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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把聯盟從形式上分為長期聯盟與臨時聯盟、緊密聯盟與鬆散聯盟、集團聯盟與個人聯盟、政治聯盟與非政治聯盟、公開聯盟與秘密聯盟、簽名聯盟與口頭聯盟等等。每一聯盟可以被劃入不同的種類。考察一個聯盟,並不需要指出它的全部屬性,而只要分析其中主要點、突出點就夠了。一種聯盟是長期的還是臨時的,決定於作為其結盟紐帶的是參與者的長遠目標還是近期目標。以近期目標為聯繫紐帶的聯盟,必定是臨時聯盟;以長遠目標為紐帶的聯盟,自然是長期聯盟。一種聯盟是緊密的還是鬆散的,主要決定於參與者目標的距離程度、聯盟向心力的大小程度以及外部敵人的威脅程度。參與者的目標越是接近,聯盟核心越是堅強,外部敵人的威脅越大,這個聯盟就越緊密;反之,聯盟就越鬆散。一種聯盟是採取公開的形式還是採取秘密的形式,取決於聯盟參加者是否擺脫了共同敵人的控制和威脅,取決於聯盟相對力量的大小,如果組成聯盟的分子處於共同敵人的控制之中,而他們尚無足夠的力量與其相對抗,那一般就採取秘密的形式;反之,聯盟分子不受敵人控制,他們有較大的力量與敵人對抗,那就採取公開的形式。簽名式聯盟缺少保密性,一紙簽名到手,整個聯盟暴露,曹操在董承家發現了簽名盟書,於是知道了這個集團的全部人物,最終徹底粉碎了這個秘密聯盟。但簽名聯盟對參與者有較大的外在約束力,魏國大將鍾會奪取蜀國,進駐成都後,欲反叛司馬昭,他威逼手下將官簽名畫押,與他一起配合行動,就是想要利用簽名聯盟的約束力。

  保密

  在某些條件下,對自己一方的決策、方案乃至於同盟成員,都需要保守秘密,尤其是領導人掌握計劃和方案的全部內容,更應該慎重地對待保密工作的問題。魏國侍中劉曄在朝廷曾竭力勸告魏主曹睿伐蜀,認為“今若不剿除,後必為大患”,睿點頭答應。劉曄回家後,眾大臣來探問是否有興兵伐蜀一事,曄回答沒有此事,並解釋說: “蜀有山川之險,非可易圖。空費軍馬之勞,於國無益。”大臣楊暨聽到此話後向曹睿反映說: “劉曄曾勸陛下伐蜀,對眾臣又說蜀不可伐,這是犯欺君之罪呀。”曹睿當即召劉曄前來對證,曄對睿說: “我仔細地考慮了一下,還是覺得蜀不可伐。”一會兒,楊暨離去,劉曄奏說: “臣昨日勸陛下伐蜀,乃國之大事,豈可妄泄於人?夫兵者,詭道也,事未發切宜秘之。”(第九十九回)曹睿這才恍然大悟。看來,劉曄正是要將伐蜀決策對楊暨一類眾官員保密。鍾會、鄧艾伐蜀成功後,反相畢露,司馬昭利用二人相互之間的矛盾,讓兵力眾多的鐘會去收服鄧艾,他自己則提大兵前往長安,暗防鍾會兵變,並與親信邵悌商定對此意秘而不泄。大臣賈充秘告司馬昭說,他懷疑鍾會收服鄧艾後會反叛,司馬昭回答他: “如遣汝,亦疑遣汝耶?吾到長安,自有明白。”(第一百十八回)司馬昭的回答,似乎未置可否,似乎又是對賈充懷疑的否定,巧妙地保密了自己的意圖。

  當然,泄密於自己身邊的同事或親人,不見得他們就會幹出危害自己利益的事情來,但是,由於消息傳播的連鎖性,秘密很可能通過他們依次被泄漏於第三者、第四者,……最後讓最需要對其保密的人知道,這就誤了大事。曹操門下侍郎黃奎與馬騰密謀,欲裡應外合,誅殺曹操,奎回家後將密謀泄漏於其妾李春香,而黃奎的妻弟苗澤與李春香私通,他正欲得之而無計可施,遂從李春香處打探到黃奎的密謀,向曹操作了匯報,黃奎密謀敗露,全家被捉拿斬首。三國後期,吳主孫亮眼見大將軍孫綝的專橫,寫密詔讓自己的小舅子、黃門侍郎全紀領禁兵斬殺孫綝,事前囑咐他: “此事且不可令卿母知之,卿母乃綝之姊也。倘若泄漏,誤朕匪輕。”(第一百十三回)全紀受詔回家後,遵囑對自己的母親嚴加保密,只將此事密告父親全尚,不料全尚得知此事後,無意間告訴妻子說: “三日內殺孫綝矣。”妻子當面答應該殺,私下卻寫信讓人送與孫綝,孫綝當即領兵將全尚一家捉拿,並依仗兵權,廢掉了孫亮。這裡,知情人以為是自己的親人,就將機密泄漏於他們,但親人卻有意無意地將機密再泄漏於別人,最後傳給保密對象,非但使計劃落空,反倒害了自己性命。人們對同事的保密容易辦到,而對家屬的保密卻不易辦到,可見,對親人的言談正是保密工作的薄弱環節之所在,一定要多加注意。秘密多讓一個人知道,其保密係數就縮小許多倍。

  三國時期,領導人對作戰計劃慣常採取的保密方式是授予將領“錦囊妙計”,讓將士臨事再發。例如,曹操赤壁戰敗後派曹仁守南郡,臨走前囑咐他: “吾有一計,密留在此,非急休開,急則開之。”(第五十回)後曹仁與周瑜大戰,此計派上了用場。張遼、李典、樂進三人在合肥防禦孫權軍隊,曹操聽知孫權領兵進攻合肥,於是派人向張遼等送木匣一個,匣上有操封條,封條上寫著: “賊來乃發。”(第六十七回)此方案亦獲成功。孔明死前料身後魏延必反,於是留給楊儀錦囊妙計,封題上更是嚴格規定: “待與魏延對敵,馬上方許拆開。”(第一百五回)楊儀直待到與魏延對陣時,在軍隊門旗影里方才拆囊受計。這種保密方式由於嚴格規定“臨事乃發”,受計的將領事先不知道其內容,其好處是: 第一,縮短了將領接受計劃與實施計劃的時間間隔,較徹底地排除了泄密的可能;第二,危急時候打開它,極大地提高了其價值的實效性,避免了受計將領們無謂的爭論和猶豫;第三,防止了受計將領在實施前的情緒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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