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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管她,接著背,接著動:「我愛你,像愛戀某些陰暗的事物。」

  「秘密地,介於陰影與靈魂之間。」

  「我愛你,把你當成永不開花;」

  「但自身隱含花的光芒的植物。」

  樓底下,大門外,宋舒雲還在不斷的叫喊著,人啊,戳到痛處了,什麼素質什麼氣質都顧不上了。

  「因為你的愛,某種具體的香味;」

  「自大地升起,暗自生活於我的體內。 」

  而樓上,陳遂與孟菱在做著最親密的事情,接納一切,給予一切,因為俗事,拋卻俗世,這種感情想必薄情之人是不會懂的。

  「我愛你,不知該如何愛,何時愛,打哪兒愛起。 」

  「我對你的愛直截了當,不複雜也不傲慢。」

  背到這一句的時候,陳遂緊緊盯著孟菱的雙眸,他們的瞳孔中都倒映著彼此的身影,如此確切的愛,除了他們沒人能明白。

  「我如是愛你,因為除此之外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方式:我不存在之處,你也不存在。」

  「如此親密,你擱在我胸前的手便是我的手。」

  「如此親密,我入睡時你也闔上雙眼。」

  後來陳遂越來越快,開始時只一句動一下後來是兩三個字,再後來一個字就是一動,背完聶魯達還有徐志摩,背完徐志摩還有海涅。

  詩無窮無盡,愛一瀉千里。

  這是好時光嗎?

  或許是,或許不是。

  或許如博爾赫斯所言,命運之神是沒有憐憫之心的,上帝的長夜也沒有盡期,我們的肉.體只是時光,不停流逝的時光,到最後得到的自我,也不過是每一個孤獨的瞬息。

  但是即便活著的每一個瞬間,人都是在失去,即便奮力追尋愛,到最後發現人生的真相依舊是孤獨,這一刻也要盡力感受。

  我們活著,是為了感受。

  感受愛,感受不愛,感受痛,感受快樂。

  到最後即便是一無所有,回頭看看,也不枉人間走一遭。

  而這個道理,宋舒雲是不會明白的。

  因為一個自私自利的人,即便擁有愛的能力,可追根究底,她是不會豁出所有去愛的。有保留的愛,算計著愛,只為了快感去愛,到最後愛還是愛嗎。

  至於她美名其曰說想要自由,其實只不過是想要權利,畢竟在社會上只要一個人有權利,基本就得到大部分自由。

  曾經宋舒雲手握的權利是,因事業取得的社會地位,錢,和異性資源。

  可當她的事業崩塌,就如一棵樹被砍伐,那麼樹上棲息的鳥,開的花結的果,自然也就飛的飛,掉的掉。

  宋舒雲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谷底。

  外人都說,這一切都是拜陳遂所賜,可實際上,她是自己殺死了自己。

  陳遂的起訴於十一月初開庭。

  刑法第217條和著作權法第48條表示,抄襲者如果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會被判刑。

  而宋舒雲的《它殺》出版六年多,再版兩次,被翻譯成多國語言外銷,另外還被改編成電視劇和電影,林林總總的金額加起來超過五千萬。

  後來法院一審判決宋舒雲因不當得利而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並把因《它殺》而賺取的所有收益賠償給原告陳遂。

  庭審當天陳遂早早到場,而宋舒雲沒有。

  記者們自然把鏡頭都對準陳遂一個人,五花八門的問題一個接一個丟給他,可他什麼也沒回答,在律師和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安安靜靜來,安安靜靜走。

  從法院離開之後,他來到「春風沉醉」。

  店門上掛著很顯眼的「今日打烊」的木牌,陳遂笑笑走進去,推開門,卻見氣球鮮花彩帶美酒一樣不少,別提多熱鬧。

  今天是高一飛的退役儀式。

  本來早就該辦,但是高一飛的傷養了大半個月,陳遂就提議:「等開庭那天一起辦了吧?」

  莫雨薇當時還問:「什麼叫一起辦?」

  孟菱瞭然一笑:「因為陳遂一定會打贏官司,順便給他慶祝一下嘍。」

  陳遂搖頭嘖嘖說:「雨薇姐,一孕傻三年啊,連我們家小傻子都比你聰明了。」

  莫雨薇:「……」

  孟菱:「……」

  「遂哥來啦!」

  沙發里柳姐喊了一聲,茶館裡的人紛紛站起來,半開玩笑喊「陳老闆好」,「遂哥好」……

  聽見他們這麼喊,拳擊俱樂部的一伙人也站起來,沖陳遂七嘴八舌喊:「陳遂,來了啊。」

  陳遂給他們隨意打了聲招呼,而後徑直來到孟菱身邊。

  孟菱懷裡抱著莫雨薇的寶寶小高興,小孩兒吃壯了不少,陳遂先是彎腰捏了捏他的臉頰,才癱坐在沙發上:「你成保姆了?」

  「雨薇姐說,今天是一飛哥重要的日子,所以寶寶也應該到場。」

  陳遂點點頭,看到高一飛和莫雨薇正在台上唱歌,兩夫妻沒有刻意恩愛,但是一抬眸一對視,分明親密無間。

  他心裡塌陷了一角似的,再看低頭逗笑小孩子的孟菱,又覺無限柔軟。

  孟菱的一縷頭髮垂下來,更顯嫻靜,她笑說:「我已經看到新聞了。」

  「這麼快?」他起來一點,看著她說,「他們還真把老子當明星了。」

  孟菱給他一杯酒:「反正恭喜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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