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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曾國藩極為感激,攻克南京城不久,李鴻章趕到,曾國藩親至城外下關迎接,拉著李鴻章的手連聲說:“我兄弟倆的一點面子,全是你給的。”
江蘇肅清,湘淮軍將帥均得加官晉爵,李鴻章受封一等肅毅伯,賞戴雙眼花翎。
李鴻章在這次拖延當中可謂名利雙收了。
其實當時就實力而言,淮軍裝備和訓練水平以及攻堅能力,都在湘軍之上。但即便當時李鴻章搶得了頭功,獲得的封賞也不一定能超過他放棄的時候。
在小利面前懂得放手,是李鴻章官場不倒的又一秘訣。
3.與狼共舞,需要的不止是膽識
一個團隊講究可控性,對人的利用同樣講究可控性。
不管是團隊還是個人,如果處理不好,尾大不掉就會被牽累,甚至被反控制。
所以,在利用的同時,要講控制。
在利用洋人方面,用得好,是錦上添花,用得不好,是畫蛇添足,如果尾大不掉,被其裹挾與控制,那就是引狼入室。
1860年,清政府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戰敗,咸豐帝出逃熱河;南方,太平天國聲勢仍然浩大,遠無“肅清”“剿滅”跡象。清政府顯已內外交困。
咸豐帝在臨逃之際,任命恭親王奕留下負責與英法侵略軍議和,經過一番“談判”,奕終於與英法簽訂了《北京條約》。這次與洋人打交道,讓奕認識到西方列強與中國歷史上傳統的外族入侵的不同:他們要的是金錢和利益,而不要清政府的土地與人民。也就是說,他們對推翻清政府而代之不感興趣。
基於以上認識,奕分析了當下的農民起義、列強侵略和清政府的彼此關係後,提出“今日之御夷,譬如蜀之待吳”,主張聯合列強鎮壓農民起義。他們提出:“今該夷雖非吳蜀與國之比,而為仇敵則事勢相同。此次夷情猖獗,凡有血氣者,無不同聲憤恨。臣等粗知義理,豈忘國家之大計。唯捻熾於北,發熾於南,餉竭兵疲,夷人乘我虛弱而為其所制。如不勝其忿而與之為仇,則貽子孫之憂。”
古人有言:“‘以和好為權宜,為實事。’洵不易之論也。”新的對外基本方針是“就目前之計,按照條約,不使稍有侵越,外敦信睦,而隱示羈縻。數年間,即系偶有要求,尚不遽為大害”。
最後,奕得出結論:“發、捻交乘,心腹之害也;俄國壤地相接,有蠶食上國之志,肘腋之憂也;英國志在通商,暴虐無人理,不為限制則無以自立,肢體之患也。”以這種分析為基礎,自然得出“滅發、捻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的邏輯,重新制定了明確的戰略目標。
既然西方列強與清政府的矛盾不是根本政治利益的矛盾,而是在經濟利益上的矛盾,那清政府大可利用西方列強的軍事與技術優勢,來解除內患。
於是,借師助剿的策略就在這種背景下出台了。
當然,這種戰略性的根本轉變從提出到具體施行並不容易,必然有一個“磨合”過程。從上到下都會有種種不同反應、不同理解乃至不同的執行策略。而且,在執行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向何“夷”借剿、合作到什麼程度、以何種方式合作、指揮權由誰掌握、允許“夷兵”剿“賊”到什麼程度等一系列具體問題。這些,中央政府沒有也不可能有具體的方案,因此相關地方政府和各級官員便有較大的相機行事的權力和幅度極寬的“自由裁量權”。
對“借師助剿”最為積極的是以上海為中心的東南官紳。早在1860年,在滬籌辦防務的蘇松太道吳煦雇美國人華爾組織了“洋槍隊”,以中國勇丁雜西勇為各級頭目而成。1862年初,江蘇巡撫薛煥把這支洋槍隊定名為“常勝軍”,派吳煦督帶,楊昉會同華爾管帶。華爾率“常勝軍”在上海附近與太平軍多次作戰,由於武器先進,打了一些勝仗,為清廷立下汗馬功勞。
李鴻章剛到上海時,華爾拒不見他,給了他一個下馬威。不過,“常勝軍”的戰鬥力卻著實讓李鴻章吃驚,決意對其“全神籠絡之”,以為己用。但要完全由自己控制並不容易,經過一番接觸,他感到“常勝軍”人馬精良卻專恣跋扈、狂傲不馴,清朝官員根本不能過問,更無法鈐制。
李鴻章開始在內心敲打自己的算盤:如果把“常勝軍”收歸己有,同時加以控制的話,那自己就是如虎添翼。但就當時的情況而言,“常勝軍”雖然戰鬥力強悍,但由於不受中國政府管轄,只是僱傭軍的性質,換句話說,不過是從洋人那裡買來的一桿槍。這桿槍認錢不認人,一旦失控,必然後患無窮。
李鴻章於是著手“常勝軍”的改編工作。
對於“常勝軍”,中國官員中只有吳煦、楊昉與他們關係密切,為其提供的糧餉等是清軍的數倍。華爾身亡後,白齊文繼任,這為李鴻章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機會。他利用“常勝軍”內亂,向朝廷參了一本,不僅解除了白齊文的職務,同時追究連帶責任,讓吳煦、楊昉一起靠邊站了。
趕走了白齊文,參掉了吳煦、楊昉,並不意味著李鴻章就可以順利接管“常勝軍”了。
江蘇肅清,湘淮軍將帥均得加官晉爵,李鴻章受封一等肅毅伯,賞戴雙眼花翎。
李鴻章在這次拖延當中可謂名利雙收了。
其實當時就實力而言,淮軍裝備和訓練水平以及攻堅能力,都在湘軍之上。但即便當時李鴻章搶得了頭功,獲得的封賞也不一定能超過他放棄的時候。
在小利面前懂得放手,是李鴻章官場不倒的又一秘訣。
3.與狼共舞,需要的不止是膽識
一個團隊講究可控性,對人的利用同樣講究可控性。
不管是團隊還是個人,如果處理不好,尾大不掉就會被牽累,甚至被反控制。
所以,在利用的同時,要講控制。
在利用洋人方面,用得好,是錦上添花,用得不好,是畫蛇添足,如果尾大不掉,被其裹挾與控制,那就是引狼入室。
1860年,清政府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戰敗,咸豐帝出逃熱河;南方,太平天國聲勢仍然浩大,遠無“肅清”“剿滅”跡象。清政府顯已內外交困。
咸豐帝在臨逃之際,任命恭親王奕留下負責與英法侵略軍議和,經過一番“談判”,奕終於與英法簽訂了《北京條約》。這次與洋人打交道,讓奕認識到西方列強與中國歷史上傳統的外族入侵的不同:他們要的是金錢和利益,而不要清政府的土地與人民。也就是說,他們對推翻清政府而代之不感興趣。
基於以上認識,奕分析了當下的農民起義、列強侵略和清政府的彼此關係後,提出“今日之御夷,譬如蜀之待吳”,主張聯合列強鎮壓農民起義。他們提出:“今該夷雖非吳蜀與國之比,而為仇敵則事勢相同。此次夷情猖獗,凡有血氣者,無不同聲憤恨。臣等粗知義理,豈忘國家之大計。唯捻熾於北,發熾於南,餉竭兵疲,夷人乘我虛弱而為其所制。如不勝其忿而與之為仇,則貽子孫之憂。”
古人有言:“‘以和好為權宜,為實事。’洵不易之論也。”新的對外基本方針是“就目前之計,按照條約,不使稍有侵越,外敦信睦,而隱示羈縻。數年間,即系偶有要求,尚不遽為大害”。
最後,奕得出結論:“發、捻交乘,心腹之害也;俄國壤地相接,有蠶食上國之志,肘腋之憂也;英國志在通商,暴虐無人理,不為限制則無以自立,肢體之患也。”以這種分析為基礎,自然得出“滅發、捻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的邏輯,重新制定了明確的戰略目標。
既然西方列強與清政府的矛盾不是根本政治利益的矛盾,而是在經濟利益上的矛盾,那清政府大可利用西方列強的軍事與技術優勢,來解除內患。
於是,借師助剿的策略就在這種背景下出台了。
當然,這種戰略性的根本轉變從提出到具體施行並不容易,必然有一個“磨合”過程。從上到下都會有種種不同反應、不同理解乃至不同的執行策略。而且,在執行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向何“夷”借剿、合作到什麼程度、以何種方式合作、指揮權由誰掌握、允許“夷兵”剿“賊”到什麼程度等一系列具體問題。這些,中央政府沒有也不可能有具體的方案,因此相關地方政府和各級官員便有較大的相機行事的權力和幅度極寬的“自由裁量權”。
對“借師助剿”最為積極的是以上海為中心的東南官紳。早在1860年,在滬籌辦防務的蘇松太道吳煦雇美國人華爾組織了“洋槍隊”,以中國勇丁雜西勇為各級頭目而成。1862年初,江蘇巡撫薛煥把這支洋槍隊定名為“常勝軍”,派吳煦督帶,楊昉會同華爾管帶。華爾率“常勝軍”在上海附近與太平軍多次作戰,由於武器先進,打了一些勝仗,為清廷立下汗馬功勞。
李鴻章剛到上海時,華爾拒不見他,給了他一個下馬威。不過,“常勝軍”的戰鬥力卻著實讓李鴻章吃驚,決意對其“全神籠絡之”,以為己用。但要完全由自己控制並不容易,經過一番接觸,他感到“常勝軍”人馬精良卻專恣跋扈、狂傲不馴,清朝官員根本不能過問,更無法鈐制。
李鴻章開始在內心敲打自己的算盤:如果把“常勝軍”收歸己有,同時加以控制的話,那自己就是如虎添翼。但就當時的情況而言,“常勝軍”雖然戰鬥力強悍,但由於不受中國政府管轄,只是僱傭軍的性質,換句話說,不過是從洋人那裡買來的一桿槍。這桿槍認錢不認人,一旦失控,必然後患無窮。
李鴻章於是著手“常勝軍”的改編工作。
對於“常勝軍”,中國官員中只有吳煦、楊昉與他們關係密切,為其提供的糧餉等是清軍的數倍。華爾身亡後,白齊文繼任,這為李鴻章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機會。他利用“常勝軍”內亂,向朝廷參了一本,不僅解除了白齊文的職務,同時追究連帶責任,讓吳煦、楊昉一起靠邊站了。
趕走了白齊文,參掉了吳煦、楊昉,並不意味著李鴻章就可以順利接管“常勝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