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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書:同治四年閏五月初九日諭紀澤紀鴻

  又寄銀百五十兩,合前寄之百金,均為大女兒于歸之用。以二百金辦奩具,以五十餘為程儀,家中切不可另籌銀錢,過於奢侈。遭此亂世,雖大富大貴,亦靠不住,惟勤儉二字可以持久。

  家書:咸豐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諭紀澤

  未有主帥晏而將弁能早者也,猶之一家之中,未有家長晏而子弟能早者也。

  家書:咸豐九年六月初四日致澄弟

  勤者生動之氣,儉者收斂之氣。

  家書:咸豐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致澄溫沅諸弟

  鹽姜頗好,所作椿麩子,醞萊亦好。家中外須講求蒔蔬,內須講求曬小菜。此足驗人家之興衰,不可忽也。

  家書:同治五年九月十七日諭紀澤紀鴻

  一家之中勤則興,懶則敗,一定之理。

  家書:咸豐四年六月初二日致澄溫沅季弟

  家中兄弟子任,總宜以勤敬二字為法,一家能勤能敬,雖亂世亦有興旺氣象,一身能勤能敬,雖愚人亦有賢知風味。

  書:咸豐四年七月二十一夜三更致澄弟溫弟沅弟季弟

  讀書乃寒士本業,切不可有官家風味。吾於書箱及文房器具,但求為寒士所能備者,不求珍異也。家中新居富(忄予),一切須存此意,莫作代代做官之想,須作代代做土民之想。門外掛匾不可寫"候府""相府"字樣,天下多難,此等均未必可靠,但掛"宮太保第"一匾而已。

  家書: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諭紀澤

  我朝列聖相承,總是寅正即起,至今二百年不改。我家高曾祖考相傳早起,吾得見竟希公、星岡公皆未明即起,冬寒起坐約一個時辰,始見天亮。吾父竹亭公亦甫黎明即起,有事則不待黎明,每夜必起著一二次不等,此爾所及見者也。余近亦黎明即起,思有以紹先人之家風。爾既冠授室,當以早起為第一先務,自力行之,亦率新婦力行之。

  家書:咸豐九年十月十四日諭紀澤

  金陵署內木器之稍佳者,不必帶去。余擬寄銀三百,請澄叔在湘鄉、湘潭置些木器,送子富(忄予)。但求結實,不求華貴。衙門木器等物,除送人少許外,餘概交與房主姚姓、張姓,稍留去後之思。

  家書: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諭紀澤

  吾教子弟不離八本、三致祥。八者曰:讀古書以訓詁為本,作詩文以聲調為本,養親以得歡心為本,養生以少惱怒為本,立身以不妄語為本,治家以不晏起為本,居官以不要錢為本,行軍以不擾民為本。三者曰:孝致祥,勤致祥,恕致詳。吾父竹亭公之教人,則專重孝字。其少壯敬親,暮年愛親,出於至誠。故吾纂墓誌,僅敘一事。吾社星岡公之教人,則有八字、三不信:八者,曰考、寶、早、掃、書、蔬、魚、豬;三者,曰僧巫,曰地仙,曰醫藥,皆不信也。處茲亂世,銀錢愈少,則愈可免禍;用度愈省,則愈可養福。

  家書:咸豐十一年三月十三日諭紀澤紀鴻

  唯子侯須教一勤字一謙字。謙者驕之反也,勤者佚之反也。驕奢yín佚四字,推首尾二字尤宜切戒。

  家書:咸豐十年十月十四日午刻致澄弟

  古之英雄,意量依拓,規模宏遠,而其訓誡子弟,恆有恭謹斂退之象。

  文:《筆記二十七則英雄誡子弟》

  大約世家子弟,錢不可多,衣不可多。事雖至小,所關頗大。

  家書:同治元年玉月二十四日諭紀澤

  余家後輩子弟,全未見過艱苦模樣,眼孔大,口氣大,呼奴喝婢,習慣自然,驕傲之氣入膏盲而不自覺,吾深以為慮。

  家書:成豐十年十月初四夜致沅弟季弟

  蓋兒子若賢,則不靠宦囊,亦能自覓衣飯;兒子若不肖,則多積一錢,渠將多造一孽,後來yín佚作惡,必且大玷家聲。

  家書: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致澄溫況季諸弟

  吾家子侄半耕半讀,以守先人之舊,慎無存半點官氣。不許坐轎,不許喚人取水添茶等事。其拾柴收糞等事,須一一為之;插田萍禾等事,亦時時學之。庶漸漸務本而不習於yín盪矣。

  家書:咸豐四年四月十四日致澄溫沅季諸弟

  子侄除讀書外,教之掃屋、抹桌凳、收糞、鋤糙,是極好之事,切不可以為有損架子而不為也。

  家書:咸豐四年八月十一日致澄弟溫弟沅弟季弟

  吾家於本縣父母官,不必力贊其賢,不可力低其非,與之相處,宜在若遠若近,不親不流之間。渠有慶弔,吾家必到;渠存公事,須納上助力者,吾家不出頭,亦不躲避。渠於前後任之交代,上司衙門之請託,則吾家絲毫不可與聞……

  家書: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致澄弟

  舍侄科四、科六輩質地均可造就,惟吾鄉讀書間斷時多,有恆者少,幸得名師誨導,析於"有恆"二字加意。一暴十寒,聖賢所誡。

  書信:咸豐九年二月二十九日復易良翰

  孝親友弟

  孝友為家庭之祥瑞。凡所稱因果報應,他事或不盡驗,獨孝友則立獲吉慶,反是則立獲殃禍,無不驗者。要早歲久室京師,於孝養之道多疏,後來展轉兵間,多獲諸弟之助,而吾毫無褲益於諸弟。余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與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我身歿之後,爾等事兩叔如父,事叔母如母,視堂兄弟如手足。凡事皆從省嗇,獨待諸叔之家則處處從厚,待堂兄弟以德業相勸、過失相規,或干彼此有成,為第一要義。其次則親之欲其貴,愛之欲其富,常常以吉祥善事代諸昆李默為禱祝,自當神人共欽。溫甫、季洪兩弟之死,余內省覺有漸德。澄侯、沅甫兩弟漸老,余此生不審能否相見。爾輩若能從孝友二字切實講求,亦足為我彌fèng缺憾耳。

  家書:同治九年六月初四諭紀澤紀鴻

  蓋君子之孝,尤重於立身,內之刑家式鄉,外之報國惠民。凡吾行事,足令人欽仰者,皆吾所以敬吾親也;凡吾德意,足生人感戀者,皆吾所以愛吾親也。推此以求,則尊顯之道,事業無窮,未可酷於一哀,限生滅性,不達繼述之義,翻蹈細人之行。

  書信:咸豐元年復江忠源

  余欲盡孝道,更無他事,我能教諸弟進德業一分,則我之孝有一分;能教諸弟進十分,則我孝有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則我大不孝矣。……誰願諸弟發奮立志,念念有恆,以補我不孝之罪。

  家書: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致澄溫沅季諸弟

  臣子與君親,但當稱揚善美,不可道及過錯;但當諭親於道,不可疵議細節。

  家書: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致澄溫沅季諸弟

  夫家和則福自生。若一家之中,兄有言弟無不從,弟有請兄無不應,和氣蒸蒸而家不興老,未之有也;反是而不敗者,亦未之有也。

  家書: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稟父母

  爾為下輩之長,須常常存個樂育諸弟之念。君子之道,莫大乎與人為善,況兄弟乎?臨三、昆八,系親表兄弟,爾須與之互相勸勉。爾有所知者,常常與之講論,則彼此並進矣,此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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