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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墳墓”呆了10天後,辛普森的辯護似乎不那麼像科幻電影《迷離境界》了。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幕後者是誰?他想到了當初被普林斯頓大學解僱後,他一怒之下寫的那些信。其中一些很愚蠢、很瑣碎,還帶著威脅的口吻。本來嘛,學術圈裡不可靠的人很多。也許他們想報復一下他幹的臭事。還有班裡那個勾引他的女生。他對她說,不,他不想有婚外戀。她怒不可遏。

  致命的吸引……

  警方已經對她做了調查,確定她不是兇手。但是在證明她不在犯罪現場時,他們調查得夠不夠徹底?

  他環視了一下寬闊的公共場所,周圍有幾十個蹲監的(這是“囚犯”的內部用語)。起初,他們對他很好奇。得知他是因謀殺罪被捕時,他的聲望陡增;可是後來知道受害人既沒想偷他的毒品,也沒對他不忠時,他的聲望又一落千丈。在他們看來,出於以上兩個原因殺一個女人是可以接受的。

  後來,當他們明白他不過是一個因個人作風問題而陷於窘境的白人時,亞瑟的噩夢就開始了。

  推撞他,向他挑釁,搶他的牛奶盒——和在中學時的無異。性方面的事並不是外人想像的那樣,在這裡不是那樣。這兒的人都是新囚犯,大家暫時都能管住自己的老二。但是他的一幫新“朋友”對他打保票說,一旦在像阿提卡這樣的監獄呆上很長一段時間,尤其是得到1/4磅的大漢堡,即被判25年監禁的話,他就熬不住了。

  他已經四次被人一拳打在臉上,兩次被絆倒,還有一次被精神變態的阿奎拉·桑切斯摔倒在地。桑切斯的臉上淌著汗,大聲嚷嚷著夾雜著西班牙文的英語,直到幾個獄警看煩了,把他拉開才算完。

  亞瑟尿濕了兩回褲子,嘔吐了十幾次。他是個毛蟲、廢物,不值得搭理。

  直到後來。

  他的心怦怦地跳個不停,他覺得它隨時都會裂成兩半,就像他的父親亨利·萊姆死前一樣。當然,那位著名的教授不是在像“墳墓”這樣不光彩的地方去世的,而是在伊利諾州海德公園的大教堂人行道上,那裡莊嚴宏偉,和他的身份相當。

  這是怎麼發生的?目擊者和證據……毫無道理。

  “萊姆先生,接受辯訴吧。”助理檢察官說過,“我建議你接受。”

  他的律師也說:“亞瑟,我清楚其中的底細,就像看GPS地圖一樣。我知道事情會朝哪個方向發展。我不想刺激你,奧爾巴尼不會把死刑寫進法律來挽救它。不好意思,玩笑開得不好。但是你還是會被判25年。我能給你爭取15年。努力爭取吧。”

  “可那我沒殺人。”

  “啊哈。亞瑟,這對任何人都沒太大的意義。”

  “可那不是我乾的。”

  “啊哈。”

  “不,我不接受辯訴。陪審團會明白的。他們會了解我。他們會知道我沒殺人。”

  沉默。然後他說:“那好。”其實並不好。顯然他被惹惱了,儘管他已經睡了601個小時——那一筆錢他從哪兒弄呢?他——

  這時,亞瑟突然抬起頭,看到兩個拉美裔的囚犯正在打量他。他倆注視著他,面無表情,既不友好,不帶挑釁,也不兇惡,似乎很好奇。

  他們朝他走來時,他考慮著是該站起來還是原地不動。

  不要動。

  目光向下。

  他目光向下。其中一個站到他的面前,一雙磨破的跑鞋就在亞瑟的視線範圍內。

  另一個繞到他的背後。

  他死定了。亞瑟·萊姆很清楚。要打就快點,打完了事。

  “你。”他背後的人用高嗓門說。

  亞瑟抬頭看著面前的那個人。他的雙眼布滿血絲,戴著一隻大耳環,長著一口壞牙齒。亞瑟說不出話來。

  “你。”背後的聲音又響起來。

  亞瑟咽了口唾沫。他也不想,但是不由自主。

  “我和我的夥計跟你說話呢。你沒禮貌。你怎麼這麼討厭?”

  “對不起。我只是……你好。”

  “你。你是幹什麼的,兄弟?”高嗓門在他背後問。

  “我是……”他的腦子僵住了。我該怎麼說?“我是個科學家。”

  耳環男說:“操!科學家?你做什麼來著,造火箭?”

  他倆哈哈大笑。

  “不是,醫療設備。”

  “像那種狗屎東西,就是他們喊一聲‘清除’,然後用電擊你?急診室用的?”

  “不,很複雜。”

  耳環男皺皺眉。

  “我不是那個意思。”亞瑟急忙說,“不是說你不懂,只是很難解釋。是血液透析用的質量控制系統,還有——”

  高嗓門說:“很賺錢咯?聽說你被傳的時候穿著一身好行頭?”

  “我被……”哦,被傳票,“我也不知道,在諾德斯特龍買的。”

  “諾德斯特龍?什麼鬼地方?”

  “一家商店。”

  亞瑟回頭盯著耳環男的腳時,高嗓門繼續問:“我說,賺大錢了吧?你賺了多少?”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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