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1章 我想要一場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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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有些看似詭異,神秘的事說穿了,也就是那麼回事。

  依著楊逍在配毒的宗師級造詣,給花夜神配置出一款能讓人在瞬間就能產生幻覺的毒藥,簡直是輕而易舉。

  還是具備強烈針對性的。

  就是當花夜神在悄無聲息間用出這種毒藥時,第一個看到她的人,就會根據她做出的鬼臉動作,產生無比真實的幻覺。

  因這玩意確實神奇,楊逍就賜名為「鬼臉」。

  花夜神得賜鬼臉後,又根據它獨特的藥性,自創了一種「神功」,專門用來裝神弄鬼,把某些人給嚇個半死。

  不過讓楊逍,花夜神還有李南方所沒想到的是,這種鬼臉毒藥對於黑龍有著不一般的威懾力,繼而影響了李老闆,讓他在鬼女人面前蛻變成了臭襪子那樣,不堪一擊了。

  再趁機被不要臉的夜神姐姐給逆推了,這就變得很正常了。

  「你、您是黑龍。黑龍,黑龍別名又叫大蛇。蛇,幾乎所有的蛇兒,應該都怕硫磺的。鬼臉內的硫磺,占、占有相當大的比重。所以,所以你能——我疼。」

  當花夜神哭著說出最後兩個字後,李南方總算是良心發現,翻身下馬了。

  男人幾乎都有個熊毛病,在欺負完女人後,就會後悔。

  為彌補對花夜神的傷害,李南方抱著她去了浴室,甜言蜜語了很久,才讓真心不願意再理他的美嬌娘,破涕為笑。

  天黑了。

  「還能不能走路?」

  望著花夜神輕輕穿上鞋子的秀足,李南方關心的問。

  楊逍凌晨偷來的那身衣服,比花夜神小了足足一套。

  尤其是那雙細高跟,花夜神才穿了十幾分鐘的時間,足尖就磨破了一層油皮,讓李南方老心疼了。

  眼看一整天又過去了,倆人總不能老呆在連鎖酒店客房內吧,當然得走了。

  可再也捨不得讓她穿著這么小的鞋子走路了,所以李南方準備去外面,為她買身合體的衣服時,剛開門就發現外面走廊中,放著一個紙箱子。

  紙箱子裡,擺放著一身女式新衣。

  從裡到外,從頭到腳。

  不是什麼名牌,加起來也不會超過兩千塊錢。

  但這已經足夠花夜神不用再穿小鞋了。

  李南方這才想起,昨晚他扛著花夜神來住店時,曾經頗為豪氣的甩給前台一萬塊,委託兩個妹子買身合適她穿的衣服來。

  那倆妹子眼力還是很不錯的,不但衣服合適,鞋子也合適。

  花夜神慢慢地來回走了兩步,輕輕跺腳,給了他個無限風情的白眼:「我還能不能走路,你會不知道嗎?」

  李南方聳聳肩,很無恥的說:「我又不疼。」

  「討打呢你。」

  美嬌娘之所以稱之為美嬌娘,是因為老百姓們常說,比男人大的媳婦,特別疼男人,所以才給了這個醉人的稱呼。

  成熟到了極點的花夜神,輕咬著唇兒蛇兒般扭著身子,鑽進李南方懷中,舉起小拳頭在他額頭上輕砸兩下的動作,再次有力證明了「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的這句話很有道理。

  「對不起。」

  李南方摟住女人的腰肢,低聲在她晶瑩的耳邊說道。

  「我是你的妻子,你有權利對我這樣。哪怕是把我吃了,我也不會有一絲怨言。」

  聽聽人家花夜神說的這番話,這才是真正的華夏傳統女人。

  「是你一直在吃我好吧?」

  「無,無恥。」

  「男人不無恥,女人不舒服。」

  「滾呢。」

  花夜神張嘴在他肩膀上輕咬了下,抬起頭看著他的眼睛,認真地問:「南方,你為什麼不問我,王上為什麼要纏著你。總說,你早晚會死在她手上呢?」

  李南方笑了下,淡淡地說:「我想聽他親自給我說。夜神,以後要徹底忘記這些。你需要做的,就是要當好我的老婆。給我生幾個可愛的孩子,每天給我洗衣做飯。」

  楊逍為什麼要纏著李南方,總說早晚會弄死他——李南方當然想知道了。

  而且還是無比迫切的想知道。

  可他不想從花夜神嘴裡知道這些。

  這是個大秘密。

  如果花夜神能說出來,卻不惹楊逍生氣的話,那麼她又何必這樣說呢?

  李南方能肯定,花夜神一旦說出來,楊逍就會——就會把她怎麼樣?

  他想不出來。

  他只能肯定,如果他想知道,就算花夜神被碎屍萬段,她也會毫不猶豫的告訴他。

  因為,他是她的丈夫。

  她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

  夫妻一體,是花夜神從小就知道的道理。

  所以,李南方如果真在乎花夜神,那麼就不會讓她說出這些。

  「我,我可以告訴你的。」

  花夜神的眼眸里,又浮上了水霧,輕聲說。

  「老子不聽。」

  李南方眉頭驟起,不高興的說:「怎麼,你聽不懂我說的話?」

  「當然能聽得懂。」

  花夜神幽幽嘆了口氣,低聲說:「南方,我該怎麼報答你?」

  「剛才不是說了嗎?你給我生幾個孩子,洗衣做飯就好了。」

  李南方猶豫了下,繼續說:「如果你覺得這樣還無法報答我對你的『恩情』,那麼,你就送我一場聲勢浩大的婚禮吧。」

  「婚禮?」

  花夜神一呆。

  他們今天凌晨,剛在楊逍的主持下,正式結拜為永結同心的夫妻。

  雖說沒有第四個人知道。

  但這又有什麼呢?

  天知地知,他們三個人知道就好!

  從夫妻對拜的那一刻起,花夜神就是李花氏了。

  但現在起,李南方卻想要一場婚禮。

  還是聲勢浩大的那種!

  花夜神稍稍一愣後,隨即明白了,輕聲說:「婚禮,要在下個月十號舉辦,對麼?」

  「對不起。」

  李南方再次說出了這三個字。

  他是覺得真對不起花夜神。

  凌晨時由楊逍主持的那場婚禮,對於花夜神來說,有著相當的重要意義,不然她也不會心甘情願的給人下跪,敬以高堂之禮了。

  那場婚禮對於她來說,堪稱完美。

  但李南方現在卻又說,他想要一場聲勢浩大的婚禮。

  他提出這個要求,當然不是對凌晨那場簡陋婚禮的彌補,而是想當做一種武器,來狠狠對懟那個把他傷害了的女人。

  六月十號,是岳梓童與賀蘭某人大婚的好日子。

  像岳家主這個檔次的人,舉辦正兒八經的婚禮,當然得大辦特辦,單論排場與觀禮嘉賓的數量,都是昨天陰婚婚禮拍馬也追不上的。

  而且地點,也肯定不能再選擇龍鳳坡等鬼地方。

  整個京華,能配得上岳家主婚禮的地方,也唯有號稱亞洲第一會所的七星會所了。

  所以早在數月前,宗剛就已經在七星會所訂好了婚宴。

  李南方就覺得,婚宴的排場越大,到場嘉賓越多,對他的傷害也越大。

  他從來都不是個太大方的人。

  尤其關係到「愛」這個玩意時。

  既然從任何角度分析,哪怕李南方現在就活蹦亂跳的出現在小姨面前,她都會為了整個岳家的利益,去和賀蘭某人結婚,從而形成利益聯姻,那麼李南方還有什麼理由,要讓她開開心心去當賀蘭夫人呢?

  你舉辦婚禮,我也舉辦好了。

  你嫁給賀蘭某人,我迎娶花夜神。

  你嫁你的,我娶我的!

  咱們井水不犯河水。

  可我必須得噁心你一下,算是報復你昨天舉辦陰婚,來榨乾我最後一絲利用價值的冷血行為。

  更何況,花夜神也需要一場聲勢浩大的婚禮,來對世人宣告,她也嫁人了。

  儘管,他們的婚禮已經由楊逍親自主持過了,花夜神沒必要這麼高調。

  李南方卻想她高調。

  心懷愧疚。

  所以在花夜神問出婚禮的日期時,李南方都不敢和人對視,低頭看著膝蓋輕聲說:「如果你覺得沒必要,那就不舉辦了。」

  花夜神笑了。

  很乾淨的笑,春蔥般的右手食指,勾著輕刮李南方的鼻子:「你是我花夜神的男人。

  從我們夫妻對拜的那一刻起,我們就已經生死與共,也是榮辱與共了。

  岳梓童既然為了岳家的利益,必須以榨乾你最後一絲利用價值來傷害,羞辱你。

  那麼,身為你的妻子,我有什麼權力不幫你反擊?

  我又有什麼顏面,勸你放棄呢?」

  李南方抬起頭,看著這個美艷動人的少婦,足足半分鐘後,才感動地說:「我該怎麼才能報答你?」

  「很簡單。」

  花夜神退後一步,上下打量著李南方,雙眸閃閃發光地說:「我希望,我花夜神的新郎出現在婚禮上時,是一個英俊的小白臉。而不是現這幅鬍子拉碴的大叔樣子。這樣,你可配不上我哦。小心我會厭倦你,把你踢開,投進別的男人懷抱——啊哦!」

  李南方張開手用力抱住她,劈頭蓋臉的狂吻,手更是不老實的很。

  嚇得花夜神趕緊求饒:「別,別來了,我真怕了。」

  「得妻如此,夫復何求?」

  李南方當然不會化身為禽獸,不顧美嬌娘疼痛與否。

  他只想告訴花夜神,他能娶到這樣的老婆,是他三生有幸。

  「唯有,同生共死而已。」

  花夜神清晰感受到男人對她滿腔的愛意時,眼前浮現上了楊逍那冷森森地模樣,心中猛地打了個突,又笑了。

  就算她丈夫早晚都會被王上殺死,而她卻沒有任何辦法救他,那又怎麼樣?

  大不了,陪他一起去死就是了。

  沒有了李南方,她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也許倆人都死了,才是好事。

  因為他們夫妻雙亡後,就再也沒有誰能把他們分開了。

  更不會有什麼隋妹妹,默然姐姐之類的,來和她爭搶男人了。

  她是他的。

  他,也是她的。

  永遠。

  花夜神從沒想到過,有一天她會把死亡,看做是幸福的開始。

  李南方可不知道她心裡是怎麼想的,只是用力抱著她,貪婪地嗅著她醉人的體香。

  時間稍長,就再也忍不住了,雙手又在她身上亂摸起來。

  「起開。」

  這次,花夜神毫不客氣的推開了他,嬌嗔道:「我先回會所,自己想去哪兒浪,就去哪兒,別來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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