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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活潑、機警且急切的聲音說:“我是布魯斯局長,請讓‘掘墓者’約恩斯接電話。”

  斯特拉掀起了“掘墓者”約恩斯的被子,對“掘墓者”說:“是局長的電話。”

  “掘墓者”約恩斯摸索著抓到了聽筒,試著睜開眼睛。

  “我是約恩斯。”“掘墓者”約恩斯嘟囔著。

  聽筒那邊的說話聲很快,卻有些斷斷續續,他安靜地聽了一會兒。

  “好的。”“掘墓者”約恩斯答應著,神經頓時緊張起來,睡意全無。沒等掛斷電話,他人已經離開了床。

  “什麼事兒?……”他的妻子小聲地問道,像往常遇到這樣的傳喚時一樣,又害怕又擔心。

  “迪克·奧哈瑞逃跑了,有兩名同事被殺。”“掘墓者”約恩斯說話之間,已經迅速穿上了短褲和汗衫,正在提著褲子。

  斯特拉起床向廚房走去,邊走邊問:“你要暍杯咖啡嗎?”

  “沒有時間了。”說完,“掘墓者”約恩斯穿上了一件乾淨的襯衫。

  “來杯雀巢速溶咖啡吧。”斯特拉說著進了廚房。

  “掘墓者”約恩斯穿好襯衫,坐在床邊穿襪子和鞋。然後到浴室洗臉,梳他那短短的、扭結在一起的黑色頭髮。他沒有刮鬍子,他那張凹凸不平的黑臉蛋,看起來有點嚇人。他知道自己這樣看起來很糟糕,但是,他也沒有辦法,沒時間刮鬍子了。

  “掘墓者”約恩斯迅速繫上了一條黑色領帶,走到臥室,從壁櫥里的一個鉤子上,摘下裝著手槍的套子。他把手槍放到梳妝檯上,在肩膀上捆上皮帶,然後拿起槍,轉了一下槍膛——有五發子彈躺在彈膛里。窗簾還沒有拉開,這把長柄鍍鎳手槍在三盞檯燈發出的微弱光線中閃著光,看起來和他本人一樣——令人恐懼。

  “掘墓者”約恩斯把槍迅速地塞進油膩膩的槍套里,開始往他的口袋裡裝其他傢伙——一個帶鯨骨柄的包皮彈、一副手銬、一本公文記錄本、一個手電筒、一支尖頭自來水筆、一個放在皮套里的金屬收納盒——用來放十五枚備用子彈的,他總是把它放在上衣側邊、有皮製襯裡的口袋裡。汽車儀錶板上放雜物的凹處,還有兩盒手槍子彈。

  “掘墓者”約恩斯站在廚房的桌子旁邊,喝著咖啡,“棺材桶子”埃德正在樓下催促他。斯特拉緊張起來,她那光潔的棕色的臉,一下子繃緊了。

  “小心點兒。”她激動地說。

  “掘墓者”約恩斯繞過桌子吻了吻她:“我不是一直都很小心嗎?”

  “不是一直。”她嘀咕著說。

  但是,“掘墓者”約恩斯已經轉身走了。這個高大、粗魯、需要刮鬍子的危險男人,穿著一件皺皺巴巴的黑色西裝,戴著一頂破舊的黑色帽子,一把巨大手槍的輪廓,在他那寬闊的左肩清晰可見。

  “棺材桶子”埃德看起來和“掘墓者”約恩斯一樣;他們兩個傢伙,就像是同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除了“棺材桶子”埃德那張一緊張,就會痙攣的被毀容的臉。

  昨天下午,他們花了四十五分鐘,到達了哈萊姆區,今天,他們只花了二十二分鐘。

  “棺材桶子”埃德只說了一句話:“火上澆油。”

  “火燒眉毛了啊。”“掘墓者”約恩斯笑著說。

  兩名白人警員被殺,分局看起來就像防止哈萊姆暴動的指揮總部。許多輛警車沿著大街排開,局長的車在那兒,幾位重要探長的車在那兒,重案組頭兒的車也在那兒,法醫和地方助理檢察官的車都在那兒。四處都是從下城區、重案組,從哈萊姆區各個分局,一起開來的警車。整條街的交通,幾乎都被堵塞了。這裡根本容不下,這麼多全副武裝的警察,警察們只好都站在外邊,站在人行道上、大街上,等候著命令。

  “棺材桶子”埃德把汽車停在一個私人停車道上,兩人步行到分局大樓前。高級官員現在,都集中在局長辦公室。

  “進來吧,他們要見你們。”安德森副隊長說道。

  當兩位黑人偵探進去時,人們都扭過頭來,瞪著他們,好像他們是罪犯。

  “我們要活捉迪克·奧哈瑞,和他手下的兩名槍手!……”沒有任何寒暄,司法部長用冷冷的口氣直接說,“由你們全權負責。”

  “棺材桶子”埃德和“掘墓者”約恩斯瞪視著局長,誰也沒有說話。

  “我給他們介紹一下,詳細的情況吧。”布魯斯局長說。部長點了點頭。

  警長帶他們,來到了一間辦公室。一名白人偵探從角落裡的辦公桌前站起身來,給局長端來一把椅子。當“掘墓者”約恩斯和“棺材桶子”埃德經過在座的各位偵探時,每個人都沖他們兩個點了點頭,但是沒有人說話。他們也點頭示意。

  兩位黑人偵探一直保持著最好的業績,雖然他們和分局的其他偵探之間,沒有什麼深厚的同事友誼,卻也沒有公開的敵意。其他人充其量,也只是嫉妒他們的辦案能力、親密關係,以及與官員們的交情,或許還有一些憤憤不平。黑人偵探們則站了起來,以示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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