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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雲明誠在其母殯葬後,可回青州與清照一起將其諸多收藏運至金陵。 這想法有道理,按說當丈夫的應該這樣做,把那麼重的擔子壓到清照一人的② 《宋史·禮志》二八。

  ① 對於同是今天的南京,在有關載籍和清照的筆下,至少有三種不同的叫法,一是“金陵”,這當是清朋習慣性的以古都之名稱之;二是”江寧”,這當是在一定階段的正式稱謂;三是“建康”,清照此時這麼稱呼這座古城是很鄭重和準確的,因為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三云:三年己酉夏五月八日改江寧府 為建康府。

  肩上,確實不近情理。但趙明誠卻不是那種根本不通情達理的人,儘管在性 愛方面他有負於其妻的時候,但更多的是他對妻子才情的愛慕、倚重和在生活中對她無微不至地體貼愛撫,如在他還是學生時,就悄悄節省下自己的零 花錢,每半個月在購置文物的同時,總不忘買回一些妻子喜歡吃的零食帶回家。在感情的諸多方面,他與清照一直是彼此理解,而他則更多地給其妻以 寬厚和溫存。清照自稱“余性不耐”,也就是說她比較急躁和要強,明誠卻總是以隨和和忍讓處之。這一次他也絕不會想不到妻子的辛勞。而是他己不 能或不便脫身回青州料理家事。試想,他三月份離淄“南來”,殯葬了其母,己當是五、六月的事了。彼時的時局之於宋朝命宮,用現在的話說,可謂危 機和機會並存。在這樣的時候,深明大義的李清照絕不會以婆婆媽媽的心理來要求自己的丈夫,她會情願以自己百倍千倍的辛苦支持他為挽救危在旦夕 的江山社稷盡一份力量。所以清運和保護文物的重任,一開始就落到了清照 的肩上。

  (三)

  江寧知府趙明誠在父兄被金兵擄掠北去後,繼張邦昌退位登極的宋高字,較之徽宗的昏 庸奢侈和欽宗的懦弱無能,他被稱為“中興”之主不是沒有一定道理的。他受命於多事危機之秋,又在酷似“俎上肉”的處境下,在位達三十五年之久, 沒有相應的統治謀略是根本辦不到的。首先表現在用入方面,這位二十歲繼位的年輕皇帝仿佛有一套駕輕就熟的權術,他對輔臣用用廢廢,廢廢用用, 除了保住皇位外,又在紹興三十二年傳位於太祖七世孫趙音後,作了整整二十五年大上皇,這與僅作了一年太上皇和作了一年皇帝就當了俘虜,被金人 分別誣封為昏德公和重昏侯的乃父乃兄,根本不能同日而語。難以數計的史實無不表明,這是一位很有心計的皇帝。他雖然於建炎元年(1127 年)五月, 在南京應天府治之正廳即位時,發表了一篇比唱的還好聽的“就職演說”,說什麼“倡義旅以先諸將,冀清京邑,復兩宮”,甚至“南向慟器久之”, 但其內心算計的全是如何保其皇位的“小九九”。在遷都問題上,有人曾慷 慨陳詞:近聞遷都之議,臣以為敵可避,都不可迂。汴都天下根本, 舍汴都而都金陵,是一舉而擲中州之地以資於敵矣。夫以諸葛亮之才而不能軋曹操,李克用之勇而不能抗朱溫者,蓋曹魏、來梁先定中原,庸蜀、晉陽竭然一方,安足以當其強大!臣謂中原決不可舍,以為興王之資;汁都決不可遷,以 蹈金人之計。①對於這種議論,高宗表面上不加可否,但其內心當傾向於遷往“外連江、 淮,內控湖、海”的東南要會金陵。因此,關於江寧知府的人選問題,就成了當時的一種頗費斟酌的事情。由於高宗所倚重的左右丞相黃潛善、汪伯彥 對主戰派李綱很不滿,恰恰李綱的弟弟李維娶了原先的江東經制使翁彥國之女為妻,於是翁就成了黃、汪的眼中之刺,必欲除之。湊巧,翁彥國於建炎 元年七月去世,故於當月“仍起復直龍圖閣趙明誠知江寧府兼江東經制副使”

  ① 《續資治通鑑》卷九八。

  ①。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六雲明誠於是年八月到任。據《後序》雲明誠 於建炎“己酉(1129 年)春三月”罷知建康府,這樣,趙明誠任江寧(後改為建康)知府的時間,只有一年半。那麼,他為什麼這麼快就被罷了官呢? 下述事件很可能就是筆者所要尋找的答案:御營統制官王亦,將京軍駐江寧,謀為變,以夜縱人為信, 江東轉運副使、直徽酞閣李謨硯知之,馳告,守臣秘閣修撰趙明誠,已被命移湖州,弗聽。謨飭兵將,率所部團民兵伏塗巷中,柵其隘。

  夜半,天慶觀火,諸軍噪而出,亦至,不得入,遂斧南門而去。遲明,訪明減,則與通判毋丘絳、觀 察推官湯允恭縋城宵遁矣。②《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所記此事,文字雖有稍異之處,但所言“時明誠 已被命移湖州”,與上述引文是一樣的,均未言明誠被“罷”之事,都是說“被命移湖州”在前,“縋城宵遁”在後。而清照在《後序》中卻是這麼說的:建炎戊申秋九月,侯起復,知建康府①。己酉春三月罷,具舟上蕪湖,入姑孰,將卜居贛水上。 夏五月,至池陽,被旨知湖州,過闕上殿,遂駐家池陽,獨赴召。

  此段文字中,沒有提到明誠“縋城宵遁”之事,這是不是因為此事有失 體面,清照故加隱匿呢?當以不這麼看為妥。雖然紙里包不住火,這件事清照不會不知道,但因其所作是書序,對“縋城宵遁”之芙的事似不便亦不必 要直接完全說破,而採取了類似於春秋的筆法。應該說清照的這種寫法比李心傳和《續資治通鑑》更有可取之處。因為她一五一十地用事實告訴讀者, 趙明誠被罷知建康府之後,才有知湖州之“旨”。而李心傳等不但壓根下提其被罷之事,還先力趙明誠打出“己被命移湖州”的旗號,既然已奉調,其“縋城宵遁”就有情可原了。事實上問題不能這麼看,從對同是“縋城”者 的毋丘絳和湯允恭各降二官以抵罪的處理看,朝廷絕不會認為這是一件無足輕重的小事,副職和部下都受了這麼重的處分,趙明誠被罷官則是理所當然 的事。正因為他在一段時間內被罷了官,無事可做,所以才展轉於蕪湖、姑孰、贛水、池陽,如仍有職事在身, 依當時的制度,不會被允許離開任所, 為自己安家的私事四處奔彼。退多少步說,即使“被命移湖州”的“被命”

  在前,他也只是接到調令而尚未離職,否則他怎麼會與毋丘絳和湯允恭同樣“縋城宵遁”?顯然他們三人仍是同住任所的同僚。李謨首先“馳告”的是“守臣趙明誠”,他既“弗聽”,又不轉告他人採取應急措施,如果他確實 已卸任,那麼他會直接同李謨講明,“責任心”如此之強的李謨,無疑會另“馳告”其他守臣,連這些起碼的事情趙明誠都沒有做到,出了亂於他又臨 陣逃脫,這不是玩忽職守是什麼?對這樣的“守臣”當時都不會輕易放過。

  在《續資治通鑑》中隨時都可以看到某某守臣因盡職而被提升、某某卻因失 職而被降或被罷。所以不論從哪方面看,清照所說的明誠被“罷”在前,比李心傳等所云“被命移湖州”在前更確鑿、更可信,而上文所分析的則是“罷” 字之中所包含的“縋城宵遁”之義。這雖然不必叫做微言大義,但因涉及到① 《續資治通鑑》卷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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