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頁
「九尺天王不帶鼠。」
曹野若有所思:「難道說的是手持寶鼠的多聞天王?」
話是這麼說,但曹野很清楚,佛門中的多聞天王可不會吃肉嚼骨,很顯然,此天王非彼天王。
孔雀聳聳肩:「不知,但中州百姓大多將那巨人稱作天王,也是直到阮雲夷被封神火將軍後頭又死在灰鷂嶺這才有了天王膽一說……只是不知為何,許多中州人都十分畏懼這個天王,對此諱莫如深,甚至連提都不敢提,就像是做了什麼虧心事一般。」
「不但如此,今天街上還有人說,不能提他的名字,否則天王就會找上門來殺光他一家。」
南天燭啃完雞腿,故作神秘地沖曹野挑眉:「接下來就是今日最大收穫了……是我問出來的。」
「……」
曹野嘆氣,將另一隻雞腿也夾進她碗裡:「說吧。」
南天燭這才心滿意足,壓低聲音:「先前不是說殺仙鬼只殺太和弟子嗎?但其實不是……殺太和弟子是這兩年才有的事,自從十年前殺仙鬼身死,中州已經陸陸續續失蹤過許多人,大多都是獨自出行時忽然消失,官府查不出名堂,只說了遭了山匪或是野獸,但是,自從無憂真人再這裡開宗立派,像是雨燕尾這樣的山匪早就已經不再出現,也因此,其實民間一直有傳言,說這些人都是死在殺仙鬼手上。」
「也就是……被那個天王所殺?」
曹野此時又想到他們在東山山頂挖出的那具傷痕累累的屍骸。
太和弟子之所以會將武鬥中死去弟子的失蹤嫁禍在殺仙鬼頭上,便是因為這所謂天王正是死在無憂真人劍下。
如此說來,山下百姓又為何會覺得那些失蹤之人都是死於殺仙鬼之手呢?
還是說……他們也曾經傷害過那個巨人?
他問道:「這個傳言是怎麼來的?」
南天燭搖搖頭:「問不出,只知民間忽然便有了這個說法,還有人說,之所以這些人都失蹤了,是因為那巨人生來非人,茹毛飲血,將人直接吃了,這才連屍體都找不到。」
「茹毛飲血?」
孔雀卻是冷哼一聲:「就我們在東山上挖到的那個,還茹毛飲血?牙都爛了,只怕連雞腿都啃不了。」
曹野不解:「但是……為何連童謠里都說,這巨人會吃人?」
「說不定只是因為他長得與眾不同罷了。」
南天燭像是想起往事,冷笑一聲:「他長得那樣高大,本就容易被人誤以為是異類,在常人眼中,一個異類就和野獸沒有區別,自然就會吃人了。」
「你怎麼忽然生氣?」
孔雀心細,覺察到南天燭面色不對,想也不想便問:「難不成你因為鼻子太好,所以過去也被人誤會過吧?」
這話不說還好,一說南天燭登時翻了個白眼:「你還好意思說?你沒說過我是狗?」
「那還不是因為你在我身上聞來聞去?。」
孔雀還想嘴硬,最終卻是在南天燭刀子一樣的視線里敗下陣來,無奈道:「我從小到大長著這張臉,你以為就沒人把我當異類嗎?我那兩個兄弟成天笑我,拽我頭髮,說我給羊羔施針是小姑娘,反正後頭我就想開了,越是看不慣我,我就越要穿好看的衣裳在他們面前晃悠,這樣誰也別想好過。」
孔雀擺出一副兇狠模樣,只可惜,他那俊俏的臉蛋無論怎麼扭曲,看起來也像是小貓呲牙。
勾娘忍不住笑:「這就是你打扮如此放浪形骸的緣由?包袱里每件衣服都花花綠綠的?」
孔雀不服:「不行嗎?誰規定男子不能穿得花花綠綠的?再說了,我都叫孔雀了,花花綠綠有什麼不對?」
他氣勢洶洶,但顯然並沒有說服力,勾娘和南天燭對視一眼,雙雙笑成一團,而曹野卻只是出神地抿著茶,心思早不在這上頭。
異類……
南天燭雖是無心之言,但或許,她說的沒錯。
一個身高九尺的巨人,在他人眼中是茹毛飲血的異類,這些人會如何待他可以說是一目了然的事。
這麼說,他身上的傷……
一時間,曹野心中隱隱浮上一些猜想,恰逢掌柜的親自來給他們上菜,又問他們吃得怎麼樣,曹野隨口說道:「沒想到中州還有這等醉生夢死的好地方……」
「這位爺,您是外地來的吧,這才哪兒到哪兒啊?」
因為南天燭和孔雀一口氣將店裡所有大菜都點了,掌柜的眉開眼笑,一邊端菜一邊道:「咱們中州菜雖是一絕,但這酒足飯飽之後的去處那才是真的妙。」
「酒足飯飽之後的去處?」
曹野心裡咯噔一下,莫不是因為孔雀打扮放浪,他們看上去就這麼像是會流連勾欄的登徒子嗎?
老闆也很快發現他會錯了意,好笑道:「這位客官,你誤會了,你還帶著女眷,我又哪裡敢說旁的地方……我說的,是咱們中州的鬥雞。」
曹野一愣:「鬥雞?中州也流行這個?」
此事對曹野來說自是不陌生。
他出身富貴,但因自小體弱多病無法遠遊,故而小時閒來無事時,就如尋常的公子哥,也常常偷跑出宅子,去看人鬥雞。
正所謂,博戲馳逐,鬥雞走狗,作色相矜,必爭勝者,重失負也。
鬥雞本就是一場賭博,勝者贏錢,敗者輸錢,故而就和鬥狗賽馬一樣,作為一種消遣,在民間一直久盛不衰。
勾娘沒看過鬥雞,一聽便來了興趣:「鬥雞說到底不就是兩隻雞啄來啄去,將另一隻雞啄死了便算贏了,這有何趣味可言?」
掌柜的搖搖頭:「姑娘此言差矣,我們這兒常說,鬥雞鬥犬,其樂無窮,城中善鬥雞者極多,前頭街上還住著鬥雞翁,專飼鬥雞,你們要是看過便知,他養的雞比狗還威猛,撲騰起來,一口就能啄掉人的眼珠子,尋常人根本不敢去招惹。」
「是嗎?」
曹野回想起他幼時也曾飼過一隻鬥雞,渾身雪白,威風凜凜,他那時戲稱那雞便是阮雲夷,從不吃敗仗,結果不出半月,那雞便自己啄開雞籠飛了,氣得他連喝了三天茯苓雞湯,後頭阮雲夷從北境回來意外知道此事,還因此笑他許久。
曹野笑道:「鬥雞的趣味在於下注,我小時也愛鬥雞,後頭給我爹發現了就不許我再斗,他老人家還說,此事比尋常賭坊還有癮……」
話說到一半,曹野卻忽像是想到什麼,臉色一變。
鬥雞,下注?
先前他便一直覺得奇怪,那武鬥場的莊家似是深諳此道,如今看來,中州本就好鬥雞,兩雞相鬥下注,其本質和兩名弟子相鬥下注並無不同,非要說有哪裡不一樣,那便是雞不通人性,須得由人捧上場去,而人則不同,為了利益,他們會自己走上賭桌。
「有鬥雞鬥狗……為何沒有斗人呢?」
他想得出神,竟是將心中所想直接說了出來,只讓那掌柜的臉色驟變:「公子!這話可不能隨便亂說啊!這人又不是畜牲,鬥起來萬一把人斗死了可是要償命的!誰敢斗啊?」
「不敢斗?」
眼看那掌柜的滿臉心虛,曹野在瞬間意識到,之所以店家會下意識說出不敢斗,那是因為在中州過去就曾有人斗過。
而想想也知,既然鬥雞鬥狗都其樂無窮,斗人又怎會沒有看頭?
思量一二,曹野讓掌柜的先退下,幾人交換了目光,似乎都有同感。
「沒想到吃這頓飯還能有意外收穫。」
事到如今,曹野終是不覺得這頓飯錢花的冤枉了,他忍不住笑起來:「看來明日我還是得去一趟中州官府,再查一下,除了鬥雞和鬥狗,中州過去,到底有沒有斗過人。」
第26章
又休養了一夜,翌日一早,曹野獨自一人回到中州州署,想要從這十年浩如煙海的案卷里尋找殺仙鬼線索。
他隱隱有種感覺,武鬥和殺仙鬼應當還有旁的聯繫,還有那個可疑的莊家……只可惜,武鬥一事他們無法直接去問太和弟子,否則,應當能知曉更多關於那莊家的事。
在過去,中州究竟有沒有以人相鬥的事?
有了上回在蜀州的前車之鑑,曹野更是不敢輕易同知州說他的目的,草草把人對付了便一頭扎進倉房,一找就是三四個時辰,一直到窗外日頭西曬,他卻還是沒有任何收穫。
怎會這樣……
若要認真計較,按律鬥雞也算博戲,凡賭財務者皆要罰杖,此事官府大多數時候雖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若是賭上人命就不同了。
賭博再加傷人,一旦查到,輕則杖一百,重則流放三千里,而若是打死了人,那更是輕則殺頭,重則凌遲。
如此重罪,官府若是查到必然留下記錄,如今翻遍了這十年的重案要案依然沒有,那便只有兩種可能,一,官府與背後之人勾結,二,官府根本沒有查到。
看來,還是得去會會那位知州大人。
無奈之下,曹野也只得回到前廳,中州知州姓李,在此地為官十五年,為人謹小慎微,從未高升,故而也不曾見過曹野。<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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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野若有所思:「難道說的是手持寶鼠的多聞天王?」
話是這麼說,但曹野很清楚,佛門中的多聞天王可不會吃肉嚼骨,很顯然,此天王非彼天王。
孔雀聳聳肩:「不知,但中州百姓大多將那巨人稱作天王,也是直到阮雲夷被封神火將軍後頭又死在灰鷂嶺這才有了天王膽一說……只是不知為何,許多中州人都十分畏懼這個天王,對此諱莫如深,甚至連提都不敢提,就像是做了什麼虧心事一般。」
「不但如此,今天街上還有人說,不能提他的名字,否則天王就會找上門來殺光他一家。」
南天燭啃完雞腿,故作神秘地沖曹野挑眉:「接下來就是今日最大收穫了……是我問出來的。」
「……」
曹野嘆氣,將另一隻雞腿也夾進她碗裡:「說吧。」
南天燭這才心滿意足,壓低聲音:「先前不是說殺仙鬼只殺太和弟子嗎?但其實不是……殺太和弟子是這兩年才有的事,自從十年前殺仙鬼身死,中州已經陸陸續續失蹤過許多人,大多都是獨自出行時忽然消失,官府查不出名堂,只說了遭了山匪或是野獸,但是,自從無憂真人再這裡開宗立派,像是雨燕尾這樣的山匪早就已經不再出現,也因此,其實民間一直有傳言,說這些人都是死在殺仙鬼手上。」
「也就是……被那個天王所殺?」
曹野此時又想到他們在東山山頂挖出的那具傷痕累累的屍骸。
太和弟子之所以會將武鬥中死去弟子的失蹤嫁禍在殺仙鬼頭上,便是因為這所謂天王正是死在無憂真人劍下。
如此說來,山下百姓又為何會覺得那些失蹤之人都是死於殺仙鬼之手呢?
還是說……他們也曾經傷害過那個巨人?
他問道:「這個傳言是怎麼來的?」
南天燭搖搖頭:「問不出,只知民間忽然便有了這個說法,還有人說,之所以這些人都失蹤了,是因為那巨人生來非人,茹毛飲血,將人直接吃了,這才連屍體都找不到。」
「茹毛飲血?」
孔雀卻是冷哼一聲:「就我們在東山上挖到的那個,還茹毛飲血?牙都爛了,只怕連雞腿都啃不了。」
曹野不解:「但是……為何連童謠里都說,這巨人會吃人?」
「說不定只是因為他長得與眾不同罷了。」
南天燭像是想起往事,冷笑一聲:「他長得那樣高大,本就容易被人誤以為是異類,在常人眼中,一個異類就和野獸沒有區別,自然就會吃人了。」
「你怎麼忽然生氣?」
孔雀心細,覺察到南天燭面色不對,想也不想便問:「難不成你因為鼻子太好,所以過去也被人誤會過吧?」
這話不說還好,一說南天燭登時翻了個白眼:「你還好意思說?你沒說過我是狗?」
「那還不是因為你在我身上聞來聞去?。」
孔雀還想嘴硬,最終卻是在南天燭刀子一樣的視線里敗下陣來,無奈道:「我從小到大長著這張臉,你以為就沒人把我當異類嗎?我那兩個兄弟成天笑我,拽我頭髮,說我給羊羔施針是小姑娘,反正後頭我就想開了,越是看不慣我,我就越要穿好看的衣裳在他們面前晃悠,這樣誰也別想好過。」
孔雀擺出一副兇狠模樣,只可惜,他那俊俏的臉蛋無論怎麼扭曲,看起來也像是小貓呲牙。
勾娘忍不住笑:「這就是你打扮如此放浪形骸的緣由?包袱里每件衣服都花花綠綠的?」
孔雀不服:「不行嗎?誰規定男子不能穿得花花綠綠的?再說了,我都叫孔雀了,花花綠綠有什麼不對?」
他氣勢洶洶,但顯然並沒有說服力,勾娘和南天燭對視一眼,雙雙笑成一團,而曹野卻只是出神地抿著茶,心思早不在這上頭。
異類……
南天燭雖是無心之言,但或許,她說的沒錯。
一個身高九尺的巨人,在他人眼中是茹毛飲血的異類,這些人會如何待他可以說是一目了然的事。
這麼說,他身上的傷……
一時間,曹野心中隱隱浮上一些猜想,恰逢掌柜的親自來給他們上菜,又問他們吃得怎麼樣,曹野隨口說道:「沒想到中州還有這等醉生夢死的好地方……」
「這位爺,您是外地來的吧,這才哪兒到哪兒啊?」
因為南天燭和孔雀一口氣將店裡所有大菜都點了,掌柜的眉開眼笑,一邊端菜一邊道:「咱們中州菜雖是一絕,但這酒足飯飽之後的去處那才是真的妙。」
「酒足飯飽之後的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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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也很快發現他會錯了意,好笑道:「這位客官,你誤會了,你還帶著女眷,我又哪裡敢說旁的地方……我說的,是咱們中州的鬥雞。」
曹野一愣:「鬥雞?中州也流行這個?」
此事對曹野來說自是不陌生。
他出身富貴,但因自小體弱多病無法遠遊,故而小時閒來無事時,就如尋常的公子哥,也常常偷跑出宅子,去看人鬥雞。
正所謂,博戲馳逐,鬥雞走狗,作色相矜,必爭勝者,重失負也。
鬥雞本就是一場賭博,勝者贏錢,敗者輸錢,故而就和鬥狗賽馬一樣,作為一種消遣,在民間一直久盛不衰。
勾娘沒看過鬥雞,一聽便來了興趣:「鬥雞說到底不就是兩隻雞啄來啄去,將另一隻雞啄死了便算贏了,這有何趣味可言?」
掌柜的搖搖頭:「姑娘此言差矣,我們這兒常說,鬥雞鬥犬,其樂無窮,城中善鬥雞者極多,前頭街上還住著鬥雞翁,專飼鬥雞,你們要是看過便知,他養的雞比狗還威猛,撲騰起來,一口就能啄掉人的眼珠子,尋常人根本不敢去招惹。」
「是嗎?」
曹野回想起他幼時也曾飼過一隻鬥雞,渾身雪白,威風凜凜,他那時戲稱那雞便是阮雲夷,從不吃敗仗,結果不出半月,那雞便自己啄開雞籠飛了,氣得他連喝了三天茯苓雞湯,後頭阮雲夷從北境回來意外知道此事,還因此笑他許久。
曹野笑道:「鬥雞的趣味在於下注,我小時也愛鬥雞,後頭給我爹發現了就不許我再斗,他老人家還說,此事比尋常賭坊還有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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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雞,下注?
先前他便一直覺得奇怪,那武鬥場的莊家似是深諳此道,如今看來,中州本就好鬥雞,兩雞相鬥下注,其本質和兩名弟子相鬥下注並無不同,非要說有哪裡不一樣,那便是雞不通人性,須得由人捧上場去,而人則不同,為了利益,他們會自己走上賭桌。
「有鬥雞鬥狗……為何沒有斗人呢?」
他想得出神,竟是將心中所想直接說了出來,只讓那掌柜的臉色驟變:「公子!這話可不能隨便亂說啊!這人又不是畜牲,鬥起來萬一把人斗死了可是要償命的!誰敢斗啊?」
「不敢斗?」
眼看那掌柜的滿臉心虛,曹野在瞬間意識到,之所以店家會下意識說出不敢斗,那是因為在中州過去就曾有人斗過。
而想想也知,既然鬥雞鬥狗都其樂無窮,斗人又怎會沒有看頭?
思量一二,曹野讓掌柜的先退下,幾人交換了目光,似乎都有同感。
「沒想到吃這頓飯還能有意外收穫。」
事到如今,曹野終是不覺得這頓飯錢花的冤枉了,他忍不住笑起來:「看來明日我還是得去一趟中州官府,再查一下,除了鬥雞和鬥狗,中州過去,到底有沒有斗過人。」
第26章
又休養了一夜,翌日一早,曹野獨自一人回到中州州署,想要從這十年浩如煙海的案卷里尋找殺仙鬼線索。
他隱隱有種感覺,武鬥和殺仙鬼應當還有旁的聯繫,還有那個可疑的莊家……只可惜,武鬥一事他們無法直接去問太和弟子,否則,應當能知曉更多關於那莊家的事。
在過去,中州究竟有沒有以人相鬥的事?
有了上回在蜀州的前車之鑑,曹野更是不敢輕易同知州說他的目的,草草把人對付了便一頭扎進倉房,一找就是三四個時辰,一直到窗外日頭西曬,他卻還是沒有任何收穫。
怎會這樣……
若要認真計較,按律鬥雞也算博戲,凡賭財務者皆要罰杖,此事官府大多數時候雖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若是賭上人命就不同了。
賭博再加傷人,一旦查到,輕則杖一百,重則流放三千里,而若是打死了人,那更是輕則殺頭,重則凌遲。
如此重罪,官府若是查到必然留下記錄,如今翻遍了這十年的重案要案依然沒有,那便只有兩種可能,一,官府與背後之人勾結,二,官府根本沒有查到。
看來,還是得去會會那位知州大人。
無奈之下,曹野也只得回到前廳,中州知州姓李,在此地為官十五年,為人謹小慎微,從未高升,故而也不曾見過曹野。<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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