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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構這一番毫無出息的自我埋汰讓兀朮膽氣更壯,氣勢更盛,回信說:“如果你真對此前之事,反躬自省,那這次就應該派一位德高望重的官員來談。”
這分明是在主動邀和,趙構心花怒放,又寫了一封信,稱自己一切聽從四太子的“鈞誨”,然後派了“一品大員”魏良臣和王公亮以“稟議使”的名義,乞求兀朮先不要動武,一切都好商量。
兀朮哈哈大笑,大筆一揮,回信連恐帶嚇道:“魏良臣帶來的書信已收到,念你語意殷勤,能自訟前失,我特意請示了我們主上,同意和你們議和。現在江南凋敝日久,如果得不到淮南之地相為表里,恐怕難以生存,又兼魏良臣再三叩頭,哀求甚切,於情可憐,我們就以淮水為界,南北分治。不過西面的唐、鄧二州,按照地勢劃分,屬於淮北地區,不在所割之列。至於魏良臣請求每年進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之事,我們也同意了,這次再給你們一次機會。”
劃淮水為界,比上次議和時劃黃河為界足足多出了好幾千里,兀朮擺明了是在漫天要價,等著趙構坐地還錢。
趙構急於求和,無心議價,滿口應承了,並主動寫了一篇堅決投降的《誓表》,表文上稱:“小臣趙構既蒙恩造,以藩國自居,從此以後,世世子孫,對大金帝國謹守臣節,若有違此盟,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派遣簽書樞密院事何鑄和曹勛二人作“報謝,進《誓表》使、副”,朝拜兀朮。
看得出,趙構已經開始全身心,不惜一切代價地投入到這場和議中去了。
據負責掌管南宋朝廷文獻的官員查龠後來揭發,金人撕毀了紹興八年的盟約,單方面發起戰爭,岳飛大舉雄師,直闖中原,秦檜與金人暗中勾結,力勸趙構班師,兀朮忌憚岳飛之勇,便給秦檜寫了一封信,特別交代:必先殺岳飛而後再和談。(“虜自叛河南之盟,岳飛深入不已,檜私於金人,勸上班師。金人謂檜曰: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也。”)這就是歷史上迷離撲朔的“兀朮遺檜書”的由來。
兀朮清楚地知道,岳飛作為一面抗金旗幟,意志堅定,英勇善戰,雖然被罷職賦閒,但仍是一個巨大的威脅。被扣押在金國的宋使洪皓曾寫信給趙構說:“金人所畏服者惟飛,至以父呼之。”兀朮本人也不無忌憚地對手下說:“飛雖不掌兵,亦足以強國。”早晚欲除之而後快。
對兀朮的這個議和條件,秦檜完全贊同,一直以來,他就認定“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
為了和議成功,岳飛在劫難逃。
在南宋初年的許多史料都被秦檜、秦熺父子銷毀的情況下,兀朮寫給秦檜的這封信已經查不到了,那麼,它到底有沒有存在過呢?千百年來,眾說紛紜。
著名歷史學者鄧廣銘先生認為這封信之所以查不出來,是因為它只是兀朮口授給南宋使臣魏良臣,由魏良臣捎帶給南宋朝廷的口信,並不是用筆墨記錄在紙質材料上的實體信。其依據是在兀朮和秦檜的通信中,有“其間有不可盡言者,一一口授,惟閣下詳之”的語句。
著名歷史學家、宋史研究泰斗王曾瑜則不但認為這封信曾經出現過,還推測過它的出現時間是在紹興十年(1140年)七月中旬,當時穎昌大戰剛剛結束,兀朮自料在正面戰場上難以取勝,就寫了這樣一封信派人秘密送給內奸秦檜。
應該說,這個推測相當靠譜。
上一年(紹興十年,1140年),趙構火急火燎地要岳飛從朱仙鎮班師,就是從秦檜那兒間接地得到了兀朮有意和議的口風。
岳飛從朱仙鎮回來,主動向趙構懇請解除兵權,因為趙構還不敢完全確定和議能成,他當時的回答是:“方資長算,助予遠圖,未有息戈之期,而有告老之請。”
而紹興十一年(1141年)三月,兀朮剛從淮西撤軍,趙構就對劉錡動粗,接著又緊鑼密鼓地解除了三大將的兵權,顯然,趙構通過秦檜已對雙方停戰有了十足的把握,並掌握了具體的“息戈之期”。
兀朮既然有意議和,就必須著手解決“諸將權太重”的問題。當然,收回兵權與向金媾和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只有成功媾和,才能收回諸將兵權,反過來,只有收回諸將兵權,才能確保議和的順利進行。
王夫之在《宋論》中稱:“高宗之為計也,以解兵權而急於和;而檜之為計也,則以欲堅和議而必解諸將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而秦檜收奪武將兵權的心思比趙構還迫切,他“力主和議,恐諸將難制,欲盡收其兵權”。岳飛、韓世忠等人對宋金議和一直持反對態度,如果不把他們及他們的幕僚從根本上加以摧毀,和議就難以達成;即使達成了,也不能保證以後不被他們破壞。所以,他多次向趙構“乘間密奏,以為諸軍但知有將軍,不知有天子,跋扈有萌,不可不慮”。
在那段議和使者頻繁來往的日子裡。趙構最熱衷的事就是“密與檜謀削尾大之勢”,兩人天天黏糊在一起商議兵權收回問題。
收兵奪權行動結束後,趙構還不許岳飛告老還鄉,那是因為岳飛一旦過早地離開了這個舞台,就沒有機會在他身上安插罪名了,戲就沒法往下唱,對兀朮也就沒法交代,和議也就無法成功。
這分明是在主動邀和,趙構心花怒放,又寫了一封信,稱自己一切聽從四太子的“鈞誨”,然後派了“一品大員”魏良臣和王公亮以“稟議使”的名義,乞求兀朮先不要動武,一切都好商量。
兀朮哈哈大笑,大筆一揮,回信連恐帶嚇道:“魏良臣帶來的書信已收到,念你語意殷勤,能自訟前失,我特意請示了我們主上,同意和你們議和。現在江南凋敝日久,如果得不到淮南之地相為表里,恐怕難以生存,又兼魏良臣再三叩頭,哀求甚切,於情可憐,我們就以淮水為界,南北分治。不過西面的唐、鄧二州,按照地勢劃分,屬於淮北地區,不在所割之列。至於魏良臣請求每年進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之事,我們也同意了,這次再給你們一次機會。”
劃淮水為界,比上次議和時劃黃河為界足足多出了好幾千里,兀朮擺明了是在漫天要價,等著趙構坐地還錢。
趙構急於求和,無心議價,滿口應承了,並主動寫了一篇堅決投降的《誓表》,表文上稱:“小臣趙構既蒙恩造,以藩國自居,從此以後,世世子孫,對大金帝國謹守臣節,若有違此盟,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派遣簽書樞密院事何鑄和曹勛二人作“報謝,進《誓表》使、副”,朝拜兀朮。
看得出,趙構已經開始全身心,不惜一切代價地投入到這場和議中去了。
據負責掌管南宋朝廷文獻的官員查龠後來揭發,金人撕毀了紹興八年的盟約,單方面發起戰爭,岳飛大舉雄師,直闖中原,秦檜與金人暗中勾結,力勸趙構班師,兀朮忌憚岳飛之勇,便給秦檜寫了一封信,特別交代:必先殺岳飛而後再和談。(“虜自叛河南之盟,岳飛深入不已,檜私於金人,勸上班師。金人謂檜曰: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也。”)這就是歷史上迷離撲朔的“兀朮遺檜書”的由來。
兀朮清楚地知道,岳飛作為一面抗金旗幟,意志堅定,英勇善戰,雖然被罷職賦閒,但仍是一個巨大的威脅。被扣押在金國的宋使洪皓曾寫信給趙構說:“金人所畏服者惟飛,至以父呼之。”兀朮本人也不無忌憚地對手下說:“飛雖不掌兵,亦足以強國。”早晚欲除之而後快。
對兀朮的這個議和條件,秦檜完全贊同,一直以來,他就認定“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
為了和議成功,岳飛在劫難逃。
在南宋初年的許多史料都被秦檜、秦熺父子銷毀的情況下,兀朮寫給秦檜的這封信已經查不到了,那麼,它到底有沒有存在過呢?千百年來,眾說紛紜。
著名歷史學者鄧廣銘先生認為這封信之所以查不出來,是因為它只是兀朮口授給南宋使臣魏良臣,由魏良臣捎帶給南宋朝廷的口信,並不是用筆墨記錄在紙質材料上的實體信。其依據是在兀朮和秦檜的通信中,有“其間有不可盡言者,一一口授,惟閣下詳之”的語句。
著名歷史學家、宋史研究泰斗王曾瑜則不但認為這封信曾經出現過,還推測過它的出現時間是在紹興十年(1140年)七月中旬,當時穎昌大戰剛剛結束,兀朮自料在正面戰場上難以取勝,就寫了這樣一封信派人秘密送給內奸秦檜。
應該說,這個推測相當靠譜。
上一年(紹興十年,1140年),趙構火急火燎地要岳飛從朱仙鎮班師,就是從秦檜那兒間接地得到了兀朮有意和議的口風。
岳飛從朱仙鎮回來,主動向趙構懇請解除兵權,因為趙構還不敢完全確定和議能成,他當時的回答是:“方資長算,助予遠圖,未有息戈之期,而有告老之請。”
而紹興十一年(1141年)三月,兀朮剛從淮西撤軍,趙構就對劉錡動粗,接著又緊鑼密鼓地解除了三大將的兵權,顯然,趙構通過秦檜已對雙方停戰有了十足的把握,並掌握了具體的“息戈之期”。
兀朮既然有意議和,就必須著手解決“諸將權太重”的問題。當然,收回兵權與向金媾和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只有成功媾和,才能收回諸將兵權,反過來,只有收回諸將兵權,才能確保議和的順利進行。
王夫之在《宋論》中稱:“高宗之為計也,以解兵權而急於和;而檜之為計也,則以欲堅和議而必解諸將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而秦檜收奪武將兵權的心思比趙構還迫切,他“力主和議,恐諸將難制,欲盡收其兵權”。岳飛、韓世忠等人對宋金議和一直持反對態度,如果不把他們及他們的幕僚從根本上加以摧毀,和議就難以達成;即使達成了,也不能保證以後不被他們破壞。所以,他多次向趙構“乘間密奏,以為諸軍但知有將軍,不知有天子,跋扈有萌,不可不慮”。
在那段議和使者頻繁來往的日子裡。趙構最熱衷的事就是“密與檜謀削尾大之勢”,兩人天天黏糊在一起商議兵權收回問題。
收兵奪權行動結束後,趙構還不許岳飛告老還鄉,那是因為岳飛一旦過早地離開了這個舞台,就沒有機會在他身上安插罪名了,戲就沒法往下唱,對兀朮也就沒法交代,和議也就無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