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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窗半開,風從車窗穿過,吹起了秀髮。田甜身材高挑,模樣靚麗,與法醫身份形成巨大反差,常常引起初次見面者的震驚。追求者得知其職業後,必然落荒而逃。她來到專案組以後,除了討論案件時說兩句,其餘多數時間都很沉默。

  越野車將至世安橋,侯大利心情變得如鉛一般沉重。關於世安橋的這部分記憶永久地烙刻在他的大腦深處,無法遺忘。「遺忘」是自然選擇後出現的工具,是對大腦的有效保護,如今所有細節在侯大利頭腦中栩栩如生,對心理受過創傷的人來說,如此鮮活的記憶是殘酷的折磨。

  進入秋季,河水的狂暴勁頭完全消失,由惡龍變成觀賞魚,安靜、溫順。河面能倒映天上的朵朵白雲,優雅中帶著慵懶。而多年前的那一個秋季,天氣著實異常,電閃雷鳴,河水奔騰不息。

  越野車停在世安橋上,侯大利下車。

  田甜坐在車上翻閱蔣昌盛卷宗里的刑事偵查工作卷。她對其他材料興趣不濃,直接依據目錄找到法醫鑑定部分。

  侯大利在世安橋上站了一會兒,溫順河水悄無聲息地向東流,讓其產生眩暈感。他將視線離開小河,走回越野車,道:「我們到案發地點。」

  田甜拿著偵查工作卷下車,跟隨在侯大利身後。

  據卷宗記載,當年找到落水地點頗費周折。

  第一,蔣昌盛家屬找到村支書,反映丈夫進城賣菜後沒有回家。村支書打電話給派出所。派出所還算盡責,提出幾個問題:蔣昌盛與其他人有沒有重大矛盾糾紛;有誰能證明蔣昌盛受到侵害;蔣昌盛是不是帶了很多錢;其他可能導致出事的事。得到否定回答以後,派出所表示沒有滿足前列條件,勸家屬再去找一找。

  第二,兩天後,河水下游發現了蔣昌盛屍體。

  第三,通過屍檢得出結論,蔣昌盛是顱骨鈍器傷,具體來說是由圓形錘面打擊腦部形成骨折。他受傷後,掉入水中以後並沒有死亡,而是典型的溺水而亡,符合溺水死亡特徵。

  第四,通過細緻搜索工作,在世安橋附近河邊草叢裡找到一根從自留地里摘下的黃瓜,又在距離此處約兩米處找到扁擔,從而確定此處為落水點。

  「這是落水點。」侯大利雙眼如高清相機一樣不停拍攝,將落水點現場情況全部攝入腦中。望著河水時,他腦中又有些眩暈,於是趕緊將目光從河水中移開,儘量不緊盯河水。

  田甜道:「卷宗在我手裡,你沒有看卷宗,憑什麼能準確找到落水點和撿到黃瓜的地點?」

  侯大利道:「卷宗里的相片很清楚,落水點能看到世安橋,在這根電桿附近。準確來說,案發地點距離世安橋有四百一十七米,落水點有一根電桿。」

  田甜揚了揚眉毛,道:「你記得相片細節?」

  「相片很清楚,兩個參照物明顯,與以前沒有任何改變。」侯大利環顧左右,雙眼如探照燈一樣巡視周邊,努力將周邊環境與腦中相片完全重合。

  田甜將卷宗圖片與現場進行對比,又追問:「大家都剛到專案組,你看卷宗次數也不多,憑什麼記得這麼清楚?」

  侯大利沒有回答田甜的問題。他站在落水點,環顧四周,似乎產生了某種強烈的超脫感,身體呈透明狀,緩慢升空,從上到下俯視整個現場。

  在俯視過程中,形成了一幅動態畫卷:蔣昌盛挑著菜擔子從世安橋方向走來,擔子裡剩有少量黃瓜。走到電桿處,兇手從對面灌木叢里跳出來,揮動鈍器,敲在蔣昌盛頭頂(偏右側)。擊打兇猛,蔣昌盛受到重傷,失去反抗能力,被兇手推進河裡。

  腦里形成畫面之後,侯大利睜開眼睛,自言自語道:「蔣昌盛案和丁麗案有一個共同點,兇手體力非常好,動作靈敏。我懷疑有軍警背景,或者曾經習武,或者有運動員背景。」

  「這個共同點太普遍,很難構成同一認定。」田甜一直在觀察舉止怪異的搭檔。這個搭檔來到現場,兩隻眼睛頓時發亮,不停閃爍。

  侯大利進入現場後,卷宗里信息和現場信息在空中交錯、糾纏,發生化學變化,重新融合在一起。

  「找到第一現場是蔣昌盛失蹤三天後,現場沒有發現血跡。我查過當時的氣象記錄,那幾天沒有降雨。卷宗特別提到在落水點沒有尋找到滴落血跡。綜上,我判斷兇手敲了蔣昌盛頭部以後,在第一時間將其推入河中。擊打顱骨和推人的動作非常連貫,速度極短,挨打後的蔣昌盛直接摔入河水中,血跡才沒有留在小道上,也沒有留在河岸。當時河水流速不急,蔣昌盛被沖了約一百米後陷到河底,直至發脹後浮了起來才被人發現。」

  侯大利語氣平靜地說到這裡,內心一點點結冰:楊帆和蔣昌盛的遭遇非常相似,不同點在於蔣昌盛是帶傷後溺水身亡,楊帆是沒有帶傷溺水身亡。有了這個不同點,前者立案,後者沒有立案。蔣昌盛是做體力活的壯年人,還帶有扁擔,兇手不用兇器很難制伏,這就是顱骨受傷的原因。楊帆是體力一般的騎自行車少女,兇手完全可以徒手將楊帆推入河中。

  他從蔣昌盛案聯想到了楊帆案,覺得這個推理行得通。隨即,他又提出另一個無法解決的問題:楊帆和蔣昌盛是截然不同的兩類人,若真是同一兇手作案,動機是什麼?從現有的材料看,無法推測其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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