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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鞋子和我們想像中破破爛爛的鞋子不一樣,雖然很多鞋子的鞋底沾有一些泥漬,但是鞋面幾乎都擦得一塵不染。皮鞋是這樣,球鞋也都乾乾淨淨。說明鞋子的主人是一個很講究的人。

  林濤接過鞋子,拿出在現場土坑邊提取的立體足跡石膏模型,慢慢地比對。

  “這是好幾個人的鞋子?”我問。

  偵查員搖搖頭,說:“不用找好幾個人啦,就一個,叫萬林,他都已經交代了犯罪事實,所以現在再穩定一下證據就好了。”

  “什麼?”我大吃一驚,心裡暗暗為偵查員的功夫點讚。

  “就是這個了。”林濤從幾雙鞋子中拿出一雙說,“各個特徵都能比對上,我已經拍照了,回去做一份詳細的比對鑑定報告就好了。肯定就是這雙,沒錯了。”

  “果然。”偵查員說,“這雙是他腳上的,沒換呢。”

  “你剛才說他已經交代了,他是怎麼交代的?”我問。

  偵查員喝了口水,抹了抹嘴巴,說:“我們到他家,他也沒抵抗,就和我們回來了。還沒來得及問呢,他就說:‘我全說,我全說。’後來說是這麼一回事:死者金娟之前是個賣淫女,萬林是在嫖娼的時候認識的她。這個萬林三十六歲,有老婆兒子,大學畢業後自己在村里經營了一個木材廠。不是說多有錢,但在村里來說算是個小暴發戶了。這個萬林說他對金娟是一見鍾情,就在他的廠子附近為她租了個回遷房,一個月給金娟一千塊錢生活費,包養起來了。”

  “情節和我想的差不多。”大寶說。

  “據萬林說,這個金娟總是嫌他給的錢不夠,還接生意,所以很生氣。”偵查員接著說,“前幾天他們吵了好幾架,雙方情緒都比較激動。前天晚上,他又到金娟住處找她理論,兩個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可是沒想到,金娟一激動,翻著窗戶就跳下去了。”

  “嘿,這和現場痕跡吻合哎。”大寶看著林濤說,林濤卻沒有說話。

  “這個萬林當時就嚇蒙了。畢竟他有老婆孩子啊,在村里也有很好的聲譽。”偵查員繼續說道,“這事兒一旦暴露,他就身敗名裂了。而且他還和自己的妻子簽過保證狀,如果出軌,淨身出戶。如果暴露了,真的是人財兩空。”

  “還有什麼其他人知道他包養了金娟嗎?”我問,“如果一切都是隱蔽的,案發了也聯繫不到他身上啊。從前期的調查來看,若不是他有埋屍的行為,我們哪裡找得到他?”

  “他說,房子是他租的,很多鄰居都認得他,所以肯定能查到他。”偵查員說,“不過,前期調查我們問了房東,房東反映就是金娟自己租的。而且,沒有一個鄰居對萬林有印象,所以這一點和萬林說的有點對不上。”

  “但可以理解。”大寶說,“出發點不同,出了事情肯定害怕。”

  “現在在辦手續嗎?”趙局長問。

  “是的,他們正在製作文書,準備將萬林以涉嫌侮辱屍體罪立案,一會兒估計就拿來給您簽字。”偵查員對趙局長說,“不過還有個關鍵點,就是技術這邊得鎖定他的口供的真實性,得排除他殺的可能。”

  “我覺得吧,怕是不好排除。”我說,“我這邊有幾個疑點始終是沒法解釋的。”

  “你說說看?”趙局長的神色重新凝重了起來。

  “有幾個方面的疑點吧。”我打開現場周邊的地圖,說,“你們看這張地圖。埋屍點在金娟住處和萬林住處之間的田地里。我們重建一下現場。萬林從家裡到金娟家,金娟跳樓,萬林夾著金娟去埋屍。剛才說了,萬林是一手夾一個的方式帶了金娟和狗的屍體去現場的。那麼,他的鐮刀是什麼時候帶去現場的?沒有鐮刀是怎麼殺狗的?如果是後來取刀殺狗,一來不符合臨時起意的特徵,二來無法一手夾一具屍體。如果是跳樓後沒管屍體,直接回家取鐮刀,再回來挪動屍體,也不符合心理狀態,風險太大。所以想來想去,怎麼都解釋不了屍體、鐮刀和鐵鍬。唯一可以解釋的重建順序就是:帶著鐮刀去了金娟家,金娟墜樓,扛著金娟屍體離開,發現狗,殺狗,拖著兩具屍體去現場,返回家中取鐵鍬,埋屍。”

  “有道理。”趙局長說,“如果之前的分析都是對的,也只有這個順序了。那萬林為什麼要帶鐮刀去找金娟?說明他的意圖就是殺人?”

  “只有這樣解釋了。”我攤了攤手,說,“第二個疑點,是死者的衣著情況。除了高墜形成的胸罩斷裂,死者其他的衣物都是整齊的。而且,是一種在家裡穿睡衣的狀態。可是,和這種衣著狀態格格不入的,是死者穿著一雙慢跑鞋。剛才我看了林濤拍來的死者家裡的照片,明明是有拖鞋的,可是死者沒穿。死者在家裡會穿一雙慢跑鞋嗎?還是光腳直接穿雙慢跑鞋,這不合理。”

  “有道理。”林濤說,“我現在也在懷疑死者是不是在家裡墜樓的。”

  “你不是說窗前凳子上有足跡嘛。”大寶說。

  “這個確實是死者新鮮的足跡。”林濤說,“不過,為什麼左、右兩腳都會踩到凳子上,我一直想不明白。如果是作為台階來跳樓,一腳踩上去,另一腳就可以上窗台了。現在我想明白了,如果死者是腳踩在凳子上繫鞋帶的話,分別要搭上左、右兩腳,就可以形成了!而且窗口、窗台的痕跡,都沒有直接提示死者是從窗戶跳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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