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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自序寫得何等好啊!讀後一則對明誠之為人會有進一步了解,再則 更可以理解清照為什麼對明誠那麼深情和愛重!當然,從這篇序文中隱約可見清照的“筆削”痕跡,亦可見其夫妻的共同志趣和文風的瀟灑幽默。是序 所徵引的《論語·陽貨》關於博棄的見解,後來清照所寫的《打馬賦》中復加隱括,由此可見其志趣之相投和見解之深刻!

  二、劉跂《〈金石錄〉後序》:東武趙明誠德父,家多前代金石刻,效歐陽公《集古》所論,以考書傳諸家同異,訂其得失,著《金石錄》三十卷,別白牴牾,實事求是,其言斤斤,甚可觀也。昔文籍既繁,竹素紙札,轉相謄寫,彌久不能無誤。近世用墨板模印,便於流布,而一有所失,更無別本是正。然則謄寫模印,其為利害之數略等。又前世載筆之士,所聞所見,與其所傳,不能無同異,亦或意有軒輊,情流事遷,則遁離失實,後學欲窺其罅,搜抉證驗,用力多,見功寡,此讎校之士,抱槧杯鉛,所以汲汲也。昔人慾刊定經典及醫方,或謂經典同異,未有所傷,非若醫方能致壽夭,陶弘景亟稱之,以為知言。彼哉卑陋,一至於此。或譏邢邵不善讎書,邵曰:誤書思之更是一適。且別本是正,猶未敢曰可,而欲以思得之,其訛有如此者。惟金石刻出於當時所作,身與事接,不容偽妄,皎皎可信,前人勤渠鄭重,以遺來世,惟恐不遠,固非所以為夸。而好古之士,忘寢廢食而求,常恨不廣,亦豈專以為玩哉?余登太山,觀秦相斯所刻,退而按史遷所記,大凡百四十有六字,而差失者九字,以此積之,諸書浩博,其失胡可勝言!而信書之人,守其所見,知其違戾,猶勿能深考,猥曰是碑之誤, 其殆來之思乎?若乃庸夫野人之所述,其言不雅馴,則望而知之,直差失耳。今德父之藏既甚富,又選擇多善,而探討 去取,雅有思致,具書誠有補於學者。亟索余文為序,竊獲附姓名於篇末,有可喜者,於是乎書。政 和七年九月十日,河間劉跂序。

  是序文風、文筆皆佳。對所序之書《金石錄》的評價中肯可信,所云“其 言廳斤”,即謂其精細明白,詢為褒美得體之語。從內容看,是序與前引明誠自序銜接甚密。劉以其所觀泰山碑刻,又親自與史遷之書對照的事實進一 步闡發了“身與事接”的金石碑刻比史書確鑿可靠的觀點。看來劉不愧為趙的知音。俗雲千金易得,知音難覓,劉、趙何以深知如此?原來劉跂是元祐 輔臣劉摯之子。劉摯即前文所引《宋宰輔編年錄》卷十二所云:“挺之身為元祐大臣所薦,故力庇元祐奸黨,蓋指挺之嘗為故相劉摯援引也。”由此可 見,劉、趙兩家不僅是一般意義上的世交和通家之誼,更是經過北宋末年新舊黨爭洗禮的真朋友。想來,被王安石擢用的劉摯,最初當因趙挺之希行新 法而予援引。不久劉有所變化,遂因其廢棄新法而被罷,直至被哲宗遠貶新州而卒。趙挺之變法的立場既沒有什麼大的搖擺,也沒有因自己始終信奉新法而對廢棄新法的劉摯落井下石。劉跂與明誠之間的情誼,可否作為挺之的 這種良好品格的見證?當然,晚輩的關係不一定完全取決於其前人的奸惡。

  明誠不但一直是一個寬客大度的好人,更是一個“忘寢廢食”的“好古之士”。 對於這樣的人劉跂的心許是不言而喻的,但他在評價這位好友的這一重要撰著時,僅以“別白牴牾,實事求是,其言斤斤,甚可觀也……今德父之藏既 甚富,又選擇多善,而探討去取,雅有思致,其書誠有補於學者”數語,平實道來,十分可信,使《金石錄》更可增重於世。趙明誠可謂三生有幸,其 撰著雖然因專門性太強不可能得到普及,但有劉跂和清照為其所作的兩篇《後序》在,趙明誠的名字連同《金石錄》將會永遠彪炳於學術史冊。

  四、年富力強的萊、淄時期

  (一)

  “屏居”的終結和趙明誠的復出 關於趙、李“屏居”青州的時間,眼下只能從李清照《後序》所云”屏 居鄉里十年”①加以推究。趙挺之於大觀元年(公元1107 年)三月被罷病卒後,既然趙家連在汴京的親舊都被蔡京捕捉入獄,作為直系親屬趙明誠就此 身陷囹圄自不待言,就是當年被趙挺之參與羅織罪名因而被遣離汴京的兒媳李清照也肯定不得倖免。好歹如前文所交代過的,這場官司到七月份即宣告 結束。那麼,出獄後,性情象是帶有剛烈色彩的明誠之母郭氏,很可能攜其家小儘快離開京都這個是非之地。更何況夜長夢多,說不定仇人蔡京還可能 用新的藉口對趙家進行暗算。所以此時對郭氏來說,完全應了那句“走為上計”的話,這樣當年底,或翌年初即可回到青州。由此後推“十年”,趙明 誠屏居結束當是在重和元年(1118 年)或稍前,其守萊州則在宣和三年(1121年)。很顯然從重和元年到宣和三年,這期間如明誠仍未復出,就與“屏居 鄉里十年”的說法相牴牾。上述關於“屏居”終結之年的推考無疑是合理的。

  “屏居”既已終結,復官即指日可待,史實正是這樣,經郭氏乞奏,早在政 和元年(1111 年)五月,趙挺之已追復其職②,明誠的二位兄長亦相繼復出③。

  原先在這期間唯獨趙明誠的行跡一直是個謎,後來筆者寫了一篇題為《對李 清照內心隱秘的破譯——兼釋其青州時期的兩首詞》的短文,通過對清照《鳳凰台上憶吹蕭》一詞的解讀,基本揭出了這一謎底。原來趙明誠在守萊之前, 即從重和元年至宣和二年(1118 年至 1120 年),曾離開過青州,出任一屆知州之類的官職。這期間清照在青州獨守“秦氏樓”,其《鳳凰台上憶吹蕭》、《點絳唇》(寂寞深閨)、《念奴嬌》等詞,所寫的就是一種接近於棄婦的 思歸心態。

  (二)

  萊州太守的“金石”業績大約宣和三年至五年(1121—1123 年),趙明誠任萊州太守。在解讀李 清照這一時期的作品時,筆者不能不涉及到趙、李的一些情感隱秘,從而在《李清照評傳》的有關章節,曾對其至少是精神上的“武陵”、“天台”之 行以及其對清照的不應有的慢待,曾有所非議,但是,趙明誠畢竟是一個專注於“金石”而與歐陽修並稱“歐趙”的這兩方面的大學者,“事業”對他 的吸引力遠勝於“聲色狗馬”。在青州是這樣,到了萊州仍然如此。據李清照回憶,趙明誠在東萊靜治堂時,《金石錄》已初步裝幀完成,裡面夾有驅 除蠹蟲的芸簽,外面束著淡青色的絲帶,每十卷為一帙(函)。公事之餘,每晚校勘二卷,跋題一卷①。這期間的主要成就大致有以下幾項:一是宣和三年跋《唐富平尉顏喬卿碣》云:“有朝士劉繹如者,漢陽人, 家藏漢、唐石刻四百卷,以余集錄闕此碣也,輒以見贈。宣和癸卯中秋在東① 一本闕“十年”二字,惟雲“屏居鄉里”,看來有“十年”二字者為勝,茲取之。

  ② 《宋宰輔編年錄》卷一二。

  ③ 趙明誠之所以晚於其兄數年復出,當與其興趣悉在《金石錄》的撰著方面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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