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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目標——在手段可及的範圍之內確立的行動指針
目標的有限是相對於手段而言。因此,確立有限目標的原則是,目標永遠小於手段。
在確定目標時,充分考慮它的可實現性,不追求在空間和時間上沒有限定的目標。有限才有明確性,才有現實性,也才會有可操作性。同時,還能在實現上一個目標之後,使自己保持追逐下一個目標的彈性[6]。在確立目標時,必須克服好大喜功心理,有意識地追求有限目標,排除力所不及的目標,即使它是正確的。因為,每一項能實現的目標都是有限的。無論何種原因,使目標超出了手段允許的範圍,只會導致災難性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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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要做到目標有限,不在於主觀上是否克制,而在於是否超越了手段的限制。手段是確立目標時不可逾越的“限”。
麥克阿瑟在韓戰中所犯的錯誤,就是把有限目標擴大化的最典型例證。其後,美國人在越南、蘇聯人在阿富汗所犯的同樣錯誤也證明,無論是誰,也無論是何種行動,只要目標大於手段,就一定必敗無疑。
對這一點,並不是所有當代政治家和軍事家都明白。《1996年美國國防報告》中,引述了柯林頓總統的話,“作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我們有領導義務,並在我們的利益和價值觀受到重大危害時採取行動”。說上述話時,顯然連柯林頓都沒能意識到,國家利益和價值觀完全是兩個不同級別的戰略目標。如果說前者是美國人的能力可以通過行動進行維護的目標,後者則既不是其能力所及,也不是其應該在美國本土之外追求的目標。與“孤立主義”對應的“全球第一”思想,使美國人在國勢膨脹時,一直有追逐無限目標的傾向。然而,這是一個終將導致悲劇發生的傾向。一個資產有限,卻熱衷於承擔無限責任的公司,除了破產,不會有其它的結局。
無限手段——趨向無限制運用手段,但以滿足有限目標為限
無限手段是針對有限目標而言[7]。無限是一種不斷擴大手段選擇範圍和使用方式的趨向,而不是無節制的使用手段,更不是絕對化的使用手段或使用絕對手段。無限手段以滿足達成有限目標為終極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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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詳見貝文·亞歷山大著《統帥決勝之道》,P101-125。
手段不能脫離目標。手段的無限是指為實現某個特定的目標,可以打破限制地選擇各種手段,並不是說手段可以擺脫目標的限制而為所欲為。作為可以毀滅人類的原子武器,曾被視為絕對手段,正是因為它違背了手段必須服務於目標的原則,而終於被人束之高閣。無限手段的運用只能像孔子所說,“隨心所欲而不逾矩”,這個“矩”就是目標。超限思想“隨心所欲”地擴大了手段的選擇範圍和運用方式,但並不意味著“隨心所‘欲”地擴大目標,而只是以超限制、超界限的運用手段去實現有限目標。反過來說,聰明的統帥也不會因為目標有限而使其手段變得有限,因為這極有可能在關鍵時刻導致功敗垂成。這就是說,必須通過“無限”去追求“有限”。
美國南北戰爭中,謝爾曼對薩凡納的進軍,不是尋求作戰,而是一路燒掠,以破壞南軍的後方經濟為手段,使南方民眾和軍隊喪失抵抗力,從而實現了北方的戰爭目標。這是一次使用無限手段實現有限目標的成功範例。與此相反,在第四次中東戰爭中,埃軍統帥部為其前線將領制定的戰爭目標,是占領西奈半島,與此相應的作戰計劃也只是突破巴列夫防線後即固守西奈。企圖用有限手段去爭取有限目標,結果眾所周知,埃及人丟掉了本已到手的勝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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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四次中東戰爭前,埃及制定的“白爾德計劃”分為兩步,第一步:強渡蘇伊士運河,突破“巴列夫防線”,控制河東岸15-20公里的地域;第二步,攻占米特拉山口、吉迪山口、哈特米亞山口一線,保障運河東岸的安全,爾後視情向縱深發展。在實戰中,埃軍一過運河,即轉入防禦,直到5天後才再實施進攻,給了以軍喘息的機會。
非均衡——沿均衡對稱相反的方向尋找行動節點
“非均衡”作為一條原則,是偏正律在超限戰理論中的主要支點,其要義是沿均衡對稱的反思路,去展開作戰行動。從力量的分配和使用,主戰方向及打擊重心的選擇直至武器的配置,都必須雙向考慮非均衡因素的影響和把非均衡作為手段去實現目標的問題。
不論是作為一種思路,還是作為指導作戰的原則,非均衡在戰爭的所有方面都會有所表現。只要正確的掌握和運用非均衡原則,就總能找到並抓住敵方的軟肋部位。一些窮國、弱國以及非國家性的戰爭主體,在同比它們強大得多的勢力叫板時,如車臣對俄羅斯、索馬利亞對美國、北愛游擊隊對英國、伊斯蘭聖戰者對整個西方,就無一例外地採取了“老鼠戲貓”式的非均衡、非對稱戰法,明智地堅持決不與大國軍隊面對面硬抗,而是用游擊戰(主要是城市游擊戰)[9]、恐怖戰、宗教戰、持久戰、網絡戰等作戰樣式與之周旋;其主戰方向多選擇在對方意想不到的領域和戰線,而打擊重心則總是挑選能給對方造成巨大心理震撼的部位。這種利用非均衡手段為自己造勢並讓事態按自己願望發展的做法,往往收效甚巨,使那些以正規軍和正規手段為主戰力的對手,常常像竄入瓷器店的大象,一籌莫展,無從發揮作用。
目標的有限是相對於手段而言。因此,確立有限目標的原則是,目標永遠小於手段。
在確定目標時,充分考慮它的可實現性,不追求在空間和時間上沒有限定的目標。有限才有明確性,才有現實性,也才會有可操作性。同時,還能在實現上一個目標之後,使自己保持追逐下一個目標的彈性[6]。在確立目標時,必須克服好大喜功心理,有意識地追求有限目標,排除力所不及的目標,即使它是正確的。因為,每一項能實現的目標都是有限的。無論何種原因,使目標超出了手段允許的範圍,只會導致災難性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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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要做到目標有限,不在於主觀上是否克制,而在於是否超越了手段的限制。手段是確立目標時不可逾越的“限”。
麥克阿瑟在韓戰中所犯的錯誤,就是把有限目標擴大化的最典型例證。其後,美國人在越南、蘇聯人在阿富汗所犯的同樣錯誤也證明,無論是誰,也無論是何種行動,只要目標大於手段,就一定必敗無疑。
對這一點,並不是所有當代政治家和軍事家都明白。《1996年美國國防報告》中,引述了柯林頓總統的話,“作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我們有領導義務,並在我們的利益和價值觀受到重大危害時採取行動”。說上述話時,顯然連柯林頓都沒能意識到,國家利益和價值觀完全是兩個不同級別的戰略目標。如果說前者是美國人的能力可以通過行動進行維護的目標,後者則既不是其能力所及,也不是其應該在美國本土之外追求的目標。與“孤立主義”對應的“全球第一”思想,使美國人在國勢膨脹時,一直有追逐無限目標的傾向。然而,這是一個終將導致悲劇發生的傾向。一個資產有限,卻熱衷於承擔無限責任的公司,除了破產,不會有其它的結局。
無限手段——趨向無限制運用手段,但以滿足有限目標為限
無限手段是針對有限目標而言[7]。無限是一種不斷擴大手段選擇範圍和使用方式的趨向,而不是無節制的使用手段,更不是絕對化的使用手段或使用絕對手段。無限手段以滿足達成有限目標為終極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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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詳見貝文·亞歷山大著《統帥決勝之道》,P101-125。
手段不能脫離目標。手段的無限是指為實現某個特定的目標,可以打破限制地選擇各種手段,並不是說手段可以擺脫目標的限制而為所欲為。作為可以毀滅人類的原子武器,曾被視為絕對手段,正是因為它違背了手段必須服務於目標的原則,而終於被人束之高閣。無限手段的運用只能像孔子所說,“隨心所欲而不逾矩”,這個“矩”就是目標。超限思想“隨心所欲”地擴大了手段的選擇範圍和運用方式,但並不意味著“隨心所‘欲”地擴大目標,而只是以超限制、超界限的運用手段去實現有限目標。反過來說,聰明的統帥也不會因為目標有限而使其手段變得有限,因為這極有可能在關鍵時刻導致功敗垂成。這就是說,必須通過“無限”去追求“有限”。
美國南北戰爭中,謝爾曼對薩凡納的進軍,不是尋求作戰,而是一路燒掠,以破壞南軍的後方經濟為手段,使南方民眾和軍隊喪失抵抗力,從而實現了北方的戰爭目標。這是一次使用無限手段實現有限目標的成功範例。與此相反,在第四次中東戰爭中,埃軍統帥部為其前線將領制定的戰爭目標,是占領西奈半島,與此相應的作戰計劃也只是突破巴列夫防線後即固守西奈。企圖用有限手段去爭取有限目標,結果眾所周知,埃及人丟掉了本已到手的勝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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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四次中東戰爭前,埃及制定的“白爾德計劃”分為兩步,第一步:強渡蘇伊士運河,突破“巴列夫防線”,控制河東岸15-20公里的地域;第二步,攻占米特拉山口、吉迪山口、哈特米亞山口一線,保障運河東岸的安全,爾後視情向縱深發展。在實戰中,埃軍一過運河,即轉入防禦,直到5天後才再實施進攻,給了以軍喘息的機會。
非均衡——沿均衡對稱相反的方向尋找行動節點
“非均衡”作為一條原則,是偏正律在超限戰理論中的主要支點,其要義是沿均衡對稱的反思路,去展開作戰行動。從力量的分配和使用,主戰方向及打擊重心的選擇直至武器的配置,都必須雙向考慮非均衡因素的影響和把非均衡作為手段去實現目標的問題。
不論是作為一種思路,還是作為指導作戰的原則,非均衡在戰爭的所有方面都會有所表現。只要正確的掌握和運用非均衡原則,就總能找到並抓住敵方的軟肋部位。一些窮國、弱國以及非國家性的戰爭主體,在同比它們強大得多的勢力叫板時,如車臣對俄羅斯、索馬利亞對美國、北愛游擊隊對英國、伊斯蘭聖戰者對整個西方,就無一例外地採取了“老鼠戲貓”式的非均衡、非對稱戰法,明智地堅持決不與大國軍隊面對面硬抗,而是用游擊戰(主要是城市游擊戰)[9]、恐怖戰、宗教戰、持久戰、網絡戰等作戰樣式與之周旋;其主戰方向多選擇在對方意想不到的領域和戰線,而打擊重心則總是挑選能給對方造成巨大心理震撼的部位。這種利用非均衡手段為自己造勢並讓事態按自己願望發展的做法,往往收效甚巨,使那些以正規軍和正規手段為主戰力的對手,常常像竄入瓷器店的大象,一籌莫展,無從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