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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宣布懿旨:“皇帝龍馭上賓,未有儲貳,不得已以醇親王奕之子載湉,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入承大統,為嗣皇帝。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就是說,先將載湉過繼給早已去世的咸豐皇帝(廟號“文宗”)為子,即皇帝位。將來載湉有了兒子,再過繼給同治為嗣子。頒布這道諭旨,與吳可讀尸諫的悲劇有關。吳可讀,道光進士,官御史,為人耿直敢言。烏魯木齊提督成祿濫殺平民,被告論斬。有的官員請改死緩。吳可讀奏言:“請斬成祿以謝甘民,再斬臣以謝成祿。”因言語過於憨直,被降三級。光緒五年(1879年),同治奉安惠陵。吳可讀自己請求送葬,夜間在薊州廢寺中自殺。懷中揣有一封遺疏,奏請讓將來光緒的兒子繼承同治為嗣。這件事震動朝廷上下。

  慈禧為什麼要選擇載湉(光緒)入繼皇位呢?這要從道光說起。

  道光皇帝有九個兒子,長子奕緯、次子奕綱、三子奕繼皆早死;第四子奕即咸豐皇帝;第五子奕過繼給惇親王綿愷(嘉慶帝第三子)為嗣,襲惇郡王,晉親王;第六子恭親王奕任議政王、軍機大臣;第七子醇郡王奕,同治十一年晉親王;第八子鍾郡王奕,同治七年死;第九子孚郡王奕。當時入繼大統的可能人選應當是“溥”字輩(永、綿、奕、載、溥、毓、恆、啟),道光帝長孫是載治之子溥倫,慈禧以其宗支疏遠而不同意立溥倫。溥倫時年17歲,如立溥倫慈禧便不能垂簾聽政。那就只有在“載”字輩找。恭親王奕長子載澂無子,第二子載瀅出繼。且慈禧根本不願意立載澂、載瀅,因其父為恭親王奕,若立他們中的一人,則恭親王的權力過大,對自己不利;那就在醇親王奕家裡找。醇親王奕有4位福晉,共生育7個兒子:第一子、第三子早殤,第二子為載湉,就是光緒皇帝。第四子為載洸(guāng)、第五子為載灃(宣統皇帝的父親)、第六子為載洵、第七子為載濤。醇親王奕於咸豐十年(1860年),年19歲,奉旨同慈禧的妹妹葉赫那拉氏成婚。當時,慈禧還是懿貴妃,受咸豐帝寵愛。她曾說:“入宮後,宮人以我美,咸妒我,但皆為我所制。”後又生皇子載淳,其地位更為鞏固。懿貴妃在深宮之內,接觸外人的機會少,能見到的男性除太監外,就是幾個小叔子,即皇六弟奕、皇七弟奕和皇九弟奕(皇八弟奕已死)。懿貴妃有個胞妹尚待字閨中,她時常想在宗室中找個妹夫。在三位小叔子中,就年齡而言,奕已結婚分府,奕又偏小;就性格而言,奕過於機變,奕又羞怯靦腆。懿貴妃看中皇七弟奕。咸豐十年(1860年),醇郡王奕奉旨與懿貴妃葉赫那拉氏的胞妹成婚。依例,奕應分府出宮,受賜在宣武門內太平湖東岸建府邸(今中央音樂學院和三十四中學址)。這就是第一座醇王府,後稱醇親王府南府(光緒做皇帝後,依雍親王府後升為雍和宮例,改為醇親王祠;慈禧皇太后懿旨又將什剎海北岸的一座貝子府賜給醇親王奕,這裡又稱醇親王府北府,也就是今宋慶齡故居)。載湉就出生在這裡,是醇郡王與慈禧妹妹的骨肉。

  醇親王奕在咸豐朝的11年間,除10歲那年因咸豐登極按例封為醇郡王之外,幾乎沒有受到大的晉封。咸豐病逝時,奕20歲。這一年,妻子的親姐姐做了皇太后。他以姻婭至親,而受到重用。在“辛酉政變”中,奕受懿旨,帶侍衛、親兵到密雲半壁店,將隨梓宮回京的協辦大學士、贊襄政務大臣肅順在熟睡中擒拿,押回北京後處斬。奕在這次政變中,為妻姐慈禧立下奇功。辛酉政變之後,醇郡王奕官階迭升:封為都統、御前大臣、領侍衛內大臣、管神機營、管善捕營等。同治三年(1864年),加親王銜。四年(1865年),命在弘德殿行走。十一年(1872年),晉親王。

  67 - 光緒帝載湉(2)

  慈禧一言定載湉(光緒)繼承皇位,這是對清朝皇室祖制的重大改變。太后懿旨召見列名者有29人之多,可謂空前。這說明非皇子入承大統,為大清首次,既示鄭重,又免物議。載湉繼承咸豐為嗣皇帝,這實在是清朝皇儲嗣立的又一次大改制:

  第一,慈禧改變皇位父死子繼的祖制。清太祖努爾哈赤死後由皇八子皇太極繼承皇位,皇太極死後由皇九子福臨(順治)繼承皇位,福臨死後由皇三子玄燁(康熙)繼承皇位,康熙死後由皇四子胤禛(雍正)繼承皇位,雍正死後由皇四子弘曆(乾隆)繼承皇位,乾隆死後由皇十五子顒琰(嘉慶)繼承皇位,嘉慶死後由皇次子旻寧(道光)繼承皇位,道光死後由皇四子奕(咸豐)繼承皇位,咸豐死後由皇長子載淳繼承皇位,同治死後卻由堂弟載湉繼承皇位。

  第二,慈禧改變皇位繼承程序的祖制。清太祖、太宗的遺位繼承人由滿洲貴族會議決定,順治、康熙用遺詔決定皇位繼承人,雍正創建秘密立儲制度,乾隆、嘉慶、道光、咸豐都是這樣繼位的,同治沒有兄弟,順利繼承皇位。但是,載湉繼承皇位,既不是滿洲貴族會議推舉,也不是用遺詔的形式決定,更不是秘密立儲,而是由皇太后“一言而定”,這是沒有先例的。

  第三,慈禧改變幼帝由大臣輔政的祖制。幼帝繼承皇位,必有大臣輔政。順治6歲繼位,由鄭親王濟爾哈朗、睿親王多爾袞先為輔政王,後為攝政王;康熙8歲繼位,由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和鰲拜四大臣輔政;同治6歲繼位,先由贊襄政務八大臣,後由議政王奕輔政。但是,載湉4歲繼位,沒有輔政王、攝政王、輔政大臣、贊襄政務大臣、議政王輔政,而只有皇太后垂簾聽政。載湉繼承咸豐,即為咸豐的嗣皇帝,這就為皇太后垂簾聽政提供了合乎儀規的輩份。如新皇帝繼承同治為嗣皇帝,則應由同治皇后垂簾聽政。因而,慈禧將皇權緊緊地抓在個人手中,達到了清朝極權體制的頂峰。至於奕,他與慈禧有聯合,也有衝突。到光緒十年(1884年),發生了“午門案”。事情的經過是:慈禧派宦官往娘家送東西,事先敬事房沒有向守門護軍傳旨,護軍阻攔,太監不服,互相毆打。太監報告慈禧,慈禧要對值班護軍廷杖。有的書記載了奕同慈禧的精彩對話——奕說:“廷杖乃前朝虐政,不可效法。”慈禧說:“汝事事抗我,汝為誰乎?”奕說:“臣是宣宗第六子!”慈禧說:“我革了你!”奕說:“革了臣的王爵,革不了臣的皇子。”慈禧太后沒有辦法,只好讓步。但慈禧從此加深了對奕的怨恨,後奕被解除軍機大臣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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