麼認為,小潔只是二戰中的犧牲品,雖然他是日本人的孩子,但年紀那么小的他懂什麼是非,連戰爭是什麼都不知道。我只記得他純真的臉袋,憨憨的笑顏,赤著小腳丫在稻田裡奔跑,叫著哥哥的名字,偶爾吃到顆糖就雀躍不已。我無法把他和那些血腥的日本法西斯聯繫在一起。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