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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場審訊並沒有放在縣寺衙門,而是安排在一牆之隔的縣獄,縣獄內里是牢獄,外面是正堂。從外表來看,就是個狹小的庭院,一點沒有官府應有的氣派,只是那些石子鋪成的路面,連落葉都清掃得乾乾淨淨。

  進入正堂後,黑夫發現這裡也沒有可以讓人擊鼓鳴冤的地方,更不對外開放,一扇「罘罳」,也就是土製的屏風擋在人口處,上面塗成白色,又用墨寫著幾行秦國篆字。

  黑夫本來就識字,不然哪能到軍營里還可以給家裡寫信?卻見上面寫的是篇名為《為吏之道》的文章。

  「凡為吏之道,必精潔正直,慎謹堅固,審悉無私,微密纖察,安靜毋苛,審當賞罰……」

  然後就是什麼「五善」「五失」……這是秦國對大小官吏的要求,翻譯成白話文,就是要廉潔奉公,忠於職守,禁止假公濟私,要親近百姓,做官要為百姓除害興利之類的,應該和《中共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里的內容差不多。

  總之,看得黑夫發愣,這還是傳說中的「暴秦?」

  「希望今日審案的官吏真能做到這幾點。」

  黑夫、季嬰在獄吏「樂」的指引下繞過屏風步入正堂,才發現堂上就坐的審判者非是安陸縣令、縣丞,而是獄掾喜!他今天一身黑衣,頭戴獬豸冠,正襟危坐,好不威風。

  見到此人,黑夫心裡一顆大石頭頓時落地,聽那個獄吏樂說,這位喜大夫在安陸縣是出了名的鐵面無私,又極得縣丞倚重,棘手的案子,都會交給他代辦,由他審案的話,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這時候,喜已經在審理「盜劫商賈鮑」一案了,黑夫他們被帶入堂內時,正好那名商賈「鮑」在交待那天他前往鄉市,在距離湖陽亭九里的道旁遇盜賊搶掠,驚懼而逃的經過。

  隨後,就輪到三名戴著枷鎖的盜賊,跪在堂下陳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那名和黑夫搏鬥過的虬髯大漢首先招供道:「我名為潘,是竟陵縣士伍,住在某里,去年二月被徵召入伍,前往北方趙國作戰,因天大雨,畏懼遠行而逃亡,後遁入雲夢澤為盜,與其他三人結識,罪行一如商賈潘所說,沒有犯過其他罪過。」

  竟陵縣,是南郡18縣之一,和安陸縣隔著雲夢澤相望。這大漢在陳述時,堂上左右坐著的吏員們,都持筆在木牘竹簡上沙沙地記著。那認真勁,好似後世法庭上的筆錄員,他們要將案犯的一言一行都加以記錄,再作為檔案封存入庫,後世出土的秦簡,大多是類似的東西。

  主法官喜在潘陳述時沒有打斷他,只是不停在簡牘上寫著東西,直到他說完之後,才又問道:「除此次劫掠商賈鮑之外,沒有其他罪行?」

  潘遲疑了一下,說道:「沒有!」

  這時,季嬰卻偏過頭來,對黑夫嘀咕道:「我記得那一日,他不是說手上有好幾條人命麼……」

  第0009章 法家都是處女座強迫症

  「訊獄喧譁,當笞(chī)!」

  還不待黑夫回答,那個眼神兇巴巴的令吏「怒」就瞪起眼睛,指向了季嬰,隨即堂上待命的兩名武吏便走了過來,將季嬰按倒在地!

  「小人只是有案情要表明……」

  季嬰大喊冤枉,但一碼歸一碼,怒親自手持竹板,往他脊背、臀上抽去!

  黑夫無奈地閉上了眼,一直聽著竹板響了十下,季嬰也嚷嚷了十聲,這場臨時刑罰才算結束。

  好傢夥,被告沒被打,原告先挨了板子,可這只能怪季嬰自己多嘴。

  笞刑是最輕的肉刑,除了皮肉之痛外,不會造成大的損傷,等板子打完了,喜才問季嬰,究竟有何案情要提供給官府。

  季嬰這下老實了,將那日盜賊潘所說的話,一五一十陳述出來。

  喜聽完後點了點頭,看向盜賊:「潘,果真如此?」

  「那是我一時胡說。」潘卻仍舊心存僥倖,斷然否認!因為他知道殺人是什麼後果。

  「好,既然你不承認有其他罪行,那且聽聽這是什麼。」

  喜攤開面前的一封竹簡,念道:「二十年九月甲寅,竟陵縣丞,敢告安陸縣丞……」

  這是竟陵縣回復的爰書,接下來,就是一大段潘的罪行,包括他年輕時數次應徵入伍,參與戰爭,卻因作戰不積極被斥責,回鄉後又散播消極言論,被鄰居舉報,於是罰為戍卒,前往北方戍守。卻在北上途中擊傷了押送人員,搶奪了甲衣和武器,逃入雲夢澤。

  這之後,潘還試圖潛回籍貫所在地,攜帶他的妻兒一起出逃,卻被他的鄰居們制止,潘再次傷人遁走。

  「你如今還敢說,沒有其他罪過?」喜的聲音變得嚴厲起來,潘見自己的老底全部被揭穿,頭沮喪地垂下,承認了這些罪過。

  喜的聲音又柔和下來,似乎已對潘的一切了如指掌:「你的罪行,本吏無一不知,無一不曉,之所以不拆穿,是要看你是否有認罪之心……比如說,半年前在竟陵縣小河裡那起入室殺人劫掠案,你是否也參與了?竟陵縣的爰書里說,那起案件倖存者口述的兇犯容貌身材,與你完全相同!」

  喜的臉說變就變,嚇唬道:「若是不從實招來,本官便要用刑了!」

  和後世腦補的秦朝十大酷刑不同,秦國的審訊,以收集證據、加以詰問為最上乘手段,直到案犯實在冥頑不靈,才會對其用刑,但在官吏們眼中,這已經是下乘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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