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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話要說:

  *湯姆勒弗羅伊請自動帶入一美。當然寫的時候不能寫:這傢伙長得就跟一美一個樣。

  *前幾天重看一遍《成為簡 Becoming Jane》,覺得一美還是有一種詭異的美,明明五官除了眼睛長得都不算精緻,但組合起來看著就很舒服。

  第3章 驕傲與傲嬌

  她琢磨著這不奇怪,簡的一切知識幾乎都是從書上得來的,她沒有到歷經世情的年齡,也沒有經歷過什麼挫折;凱茜也是單純的鄉村女孩,認識了同階層的一個老實善良的男人,順利訂婚,甜蜜待嫁,也對人心險惡毫無概念。

  姐姐們相對天真,而在牛津大學混了好幾年的亨利就不能算是什麼天真的寶寶了,湯姆也不是。

  愛麗絲聽了半天,湯姆大學念的是都柏林的聖三一學院,跟牛津大學相差半個英格蘭加一個海峽,倆人都在兩年前畢業,然後湯姆去了倫敦投奔他的舅舅,議員班傑明·朗格魯瓦,朗格魯瓦先生資助他在倫敦學習“大律師”的課程。

  愛麗絲就問:“不是律師(Lawyer)嗎?”

  “不是,那不一樣,Lawyer是統稱,但是有分別。”湯姆·勒弗羅伊簡明扼要的為她解釋了“大律師Barrister”與“執業律師Solicitor”的區別。

  “噢,我明白了,”愛麗絲一邊聽著名詞解釋一邊歸納總結,“Solicitor更多是律師個人對客戶,客戶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家族,也可以是——有實體的企業,比如紡織廠。Barrister更多的是政府事務,比如法律條文的修訂與解釋,法律研究,以後有機會成為大法官。”

  湯姆有些吃驚她的理解幾乎完全正確,笑著點頭,“差不多就這樣。”

  愛麗絲琢磨,這大概就是私人律師與地區檢察官的分別,大律師的就業方向是政府公務員,有名有利,當然要拿到執業執照相對會難一點;普通執業律師就只能有錢了。

  湯姆·勒弗羅伊是個討人喜歡的傢伙,論起來他只比簡·奧斯汀小23天,這點差距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他在奧斯汀家的拜訪可以說是十分圓滿,除了簡之外,每個人對他都很滿意。

  湯姆送給愛麗絲的禮物是一對做工精湛的玻璃小馬,小馬的眼睛是一對小小的海藍寶石。作為給一個6歲孩子的初次見面的禮物,其實是有點過於貴重的。愛麗絲琢磨著這是不是在委婉的向簡道歉?

  奧斯汀家留了客人吃過午餐才走,午餐也是儘可能的體面,用上了歌德慕沙姆莊園帶回來的一些食材。湯姆可能沒想到斯蒂文頓鄉村牧師家庭還能有很不錯的食物,表示都是他很喜歡的食物,賓主盡歡。

  但美中不足的是,簡推說頭疼,沒有下來吃飯。媽媽有點尷尬,悄悄讓愛麗絲儘可能的多跟客人說話——凱茜已經訂婚了,是不太好跟未婚陌生男子多說話的。只有年幼的小妹妹比較合適。

  愛麗絲就問他,倫敦跟都柏林有什麼不同的地方嗎,喜歡倫敦嗎,還說,她太小了,都沒去過倫敦。

  湯姆很自然的說:“我要在阿什留到1月底,亨利會跟我一起回倫敦,要是你的父母允許的話,你可以跟亨利一起。”

  咦,這倒是個不錯的主意!愛麗絲眼眸發亮,先看著亨利。

  亨利笑著點點頭,“只要媽媽捨得你出遠門的話,我可以帶上你。”

  媽媽被這個突然的話題進程弄得有點不知所措,“你還太小了。”

  “再過幾天,我就6歲了。簡第一次出遠門也就才7歲多,我又不比她那時候小很多。”

  媽媽只好看著丈夫。

  喬治牧師對湯姆提出的建議一開始也有點驚訝,但看到小女兒完全一副被打動的小模樣,又覺得也還是個不錯的建議啦。畢竟有亨利在,倫敦和牛津他們兩家都有親戚在,要愛麗絲住到親戚家就好了。

  “我看可以,讓亨利送她去倫敦托馬斯家,到牛津的話,可以讓她在Lady安娜家暫住。”

  愛麗絲不禁在心裡暗嘆:家裡親戚多的好處真是數不清,走哪兒都能暫住。

  於是這個問題就這麼愉快的做了安排了。

  愛麗絲心裡高興,就更能發揮她話題小公主的能量了。交談麼,重要的是讓對方多說話,自己適當的引導話題,以及適時的來一句“然後呢”,就沒有聊不了的天。

  湯姆便覺得,那天那個驕傲的女孩有個好玩有趣的小妹妹,這家人真的超有趣的。能養出亨利這麼有趣的男孩,又能養出愛麗絲這麼有趣的小女孩。

  那天在言語上開罪了簡·奧斯汀,簡連晚餐都沒留下來吃,找了個藉口提前走了。他沒到吃晚餐的時候就後悔了:要說諷刺一個相貌可愛的文學女青年,實在是有點失於刻薄,就算他再怎麼瞧不起鄉下女孩,簡也要比他的堂妹露西好上十倍了。

  要說叔叔家的這個小堂妹露西,15歲了,還沒有6歲的愛麗絲有趣,可見鄉下地方並不一定只有乏味的腦子空空如也的女孩,教育良好的父母也不一定能教養出淑女。他對叔叔和嬸嬸還是蠻尊重的,但堂妹露西就讓他恨不得遠遠躲開了。

  吃過午餐後,喬治牧師、亨利、湯姆在一起玩了1個多小時的惠斯特牌。

  愛麗絲上樓午睡,還沒到自己房間,就被簡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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