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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啦。”

  “喬治,早上6點就把他叫起來,他要是不肯起床,就給他臉上來一杯冷水。”又吩咐男僕。

  *

  次日一早,喬治·拜倫精精神神的出現在國王旅館的餐廳里。

  愛麗絲讓雅各布給了男僕喬治5先令的小費,打發走男僕。

  拜倫恭敬的對貝克福德先生行禮,又跟蘇珊、愛麗絲行禮。

  規規矩矩的吃過早餐,拜倫陪著他們三人在劍橋大學校區里轉悠了1個多小時。貝克福德對劍橋大學的興趣不大,覺得大學教育只能教出來平庸之才,真正聰慧的人不需要進大學學習,真正的天才少之又少,不能浪費時間在大學裡。

  拜倫即興做了一首詩,說的是昨晚愛麗絲去小酒館找他這件事。貝克福德說他在作詩上小有天分,但得少喝一點酒,並對他說了苦艾酒的好處,一杯抵八杯。

  愛麗絲說他喝酒喝得太多,輕則酒精肝,重則酒精腎。

  蘇珊問什麼是“酒精肝”。

  愛麗絲便回答:“你用酒泡一塊豬肉或是牛肉,泡它個十來天,這塊肉能都當蠟燭點燃了,更何況你整天喝酒呢?喝酒太多的人,內臟都會壞掉。”

  蘇珊覺得有點道理,但可能還需要實驗來證明。又問“酒精腎”是什麼?

  貝克福德便打斷了她們的對話,說不用知道的太多。

  拜倫雖然也不知道什麼是“酒精腎”,但酒多傷身從他父親身上就知道了,他父親被稱為“瘋狂的傑克Mad Jack”,有錢喝酒沒錢吃的好一點,35歲就死於肺結核。

  他悄悄問愛麗絲,是不是不喜歡他喝酒。又慘遭嫌棄:“喝太多酒就會吐,臭死了。”

  他便有點訕訕,畢竟在一位淑女面前喝多了大肆嘔吐可真是太沒有形象了!

  雖然吧,愛麗絲跟他相差不到兩歲,少年時期在一起玩了那麼久,他什麼狼狽樣子她都見過了,可還真沒有見過他喝醉。他就是再灑脫,這種沒教養的事情也不適合讓小夥伴看見。

  便小聲說:“那我以後不喝酒了,不過可能沒法一下子戒掉,總之,會少喝一點。”

  “苦艾酒也別喝的太多。”

  “好。”論起苦艾酒這種文學男青年的必需品,他也早就喝過了。苦艾酒也講究品質,好的苦艾酒確實很不錯,能很快達到讓人飄飄欲仙的地步,還不上頭,不會有太難過的宿醉。

  作者有話要說:

  *苦艾酒就是《全蝕狂愛》里蘭波和魏爾倫喝的那種會變綠的酒,苦艾酒據說有致幻作用,所以在19世紀文藝青年圈裡很受歡迎。

  *19世紀初期已經開始流行現代長褲了,就是褲長到腳踝的這種,不過流行範圍還不太廣,時髦的人才穿。

  第66章 黛安娜

  “說說看, 你在劍橋還學會了什麼?”愛麗絲今天沒有穿昨晚的男裝和長褲,穿了一條淡綠色的細棉布裙子, 矢車菊藍翻領呢子長大衣, 腳下是一雙翻毛小羊皮短筒靴。

  “學會了——嗯,就那些唄。”

  “有好好上課嗎?”

  拜倫笑了笑:貝克福德剛剛才說過天才用不著上大學的問題。

  就聽她又說:“天才也得遇到足夠好的老師,你別聽貝克福德先生那麼說, 那是因為他有極好的家庭教師,他從小得到的就是最好的教育,自己又足夠聰明,當然不覺得上大學有什麼必要。”

  拜倫頓時神色略為黯然:幼時過得困苦也是他一生的記憶。雖然他們母子的“困苦”不是指的吃不飽穿不暖,但他本來依靠母親的財產就能過得很舒適, 那筆應該用來撫養他的錢卻被父親拿去揮霍了。

  所以他也不談什麼良好的教育,以至於遇到了一個極為糟糕的家庭教師:家庭教師對年幼的他做了不可描述的事情, 並且毆打他, 過了很久,凱薩琳夫人才發現這件事,把家庭教師趕走了。

  這些事情是他的隱秘,他從未對外人說過, 就連戈登先生都不知道。戈登舅舅只知道他們在蘇格蘭的時候過的不怎麼樣,時常給凱薩琳寄錢,又常在暑假接他過來住上整個夏天。

  愛麗絲也只是知道凱薩琳夫人精神狀態不太穩定,經常爆發歇斯底里狀態, 戈登先生不太提到這位堂妹,更是從來不提凱薩琳的糟心亡夫。由凱薩琳·戈登的事件再次可以得出結論, 女性還是不要結婚比較好,凱薩琳要是不結婚,以她的財產完全可以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一個經濟不寬裕的單身母親帶著孩子,在任何時代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唯一可以得到安慰的事情是,她生了一個將會給她帶來巨大榮譽的兒子,這或許就該是上帝給她的補償了。

  拜倫很快換了話題,“你什麼時候返回倫敦?”

  “很快,離開劍橋就去倫敦。”

  “法拉第莊園怎麼樣?”

  “還是那樣,幾乎沒有什麼變化。”

  “戈登太太說什麼了嗎?”

  “沒有,她能說什麼?”

  “伊沃說今年聖誕節或許會在倫敦過。”

  “是嗎?是跟戈登先生和太太?還是?”

  “當然是想去你家過,你讓你的父親邀請他。”

  “——他怎麼沒跟我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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