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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埃及人和諧的計劃帶來了巨大的成功。10月6日,埃及人十分成功地渡過了蘇伊士運河,既擊敗了沿線以軍坦克的抵抗,又頂住了以軍飛機的攻擊。他們甚至在10月8日擊敗了動員後的以軍部隊的第一次反攻, [ 註:更詳細的敘述見阿弗拉哈姆·阿丹《在蘇伊士運河岸邊》(1980年)第91-164頁。還可參閱馬丁·范·克利弗爾德在《戰爭中的指揮》(1985年)一書第218-231頁的卓越分析。 ] 把成功的上升曲線推向頂點。這時,“石油武器”發揮了作用,美國被震撼了,蘇聯也扮演了預期中的角色。但取得如此意外的成功之後,抵抗住了以軍坦克和飛機的埃及人卻禁不住非分之想的誘惑,他們沒有接受一項本來可以得到的有利於自己的就地停火方案,而是決定濫用自己的戰爭運氣。10月14日埃及人發動了一次傳統式的裝甲攻勢,企圖越過自己能力的極限和成功的頂點進行作戰。結果弄巧成拙。這次攻勢的迅速失敗成了這次戰役的轉折點。到1973年10月15日,以色列人渡過了蘇伊士運河,時間正好一個星期,埃及人反而請求就地停火,而這時,埃及的許多部隊陷入重圍,以軍距開羅只有70英里。當然,對以色列來說,這只不過是一個戰役層次上的勝利,而不是大戰略層次上的勝利,因為以色列人不能繼續占領開羅,根據自己的意願規定和平條件。

  相反,倒是埃及人在大戰略層次上取得決定性的勝利,儘管這個勝利非常有限。它的正式標誌就是1974年的脫離接觸協定使埃及控制了蘇伊士運河兩岸。事實再一次證明,當橫向的相互作用參與進來之時,單單縱向的成果足以在大戰略上獲得有限的效果,而橫向的潛在強點如沒有某種縱向的相互作用就不一定會充分發揮出來。沒有政治謀略的戰爭幾乎總是要失敗的,而沒有戰爭的政治謀略也不見得總會成功。

  第十五章 戰略研究管用嗎?

  愛德華·魯特瓦克 [美國]

  [出自《戰略——戰爭與和平的邏輯》] 1992

  我寫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要從戰略的五個層次和兩個方面來揭示反常邏輯的機制,並在此過程中闡述戰略的一般理論。當然,這只是一般性的描述,而不是硬性的規定。至於由此衍生出來的大戰略的行為準則、大戰略的實際含義、甚至大戰略的整體計劃,都必須留給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擁有決策權的人去決定,儘管該理論已清楚地表明怎麼樣取得最佳的結局:即不是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到在某時明確地選擇某項行動,而是在經過審慎地反覆研究五個層次與縱橫向兩個方面後作出協調一致的決定,保證各層次與縱橫向之間的相對和諧;不是無節制地追求成功,而是有意對成功進行某些限制,避免各個階段超越頂點。

  但是,當要把這個一般理論運用於實踐中時,需要十分審慎。首先,使各層次與縱橫向保持和諧是一件非常複雜的工作。如果我們認真地看待理論的話,即使選擇一種武器也要煞費苦心。計算開支和技術檢驗已夠費力了,但事情仍未了結。還必須在戰術層次上對武器進行估價,先檢查開初如何使用,預計敵人的反應,然後確定這種武器在事後的真正效果。這只是在戰役層次上進行分析的前奏,接著在戰區戰略層次上分析——為各個利害攸關的戰區進行反覆的分析和研究。如果武器非常重要,超出了狹窄的專家圈,引起社會各界的注意(因為具有新的性能、強大的威力、或只是大小異常,或具有核的功能)那麼,在大戰略層次上進行估價之前,必須估計到它可能在橫向領域帶來的外交和宣傳的反響。即便如此,在對盟友和敵人未來可能作出的反應進行分析之前,這僅算是個暫時的估計。如果採購了新武器,那麼應該考慮的就不再僅僅是現有的力量、武器、反措施和態度,而且還有新武器出現後可能引起的新的配置方式。

  的確,在軍事決策中也考慮了上述一些情況。甚至只顧眼前的實用主義也不能僅僅根據戰役的需要來決定核問題;同樣,武器設計中的技術選擇也不能完全忽視戰術使用的要求。然而,應用該理論需要全面反覆考慮各層次和縱橫向,與此相比目前的做法還有很大差距。通常的情況是這樣的:即擁護這個或那個決定的人只關注一個或兩個層次。要麼是這些層次與他們的專業知識相適應,要麼是在這些層次上的分析易於獲得合意的結果。軍事編年史上充滿了各種武器的使用情況:有些武器在技術上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如果當初考慮到它們基本的戰術反應的話,就根本不會生產這類武器(例如在1943年的庫爾斯克戰役中,德國人損失了昂貴的斐迪南坦克,因為它們缺乏機槍抵擋俄國步兵);有些武器在技術上和戰術上都取得了成功,它們在戰役層次肯定會失敗,本應料到卻沒有料到(例如,二戰期間,各方都試用的反坦克飛機。現在又以更高昂的代價生產,但它們在搜尋坦克集群過程中同樣會遭到高射炮集群的反擊);有些武器在各個軍事層次上都獲得了成功,但因為其他國家的反應在大戰略層次上卻適得其反。(例如,1941年以前德國生產的戰列艦所得到的結果只是英國不共戴天的敵意)。

  如果該理論不是用於指導單項的選擇,而是用來確定大戰略的總體計劃的定義,那麼,還需解決更大的難題。首先,國家政策的各項目標(無論是由傳統、官僚機構的妥協、獨裁者的意志決定的,還是由人民民主選擇的)必須協調—致。國家政策的目標明智與否並不重要,關鍵在於各項目標不能相互排斥或前後不一致。否則,規範的大戰略定義將是不可思議的。其次,必須為戰略的縱橫向兩方面制定準確的行為規範,其中包括在各個層次上的軍事政策和對有關所有國家的外交政策的全部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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