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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說她“善文”是有根據的,而說她是王拱辰的孫女,恐怕就是採用了“筆則筆,削則削”的春秋筆法,而與一段很明細的宋人記載②相矛盾,並由 此流露出了其對史料的刪削傾向。之所以特別點出格非妻王氏是“拱辰孫女”,就暗含著她不是別人孫女的意思,如果象莊綽所云王氏是元豐宰櫃王 珪之父王準的孫女,那麼她也就成了秦檜夫人的姑母。秦檜夫人的名聲甚至比秦檜還要壞,促使秦檜最後對岳飛下毒手的竟是她:秦檜妻王氏,素陰險,出其夫上。方岳飛獄具, 一日檜獨居書室,食柑玩皮,以爪劃之,若有思者。王氏窺見笑曰:“老漢何一無決耶!捉虎易,放虎難也。”檜犁然當心,致片紙付入獄。是日 岳王薨於棘寺。③把廉潔賢良清白無暇的李格非一家,同這樣一對陰險毒辣的狗男女連繫 在一起,筆者同樣很不情願。但我們亦不應以感情代替史料!看來,《宋史·李格非傳》的編撰者尚不具備把握上述原則的條件,它很可能出於對李格非、 特別是對李清照的回護,將王氏為“拱辰孫女”之說心付情願地“筆”之,而將她為王准孫女之說則可能從感情出發加以“削”之了。這種紙里包人的 辦法,竟然也維持了八、九百年無人質疑,直到近人王學初才第一次較客觀地同時擺出了關於清照之母王氏血統的兩種記載①,並令人信服地指出她是王 准孫女之說較可信。
關於王氏的血統,筆者既採用莊綽《雞肋編》卷中的記載②,也就自然同 意王學初先生的上述判斷,並進而認為與作為奸相的秦檜及其夫人有某種社會關係的並不是李格非夫婦③,而當是他們的女兒李清照和兒子李迒。李迒與 秦檜大致同齡並同朝作官,均為“日邊紅杏”——深得高宗信賴,李迒與秦檜的“工作關係”是不言而喻的,至於他們是否有更深一層的關係,這裡沒 有條件也沒有必要作進一步考查,因為我們不是受命寫《李迒評傳》。對於作為傳主的李清照的要求就不同了,必須弄清她和秦檜夫婦的關係到底如 何!
雖然秦家和王家的聯姻可能和清照毫無關係,但其與秦檜夫婦的親疏則 可以透出她的為人如何。這裡尚須略加說明的是“親疏”與“遠近”不同,前者是指深層意義上的社會關係,後者則僅就親屬間的一般性的往來而言, 從親緣和單純的時空意義上說,李清照與秦檜夫婦既是表親年齡亦相差無幾,清照比秦檜只年長六歲,既同時生活在汴京,又同時生活在臨安,甚至 李、秦的謝世也大致在同一年。如果把秦檜夫婦看作一團“污泥”,那麼李清照肯定是常在旁邊站的近“污泥”者。近“污泥”者就必然被“污染”嗎? 絕對不能一概而論!“常在河邊站哪能不濕鞋”雖帶有某種普遍性,但“不濕鞋”的也絕非沒有;如果“不濕鞋”者被視為罕見的偶然現象,清照的舉 動豈不愈加可貴!
自然界中有“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而李清照就好比是封建社會中的 一叢出水芙蓉,她雖然不可避免地會與“秦相公”這門表親有一定來往,但② 莊綽《雞肋編》卷中雲李格非為王珪之父王準的孫婿九人之一;秦檜系其曾孫婿之一。
① 《李清照集校注》第 210 至 211 頁。
② 詳見本評傳第二章“出身相門的母親”一段。
③ 據載秦檜其人前後不同,至其為奸相時,李格非夫婦早已謝世。
更多的是迴避、謝絕!這方面有一個現成的例子,即本書第四章在“格調淒 涼的晚景詞”一節中解讀其元宵詞《永遇樂》時,總感到意猶難盡,其原因主要是那時對此詞中的隱秘尚不便和盤端出。這種隱秘就是被清照謝絕的乘 著“香車寶馬”“來相召”的“酒朋詩侶”的真名實姓。筆者在編寫《李清照年譜》時將《永遇樂》繫於紹興十七年(1147 年),這當然是一種大致編 年,在這前後的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正是秦檜因與金人達成和議“有功”而為高宗所寵信、“紅得發紫”的時候。在朝政方面清照雖然沒有任何發言權, 其實她是反對議和最堅決的人物之一。在秦檜被俘前、朝廷不存在戰和之議時,她與秦檜一家既有姑表之親,亦當有“酒朋詩侶”之誼,但現在她絕不 願再同參與殺害岳飛的佞人來往,故加以謝絕!
《永遇樂》中還有更為發人深思的一句云:“不如向簾兒底下,聽人笑 語”,過去對此句的解讀一般停留在說詞人因其親人趙明誠的亡故自己再無歡樂可言,而只能“聽人笑語”!現在看來,雖不能說沒有這層寓意,但其 難言之隱不在於此,而是向人暗示,此時發出歡聲笑語的主要是秦檜及其隨之升天的家人,岳飛父子及其部將張憲早已被殺害;“建炎復辟”中為高宗 出了大力的張浚,三十三歲執掌國政,“自寇準以後,未有如浚之年少者”①,竟亦被罷;同樣在建炎三年高宗蒙難時,韓世忠多方扈衛、力挽狂瀾,所以 他與其妻梁氏曾受到朝廷很重的封賞,待遇嘗視同宰執,此時意欲遠禍的韓老帥自知其主戰不得君心,遂請求退還朝廷一切破格待遇,於清寒中渡其晚 年;更多的重臣不是被編、貶,就是自動退避。所以“不如向簾兒底下,聽人笑語”所概括的絕不只是清照一人因喪偶而產生的孤苦心情,其所隱含的 當是秦檜擅政時期忠草之士禁著寒蟬,奸佞之徒無法無天的極度黑暗的政治 現狀!②從另一件事中則可“反證”出清照對秦檜的態度,即她十分信賴明誠家 的遠親綦崈禮,在她因與後夫離異、訴訟而面臨被判刑二年的懲處時,曾求助於綦崈禮,而爹遂予援手,清照僅“居囹圄者九日”,為此她對綦氏感戴 不已,特撰謝啟。同一位綦崈禮,其對秦檜,則嚴加指斥:自詭得權而舉事,當聳動於四方;逮茲居位以陳謀,首建明於二策。罔燭厥理,殊乖素期。念方委聽之專,更責寅恭之效。而乃憑恃其黨,排擯所憎,豈實汝心,殆為眾誤。顧竊弄於威柄,慮或 長於奸朋。①看來正是綦崈禮親手寫的這段文字,在秦檜被罷相的過程中起了很重要 的作用。這段文字的可貴之處還在於它既填補了關於秦檜罷相史料的空白②,又為後人提供了一個深思李、秦關係的線索,即清照在面對“指控”和“被 指控”的與其同有親故關係的兩個人時,她義無返顧地把指控者綦崈禮視為自己的恩人,其對被指控者秦檜的態度則不言而喻。這是發生在紹興二年的 事,到了紹興十三年,清照因其文名被朝野所重,本應是“學士院”份內的① 《續資治通鑑》卷一○五。
② 這方面不論從史書中,還是從清照的有關作品中均可找到清照與秦檜之流有冰炭之異的許多根據和“內 證”,限於篇幅,則儘量從簡。
① 《續資治通鑑》卷一一一。
② 一說這方面的史料,力秦檜擅政時所焚滅。
“進帖子詞”之類的應酬事,③人家也求到了她的名下,她不得不越俎代扈替 人撰寫《帖子》,即使這樣她也不肯為秦檜之兄秦梓捉刀代筆,為此得罪了這個因緣其弟之勢而得志的小人,使得清照被當事者以菲薄的報酬所打發。 此事的來龍去脈,詳見於本書第二章的“捉刀代筆依人意……”一節。
關於王氏的血統,筆者既採用莊綽《雞肋編》卷中的記載②,也就自然同 意王學初先生的上述判斷,並進而認為與作為奸相的秦檜及其夫人有某種社會關係的並不是李格非夫婦③,而當是他們的女兒李清照和兒子李迒。李迒與 秦檜大致同齡並同朝作官,均為“日邊紅杏”——深得高宗信賴,李迒與秦檜的“工作關係”是不言而喻的,至於他們是否有更深一層的關係,這裡沒 有條件也沒有必要作進一步考查,因為我們不是受命寫《李迒評傳》。對於作為傳主的李清照的要求就不同了,必須弄清她和秦檜夫婦的關係到底如 何!
雖然秦家和王家的聯姻可能和清照毫無關係,但其與秦檜夫婦的親疏則 可以透出她的為人如何。這裡尚須略加說明的是“親疏”與“遠近”不同,前者是指深層意義上的社會關係,後者則僅就親屬間的一般性的往來而言, 從親緣和單純的時空意義上說,李清照與秦檜夫婦既是表親年齡亦相差無幾,清照比秦檜只年長六歲,既同時生活在汴京,又同時生活在臨安,甚至 李、秦的謝世也大致在同一年。如果把秦檜夫婦看作一團“污泥”,那麼李清照肯定是常在旁邊站的近“污泥”者。近“污泥”者就必然被“污染”嗎? 絕對不能一概而論!“常在河邊站哪能不濕鞋”雖帶有某種普遍性,但“不濕鞋”的也絕非沒有;如果“不濕鞋”者被視為罕見的偶然現象,清照的舉 動豈不愈加可貴!
自然界中有“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而李清照就好比是封建社會中的 一叢出水芙蓉,她雖然不可避免地會與“秦相公”這門表親有一定來往,但② 莊綽《雞肋編》卷中雲李格非為王珪之父王準的孫婿九人之一;秦檜系其曾孫婿之一。
① 《李清照集校注》第 210 至 211 頁。
② 詳見本評傳第二章“出身相門的母親”一段。
③ 據載秦檜其人前後不同,至其為奸相時,李格非夫婦早已謝世。
更多的是迴避、謝絕!這方面有一個現成的例子,即本書第四章在“格調淒 涼的晚景詞”一節中解讀其元宵詞《永遇樂》時,總感到意猶難盡,其原因主要是那時對此詞中的隱秘尚不便和盤端出。這種隱秘就是被清照謝絕的乘 著“香車寶馬”“來相召”的“酒朋詩侶”的真名實姓。筆者在編寫《李清照年譜》時將《永遇樂》繫於紹興十七年(1147 年),這當然是一種大致編 年,在這前後的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正是秦檜因與金人達成和議“有功”而為高宗所寵信、“紅得發紫”的時候。在朝政方面清照雖然沒有任何發言權, 其實她是反對議和最堅決的人物之一。在秦檜被俘前、朝廷不存在戰和之議時,她與秦檜一家既有姑表之親,亦當有“酒朋詩侶”之誼,但現在她絕不 願再同參與殺害岳飛的佞人來往,故加以謝絕!
《永遇樂》中還有更為發人深思的一句云:“不如向簾兒底下,聽人笑 語”,過去對此句的解讀一般停留在說詞人因其親人趙明誠的亡故自己再無歡樂可言,而只能“聽人笑語”!現在看來,雖不能說沒有這層寓意,但其 難言之隱不在於此,而是向人暗示,此時發出歡聲笑語的主要是秦檜及其隨之升天的家人,岳飛父子及其部將張憲早已被殺害;“建炎復辟”中為高宗 出了大力的張浚,三十三歲執掌國政,“自寇準以後,未有如浚之年少者”①,竟亦被罷;同樣在建炎三年高宗蒙難時,韓世忠多方扈衛、力挽狂瀾,所以 他與其妻梁氏曾受到朝廷很重的封賞,待遇嘗視同宰執,此時意欲遠禍的韓老帥自知其主戰不得君心,遂請求退還朝廷一切破格待遇,於清寒中渡其晚 年;更多的重臣不是被編、貶,就是自動退避。所以“不如向簾兒底下,聽人笑語”所概括的絕不只是清照一人因喪偶而產生的孤苦心情,其所隱含的 當是秦檜擅政時期忠草之士禁著寒蟬,奸佞之徒無法無天的極度黑暗的政治 現狀!②從另一件事中則可“反證”出清照對秦檜的態度,即她十分信賴明誠家 的遠親綦崈禮,在她因與後夫離異、訴訟而面臨被判刑二年的懲處時,曾求助於綦崈禮,而爹遂予援手,清照僅“居囹圄者九日”,為此她對綦氏感戴 不已,特撰謝啟。同一位綦崈禮,其對秦檜,則嚴加指斥:自詭得權而舉事,當聳動於四方;逮茲居位以陳謀,首建明於二策。罔燭厥理,殊乖素期。念方委聽之專,更責寅恭之效。而乃憑恃其黨,排擯所憎,豈實汝心,殆為眾誤。顧竊弄於威柄,慮或 長於奸朋。①看來正是綦崈禮親手寫的這段文字,在秦檜被罷相的過程中起了很重要 的作用。這段文字的可貴之處還在於它既填補了關於秦檜罷相史料的空白②,又為後人提供了一個深思李、秦關係的線索,即清照在面對“指控”和“被 指控”的與其同有親故關係的兩個人時,她義無返顧地把指控者綦崈禮視為自己的恩人,其對被指控者秦檜的態度則不言而喻。這是發生在紹興二年的 事,到了紹興十三年,清照因其文名被朝野所重,本應是“學士院”份內的① 《續資治通鑑》卷一○五。
② 這方面不論從史書中,還是從清照的有關作品中均可找到清照與秦檜之流有冰炭之異的許多根據和“內 證”,限於篇幅,則儘量從簡。
① 《續資治通鑑》卷一一一。
② 一說這方面的史料,力秦檜擅政時所焚滅。
“進帖子詞”之類的應酬事,③人家也求到了她的名下,她不得不越俎代扈替 人撰寫《帖子》,即使這樣她也不肯為秦檜之兄秦梓捉刀代筆,為此得罪了這個因緣其弟之勢而得志的小人,使得清照被當事者以菲薄的報酬所打發。 此事的來龍去脈,詳見於本書第二章的“捉刀代筆依人意……”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