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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猥褻者切斯特是達維恩·B.廷斯利創作的一個連環漫畫故事中的人物,是個專挑婦女和未成年少女實施猥褻的變態角色。
[2]安德魯·傑克遜是美國第7任總統。20美元的鈔票上印著他的頭像。
26死胡同
那臭味兒讓哈里特感到驚訝。聞起來,它有一股新割的青草氣息,但又像是子實體[1]的味道,或者在乾涸的陰溝里被臭蟲和細菌肆虐數日的屍體所散發的臭味兒。總而言之,她聞到的是腐爛的味道,徹底停滯的味道。她渾身所有的肌肉都緊繃起來。
坐在凱雷德[2]後排的英格索爾(由於他的存在,他們的座駕毫無疑問地升級了)注意到了她緊張的肩膀,說道:“哈里特,這裡對你來說很熟悉對不對?”
“對。”她的回答沒有任何感情色彩。
周圍是盒子一樣的郊區房子,白色的路緣石、小鳥池[3]、節能燈,信箱旁邊鬱鬱蔥蔥的紫丁香,牆上的塗鴉,亮白色的雨水槽。
她想一把火燒掉這裡的一切,想看著它們化為灰燼。
“好像該在這裡拐彎了。”弗蘭克自言自語地說,但他並沒有按照自己的話去做。“哦,不對,操,等等,好像是這裡。對了。他媽的這些街道看上去都一樣。房子、草坪。簡直都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在轉彎之前、轉彎時以及轉彎後,哈里特均能感覺到弗蘭克拿眼瞄她。
“他還不知道。”英格索爾說。
“誰不知道?”弗蘭克問,“我?”
哈里特不自在地換了個姿勢、“是,他不知道。”
“我讓你們兩個做搭檔多久了?”英格索爾問。
弗蘭克要蹙起眉頭想一想,但哈里特不需要。“兩年零三個月。”她說。
“我不知道什麼?”弗蘭克問。
“沒什麼。”哈里特回答。
“什麼都不知道。”英格索爾說。
“告訴我,”弗蘭克說,“我想知道。你們對我了如指掌,我幾乎是透明的,什麼都不會瞞著你們。”
“你能告訴他嗎?”英格索爾對哈里特說。這時弗蘭克已經把車停在了一條死胡同的盡頭,他也扭頭看著哈里特。
她覺得難受極了。
奇怪,哈里特罕有這種心潮起伏的時候。她喜歡這種帶有一點人情味兒的感覺嗎?折磨自己是不是和折磨別人一樣有趣呢?
面對英格索爾的請求和自己心中的疑問,她選擇了迴避。
“我們到了。”她說,然後便下了車。
“他沒有把他們殺了?”英格索爾靈巧的手指在門廳里一個用來放信的柳條筐里摸了摸,問道。
“沒有,”哈里特說,“他只是個騙子而已,幹不了殺人的事兒。”
弗蘭克在另外一間看起來既像辦公室又像書房的房間裡喊道:“這裡沒人。他跑了。”
英格索爾點點頭,“不出所料。他肯定會留下點蛛絲馬跡的。更重要的是,我要看到那個姑娘來過這裡的痕跡。你們負責找到,我就在這裡等著。”
說完他來到廚房裡的早餐桌前,端端正正地坐下,雙手十指相對,搭成一座小小的尖塔,隨後便一動也不動了。
哈里特和弗蘭克繼續他們的搜查。
這棟房子坐落於賓夕法尼亞州多伊爾斯敦市梧桐街1450號,距離費城不遠,房主是一對兒姓斯泰恩的夫妻,男的叫丹,女的叫穆里爾。
丹酷愛釣魚,喜歡炒股,儘管其思想保守,但卻偏愛八十年代的一些流行金屬樂隊,比如毒藥、克魯小丑、通緝令和溫格。
穆里爾也玩股票,用的是她自己的私房錢。除此之外,這棟房子跟她就沒有多少關係了,因為迄今為止他們已經離婚六個多月。兩人有一個八歲的女兒,名叫麗貝卡。弗蘭克在辦公室里找到了相關的文件。
“丹還住在這裡,”哈里特說,“但穆里爾已經搬出去了。”
“你對這裡很熟啊。”弗蘭克說。
“沒有的事。”
“你在撒謊。”
“少廢話,繼續找吧。英格索爾要的是有用的線索。”
蓋恩斯的慣用伎倆並非直接騙人離開他們的家,而是騙他們向他透露自己的住址。他在集會、餐館或者酒吧里遇到這些人,便伺機套他們的話。等到他們去工作、出差或者旅行,總之不在家的時候,阿什利就大搖大擺地闖進他們家裡,當起臨時的主人,直到他們回來。這就是他的手段。從一方面說,這很簡單,而從另一方面說,這又簡單得過了頭。也許阿什利太高估了自己。
哈里特不知道丹去了哪裡,他是本地一家體育用品店的老闆。也許他去會情人了,也許到足球或普拉提[4]設備製造廠里去參觀了。哈里特並不關心這些。屋裡的凌亂程度堪比搶劫之後的犯罪現場,但她要找的並不是丹·斯泰恩的指紋。
哈里特決定到樓上去查查看。
沿著鋪了地毯的樓梯走到一半時,她聞到了氣味。
腐爛的氣味兒。
這一次是切切實實的腐臭,不帶絲毫的隱喻。
她讓弗蘭克過來,兩人像狗一樣四處嗅探。
二樓,主衛生間。
浴簾拉得嚴嚴實實。馬桶蓋呈蓋著的狀態,上面放著一根小小的玻璃燈管,燈管的一端已經炭化,黑乎乎的。這裡的臭氣能把人熏翻在地。
“我靠,他死在這兒了吧?”弗蘭克用胳膊掩著口鼻,喃喃說道。哈里特毫不介意這裡的臭味兒。小草的清香,百花的芬芳,或者爐子裡烤肉的香味兒才會讓她心煩意亂,“他媽的,那傻逼一定嗑藥嗑死了。”
浴簾後面有黑黑的一團陰影,哈里特伸手拉開了浴簾。
只見浴缸里赫然躺著一個死人。屍體頭上套著塑膠袋,從後腦勺流到袋子裡的血已經凝固成硬塊。
弗蘭克眉頭一皺,“有人殺了蓋恩斯。”
“這不是他,”哈里特不動聲色地說,“是丹·斯泰恩。”
“你怎麼——”
“我就是知道。”她屏住呼吸,從屍體頭上扯下塑膠袋。死者的後腦勺上一片狼藉,“蓋恩斯拿東西打了他的頭。可能是鋼管、球棒或者撬棍。我沒看到血跡,但我敢打賭在樓下一定能找到,或者在屋外。不過他並沒有直接把人打死,否則也就不需要用塑膠袋了。他趁斯泰恩昏迷不醒的時候用袋子把他悶死了。也許他是在浴缸里動的手,也許是事後才把屍體搬到這兒的。”
說完她站了起來。
“阿什利·蓋恩斯現在是個殺人犯了。”
“拜託啦。”下樓的時候弗蘭克攔住了哈里特,“我想知道。”
“不行。”
“有什麼不行的,我們在這邊忙活,英格索爾在樓下呢,說不定正在接受什麼大人物的指令。”
“英格索爾不接受任何人的指令。”哈里特說。
[2]安德魯·傑克遜是美國第7任總統。20美元的鈔票上印著他的頭像。
26死胡同
那臭味兒讓哈里特感到驚訝。聞起來,它有一股新割的青草氣息,但又像是子實體[1]的味道,或者在乾涸的陰溝里被臭蟲和細菌肆虐數日的屍體所散發的臭味兒。總而言之,她聞到的是腐爛的味道,徹底停滯的味道。她渾身所有的肌肉都緊繃起來。
坐在凱雷德[2]後排的英格索爾(由於他的存在,他們的座駕毫無疑問地升級了)注意到了她緊張的肩膀,說道:“哈里特,這裡對你來說很熟悉對不對?”
“對。”她的回答沒有任何感情色彩。
周圍是盒子一樣的郊區房子,白色的路緣石、小鳥池[3]、節能燈,信箱旁邊鬱鬱蔥蔥的紫丁香,牆上的塗鴉,亮白色的雨水槽。
她想一把火燒掉這裡的一切,想看著它們化為灰燼。
“好像該在這裡拐彎了。”弗蘭克自言自語地說,但他並沒有按照自己的話去做。“哦,不對,操,等等,好像是這裡。對了。他媽的這些街道看上去都一樣。房子、草坪。簡直都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在轉彎之前、轉彎時以及轉彎後,哈里特均能感覺到弗蘭克拿眼瞄她。
“他還不知道。”英格索爾說。
“誰不知道?”弗蘭克問,“我?”
哈里特不自在地換了個姿勢、“是,他不知道。”
“我讓你們兩個做搭檔多久了?”英格索爾問。
弗蘭克要蹙起眉頭想一想,但哈里特不需要。“兩年零三個月。”她說。
“我不知道什麼?”弗蘭克問。
“沒什麼。”哈里特回答。
“什麼都不知道。”英格索爾說。
“告訴我,”弗蘭克說,“我想知道。你們對我了如指掌,我幾乎是透明的,什麼都不會瞞著你們。”
“你能告訴他嗎?”英格索爾對哈里特說。這時弗蘭克已經把車停在了一條死胡同的盡頭,他也扭頭看著哈里特。
她覺得難受極了。
奇怪,哈里特罕有這種心潮起伏的時候。她喜歡這種帶有一點人情味兒的感覺嗎?折磨自己是不是和折磨別人一樣有趣呢?
面對英格索爾的請求和自己心中的疑問,她選擇了迴避。
“我們到了。”她說,然後便下了車。
“他沒有把他們殺了?”英格索爾靈巧的手指在門廳里一個用來放信的柳條筐里摸了摸,問道。
“沒有,”哈里特說,“他只是個騙子而已,幹不了殺人的事兒。”
弗蘭克在另外一間看起來既像辦公室又像書房的房間裡喊道:“這裡沒人。他跑了。”
英格索爾點點頭,“不出所料。他肯定會留下點蛛絲馬跡的。更重要的是,我要看到那個姑娘來過這裡的痕跡。你們負責找到,我就在這裡等著。”
說完他來到廚房裡的早餐桌前,端端正正地坐下,雙手十指相對,搭成一座小小的尖塔,隨後便一動也不動了。
哈里特和弗蘭克繼續他們的搜查。
這棟房子坐落於賓夕法尼亞州多伊爾斯敦市梧桐街1450號,距離費城不遠,房主是一對兒姓斯泰恩的夫妻,男的叫丹,女的叫穆里爾。
丹酷愛釣魚,喜歡炒股,儘管其思想保守,但卻偏愛八十年代的一些流行金屬樂隊,比如毒藥、克魯小丑、通緝令和溫格。
穆里爾也玩股票,用的是她自己的私房錢。除此之外,這棟房子跟她就沒有多少關係了,因為迄今為止他們已經離婚六個多月。兩人有一個八歲的女兒,名叫麗貝卡。弗蘭克在辦公室里找到了相關的文件。
“丹還住在這裡,”哈里特說,“但穆里爾已經搬出去了。”
“你對這裡很熟啊。”弗蘭克說。
“沒有的事。”
“你在撒謊。”
“少廢話,繼續找吧。英格索爾要的是有用的線索。”
蓋恩斯的慣用伎倆並非直接騙人離開他們的家,而是騙他們向他透露自己的住址。他在集會、餐館或者酒吧里遇到這些人,便伺機套他們的話。等到他們去工作、出差或者旅行,總之不在家的時候,阿什利就大搖大擺地闖進他們家裡,當起臨時的主人,直到他們回來。這就是他的手段。從一方面說,這很簡單,而從另一方面說,這又簡單得過了頭。也許阿什利太高估了自己。
哈里特不知道丹去了哪裡,他是本地一家體育用品店的老闆。也許他去會情人了,也許到足球或普拉提[4]設備製造廠里去參觀了。哈里特並不關心這些。屋裡的凌亂程度堪比搶劫之後的犯罪現場,但她要找的並不是丹·斯泰恩的指紋。
哈里特決定到樓上去查查看。
沿著鋪了地毯的樓梯走到一半時,她聞到了氣味。
腐爛的氣味兒。
這一次是切切實實的腐臭,不帶絲毫的隱喻。
她讓弗蘭克過來,兩人像狗一樣四處嗅探。
二樓,主衛生間。
浴簾拉得嚴嚴實實。馬桶蓋呈蓋著的狀態,上面放著一根小小的玻璃燈管,燈管的一端已經炭化,黑乎乎的。這裡的臭氣能把人熏翻在地。
“我靠,他死在這兒了吧?”弗蘭克用胳膊掩著口鼻,喃喃說道。哈里特毫不介意這裡的臭味兒。小草的清香,百花的芬芳,或者爐子裡烤肉的香味兒才會讓她心煩意亂,“他媽的,那傻逼一定嗑藥嗑死了。”
浴簾後面有黑黑的一團陰影,哈里特伸手拉開了浴簾。
只見浴缸里赫然躺著一個死人。屍體頭上套著塑膠袋,從後腦勺流到袋子裡的血已經凝固成硬塊。
弗蘭克眉頭一皺,“有人殺了蓋恩斯。”
“這不是他,”哈里特不動聲色地說,“是丹·斯泰恩。”
“你怎麼——”
“我就是知道。”她屏住呼吸,從屍體頭上扯下塑膠袋。死者的後腦勺上一片狼藉,“蓋恩斯拿東西打了他的頭。可能是鋼管、球棒或者撬棍。我沒看到血跡,但我敢打賭在樓下一定能找到,或者在屋外。不過他並沒有直接把人打死,否則也就不需要用塑膠袋了。他趁斯泰恩昏迷不醒的時候用袋子把他悶死了。也許他是在浴缸里動的手,也許是事後才把屍體搬到這兒的。”
說完她站了起來。
“阿什利·蓋恩斯現在是個殺人犯了。”
“拜託啦。”下樓的時候弗蘭克攔住了哈里特,“我想知道。”
“不行。”
“有什麼不行的,我們在這邊忙活,英格索爾在樓下呢,說不定正在接受什麼大人物的指令。”
“英格索爾不接受任何人的指令。”哈里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