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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李鴻章關於治河的意見卻未受到朝廷重視,許多具體建議都被朝廷和有關部門以種種理由推託、否決。從山東勘河回到北京後,李鴻章仍然未受重用。

  直到八個月後,李鴻章奉命任兩江總督。

  李鴻章在這期間表現出的忍耐與隱忍,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在行將就木的年齡,仍然不屈不撓地堅持。不管是為了理想,還是為了個人的私利,李鴻章堅持住了。

  一個人有一個人的性格,一個人有一個人的命運,性格決定命運。李鴻章的性格註定了他會成為官場“不倒翁”。

  2.謹小慎微,才能成就官場上的“不倒翁”

  在官場上,李鴻章在處理那些不與當權者根本利益相衝突的事情時,大開大合,而在一些當權者敏感的問題上,李鴻章則小心翼翼,絕不越雷池一步。

  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後,他的處境就很不妙,1896年10月24日被任命為總理衙門,只是見習大臣,並無實權,被人稱為無用的“伴食之宰相”。就在任命他為總理衙門的同一天,朝廷又因有人告發他幾天前曾私入圓明園而下旨嚴責道:“李鴻章擅入圓明園禁地遊覽,殊於體制不合,著交部議處。”這種敲打不得不讓李鴻章警惕,他當時處在非常時期。

  這時,康有為、梁啓超發動的維新運動勃然而興。對維新運動,李鴻章的態度頗為複雜。

  1895年,康有為“公車上書”不久,新疆巡撫陶模奏請以培育人才為立國之本。陶模與李鴻章私交甚篤,將此書告李鴻章,李在回信中一方面支持變法主張,另一方面又認為政治積弊太深,恐非易事:“今之論者皆知變法,但有治法須有治人。”“邇日公車章疏,何嘗無深識危言,此在廟堂採擇,見諸施行而已。詳察當路諸公,仍是從前拱讓委蛇之習,若不亟改,恐一蹶不能復振也。”

  1895年8月,維新派在北京組織強學會以推動維新,李鴻章對強學會的主張表示贊同,自願捐金兩千入會,但因此時他已名譽掃地而被拒。後來上海強學會成立並出版《強學報》,他又捐金一千表示支持。

  雖然從思想觀點上他非常同情、支持維新運動,但李鴻章知道維新運動牽扯到以光緒為首的“帝黨”和以慈禧為首的“後黨”之間的權力之爭,而捲入其中的危險自不待言。

  這一切,都使他在這一嚴重的政治危機、衝突中在不危及自身“政治安全”的情況下支持維新派,但更加小心謹慎地自保其位。他曾對一個外國人說過,現在權力在守舊派手中,所以“稍明新學”的官員要格外小心,不敢倡言新法,很難做成什麼事。

  從1895年“公車上書”起,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維新聲勢越來越大,康有為的變法主張終於打動光緒皇帝。光緒非常想破格召見康有為,但為守舊力量所阻,只得讓總理衙門先傳問康有為。1898年1月24日,翁同龢、李鴻章、榮祿、張蔭桓等在總理衙門約見康有為。在長達幾小時的會談中,榮祿明確表示“祖宗之法不可變”,而李鴻章只在康有為說“宜變法律,官制為先”後追問了“然六部盡撤,則例盡棄乎”這一個問題。在這次約談中,李只問此一個問題而未明確表態,可見其謹小慎微。

  在政治上劃清界限,在做法上傾力支持,這就是李鴻章對維新變法的態度。也是李鴻章危機中自保的辦法。

  1898年6月11日,光緒下詔明定國事,歷史上的“百日維新”開始。16日光緒召見康有為,命在總理衙門章京上行走。康有為退下時途中遇到李鴻章,李的臉色大變,悄悄將榮祿參劾康有為、剛毅反對授官康有為之事告知他,意在要康留神。變法的各項措施如獎勵工商等都是李鴻章多年主張的,其中將科舉考試中的“八股”廢掉改為策試,更得李鴻章讚賞。

  維新派本想廢科舉辦學堂,但考慮到如果這樣做會遭到天下讀書人的反對,所以妥協改為只是廢八股,改為策試。李鴻章早就認為應該廢科舉,興辦學校,但他也深知其中艱難,所以維新派僅僅是改八股為策試使他興奮不已。他曾對人說:“康有為吾不如也”,因為廢八股“吾欲為數十年而不能,彼竟能之,吾深愧焉”。當然,這種讚賞都是私下的。當李鴻章聽說廢八股遭到許多讀書人反對,甚至有人放風要刺殺康有為時,特派人前往康處,要康“養壯士,住深室,簡出遊以避之”;康有為奉命出京,李還“遣人慰行”,加以保護。

  創辦京師大學堂時,他曾勸奉旨管理大學堂事務的孫家鼐請康有為出任總教習,雖然此議未成,但對京師大學堂創辦、發展起過重要作用的西學總教習美國人丁韙良則是因他與孫家鼐的力薦才就任的。丁韙良後來對人說:“戊戌舉辦的各種新政,唯設立大學堂一事,李鴻章認為最關重要,贊助甚力。”

  改官制是維新的重要內容,“改官制”激起的反對最為強烈。李鴻章遵旨與其他大學士上了一折一片,這是他對“新政”的唯一折片,而且是與他人聯名。此時新舊鬥爭已經白熱化,李鴻章顯然要迴避巨大的政治風險。此折也頗為折中,一方面承認裁併官職是當務之急,另一方面又提出“事既更張,有同新創;其中頭緒繁多,一切事宜,非倉促所能遽定”,“不致冒昧從事”,提出對裁併各員應“由吏部酌量分別補用,以免向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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