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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會做飯嗎?」

  馬冬梅點點頭。

  真可憐。這麼大的孩子勉強夠得著灶台而已,居然已經學會做飯了。

  「你該去上學。」

  「姨姨,我能去上學嗎?」

  「能的,下學期你就能上學了。」

  「那……」馬冬梅小心的問:「媽媽呢?她不用再住在柴房了,對吧?」

  「你知道你家裡是什麼情況嗎?」

  馬冬梅點點頭,開始掉眼淚,「別人家、別人家的爸爸不打媽媽,別人家的媽媽也不住在柴房裡。他們都罵我是『野種』,姨姨,野種是壞的詞,他們都在笑,那也是壞的笑。」

  怪惹人心疼的。

  孩子們都是小機靈鬼和小討厭鬼,他們偷聽大人的話,知道很多秘密;他們沒有什麼同情心,會嘲笑一個有著殘廢父親瘋子母親的孩子,可以說很「正常」。

  金玉桂痛恨馬老五和馬氏兄弟,看起來也從來沒有撫養過馬冬梅,對這個孩子沒什麼「母親」的感情,不喜歡孩子。很可能她不會要這個孩子。

  沒錯,孩子是無辜的,但這個孩子的存在時時刻刻提醒她的慘痛過去,她怎麼能受得了?

  到了桃花鎮,詹恆春帶馬冬梅去錄筆錄了。

  史大姐則送金玉桂去縣醫院處理傷口,姜明光交待要讓女民警一起去,給金玉桂身上的傷痕拍照取證。

  姜明光錄完了自己的筆錄之後,回了婦聯辦公室寫報告。

  金玉桂案件很典型,可以說是成百上千被拐賣的婦女中的典型一例。其實「拐賣」這個詞不是很準確,「拐」是「拐騙」的意思,是說這些女人都是被騙走的,離開了自己的舒適區;但這個「拐騙」只是初步階段,一旦受害者明白過來被拐騙之後,正在進行中的犯罪行為實際就變成了「綁架」,最後以「販賣」為犯罪行為的第一階段結束。

  「拐騙」甚至都不是一個罪名,要跟販賣或「販賣意圖」結合在一起,組成「拐賣」,才是一個罪名;如果要判刑的話,應該考量的是「綁架」和「販賣」這兩個罪名,達成「數罪併罰」。

  陳書記聽了「金玉桂案件」的小結報告後頗是頭疼,「明光啊,你這個報告不能這麼寫。想要修改刑法很複雜,是要放到人民代表大會上討論的,不是你寫個報告就能改的。以什麼罪名定罪是法官的事情,判多少年也是法官和陪審員的事情,你這麼寫報告,是要把法院的同志都得罪一圈嘍。」

  姜明光心裡明白,乖巧回答,「那我回去改改。」

  「寫工作報告也講技巧的,你回去看看你的前任寫的報告。要說清楚事情,還不能得罪人,至少在你還不能得罪人的時候,不要得罪別的部門的同志。你跟其他部門搞好關係,才好辦事,不然他們光是磨洋工就把你煩死了。」

  姜明光笑著說:「這可是陳叔叔的肺腑之言啊,我一定會記住的。」

  「農村基層的工作不好做啊,你看,這都什麼年代了!農村居然還有買賣人口的事情!這還是我們黨領導下的新中國嗎?這不是明擺著打我們當地政府和領導同志的臉嗎?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跟西方那些無視人民群眾的政府不一樣,男人、女人、孩子,都是人民。馬老五那樣的人啊,簡直——」

  陳書記搖頭,「這事要快辦、嚴辦,要抓個典型,震嚇一下下面那些無視法律的——人,正好趁著現在還在嚴打,嚴懲一批,其他人嚇破了膽,就不敢犯法了。這才是嚴打的目的。我回頭找縣局的局長過來談談,你處理一下這個金玉桂的事情,找找她家人。是不是還有個孩子?」

  「對,有個女兒,但不知道是三兄弟裡面誰的。公安局技術科的技術有限,三兄弟都是A型血,孩子也是A型血,金玉桂是O型。」這時候還沒有DNA檢驗技術,只能留待以後再說了。

  「你處理好孩子的問題,具體怎麼做,你自己看著辦。」

  姜明光點頭,「好的。」

  胡隊對這個案子很重視,回了縣公安局後,連夜提審馬老五。

  馬老五也就是個窩裡橫,實際沒本事,又慫得很,進了公安局,不用打不用罵,只是用大瓦數燈照了兩個小時,就屁滾尿流的「我招我招全都招」了。

  金玉桂那兒得到的信息是當年騙走她的同鄉的名字,和同鄉人販子同夥的綽號「瘸腿虎」。

  馬老五交待了是從一個名叫「錠子」的遠方親戚手裡買的金玉桂,又找人偽造了「金蘭香」的戶籍,在特殊時期管理混亂的時候上了戶口。

  於是又找出當年偽造戶籍的人。玉龍縣這邊入籍是只需要你手續齊全就能上戶口,你找個蘿蔔刻個公章,只要公章字體、印泥看不出來有問題,很容易矇混過關,所以問題當然是膽敢私刻公章的環節了。

  從錠子入手,牽出了一個運營至少十年的人販子犯罪團伙,聯合豫省公安廳,花了小半年時間,大大小小抓了二十幾個人,到了10月底公審,因為情節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受害者多達上百人,為首的同鄉、瘸腿虎、錠子判了死刑,其他同案犯從無期到有期,最少的也判了三年。

  至於馬老五,金玉桂堅決不諒解,並堅決認定馬老五和兩個馬氏兄弟強|奸了她,公審後,馬老五按照強|奸罪、輪|奸罪、買賣婦女罪數罪併罰且從重處罰,判了十五年;馬氏兄弟以強|奸罪、輪|奸罪各自都判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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