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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枕部損傷很輕微。”我說,“就頭皮下一個小血腫,顱骨、顱內都是正常的。”

  “會不會是被擊暈了扔下樓的啊?”程子硯說。

  “你不會以為死者高墜落地以後就會直接粘在地上吧?”大寶說,“會反彈啊!反彈就有二次損傷了!而且很多死者,尤其是非顱腦損傷的死者,高墜後不是立即死亡,會有自主體位變化的。”

  “而且這麼輕微的頭皮損傷,人是不會昏迷的。”我說,“不過,還是需要找到墜樓地點,對墜樓地點進行現場勘查,對事件經過進行調查,才能綜合得出自殺、他殺還是意外的結論。”

  “是不是還要鋸恥骨聯合,才能找屍源啊?”大寶說。

  我點點頭,一邊思考,一邊授意大寶記錄死者的個體特徵。

  “這案子倒是反轉得很快啊。”林濤說,“而且也很奇怪。在一大片空地上,出現一個高墜的屍體,這可真是匪夷所思啊。”

  我腦子裡想著很多東西,也沒注意到林濤的感嘆,就沒有搭話。一個高墜死亡的屍體,卻被人大費周章地埋了,還專門為了隱藏屍體殺了條狗,埋了條狗。這個埋屍的人,也真是夠有耐心的。

  就這樣沉默地過了好一會兒,大寶開始宣讀他得出的結果:“女的,身材非常嬌小,二十二歲左右,栗色長髮,喜歡染指甲。這麼多條件,還是不太好查吧?”

  “好查。”我一邊脫下解剖服,一邊說,“死者就住在現場附近不遠的樓房裡,很有可能墜樓點就是她住的地方。所以,對附近居民區逐一排查,肯定可以找到。”

  “有什麼依據呢?”大寶問。

  “死者穿著睡衣。”我說,“這個天氣,穿成這樣走很遠的話不現實。死者的鞋子後鞋幫有明顯的拖擦痕跡,說明嫌疑人是拖著屍體走的。一來說明嫌疑人沒有交通工具,二來說明死者的墜樓點離埋屍點不會太遠。剛才說了,墜樓點可能就是死者的住處,那麼死者住的應該離埋屍點不遠。”

  “知道了,我馬上反饋給專案組。”陳詩羽說。

  其實在我們屍檢的時候,調查工作就已經展開了。我們又圈定了死者的大概住處,所以在天剛剛擦黑的時候,死者的屍源就已經找到了。

  死者叫金娟,女,二十一歲,無業。三年前從三百公里外的老家來龍番,什麼行業都做過。一年前失足成了個賣淫女,但是在近兩個月離開了所有人的視線,不知道去向。經過調查,兩個月前金娟在距離埋屍現場三公里的一個回遷小區里低價租了一間小房子住在裡面。據周圍的鄰居反映,經常有男人進出她的出處。至於到底是什麼樣的男人,是不是同一個男人,鄰居們倒沒有注意,也說不清楚,所以她是在繼續干暗娼的勾當還是被人包養就無從得知了。

  在案發時間段內,鄰居並沒有發現什麼異常,也沒注意過有什麼異常聲響,說明案件發生的時間很有可能是在夜間。

  死者金娟所住的樓房是一棟六層居民樓,她住在四樓,一室半廳一廚一衛結構,有一扇沒有安裝防盜窗的窗戶,窗戶下面是小區的後圍牆內,地面是水泥地。因為是新的回遷小區,所以入住率並不高,在案發的時間段內,只有七戶人家在這邊居住,而且都不在同一單元。所以,從現場的情況來看,她既具備墜樓的條件,也具備墜樓後不立即被人發現的條件。

  既然已經知道了死者的居住地,林濤迫不及待地帶著程子硯趕去現場進行起跳點的勘查,而我和大寶沒有跟著他們去。

  我想來想去,偷偷地問轄區派出所民警:“今天的那條死狗,你知道它主人把它埋到哪兒了嗎?”

  民警一臉驚恐地看著我說:“幹什麼?你還要驗狗的屍體?”

  如果和那個短髮女孩商量檢驗狗的屍體,不管最終她能不能同意,至少得費很多口舌,所以我就出了如此“陰招”,等狗被埋了,我們去掘墳。人的墳是精神和靈魂的象徵,侮辱屍體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我想,狗的應該沒事吧,不算違反紀律吧。

  這樣想了,也就這樣做了。於是,在夜色降臨的時候,我們幾個人拿著鍬,像小偷一樣溜到了一個偏僻公園裡的偏僻角落。好在民警把短髮女孩直接送到這裡埋了狗,不然我們還真是找不到。

  我們三下五除二把薩摩耶的屍體挖了出來,用強光手電當成手術無影燈,對狗進行了一個簡單的屍表檢驗。

  狗的損傷主要在脖子,為了能儘可能地暴露視野,我們用剃刀剔除了薩摩耶頸部的毛。一個剟開的創口觸目驚心,裡面的氣管和大血管都斷了。

  “半月形的創口。”我想了想,問大寶說,“這個,普通的匕首、菜刀應該形成不了吧?”

  大寶用比例尺量了量創口,說:“形成不了,半月形,一氣呵成,顯然是……顯然是鐮刀,那種割草的鐮刀,正好弧度和狗脖子差不多,一下就割斷了喉嚨。”

  “和我想的一樣!”我微微一笑說,“重新埋好,我的心裡有譜了。”

  3.

  屍檢情況一經匯報,專案組便撤了一半人。平時的警力就夠緊張的了,更不用說還有一起命案和一起疑似命案沒有查清楚。那麼,這一起很有可能只是侮辱屍體罪的高墜案件,也就沒有必要拴住那麼多的警力了。

  “在現場附近五公里的農村住戶里,篩查身體非常強壯的成年男子。”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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