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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覺碰了壁,依然不由自主地注意宋珂。

  宋珂也在聽歌,只是沒有睡覺。他大概有點暈車或是有點冷,四肢始終不是很舒展。他的睫毛很長,頭髮很柔軟,窗外橘紅色的路燈在他臉上一晃而過時,間或帶來一種奇異的效果——

  陳覺會有種心臟被舔舐的感覺。

  那種感覺絲絲麻麻,爬上他的背,抽緊他的神經。

  起先陳覺不懂得,也不相信什麼一見鍾情,只是覺得心神不定。時間一久卻漸漸開始管不住自己。

  他脫下外套,過去不由分說地披到宋珂身上。

  宋珂沒想到他會這麼做,反應呆滯。又因為喝了酒,眼角眉梢都是不設防的錯愕。

  他給他穿上,他又強行脫下來。

  「穿著。」

  「不用,真不用。」

  「趕緊穿著,別到時候感冒了又說我們主辦方照顧不周。」

  當然沒有這一回事,但這套說辭足夠唬住一個半醉的人。

  宋珂披著衣服繼續聽歌,陳覺重新坐到他旁邊,見他沒再打噴嚏才摘下一隻耳機,波瀾不驚地塞進自己左耳。

  宋珂轉頭,看了他一眼,可最終只是把左邊那隻換到右邊,好讓線足夠長,長到夠他們兩個人聽。

  連姓名都還不知道,他們就開始共聽一首曲子。

  或許陳覺早就忘了,但那首歌直到今天宋珂都還記得,歌名就叫《應許之期》:

  親愛的你,

  別把愛想得太輕易。

  在分手之前,

  每一晚的時間,每一次想念,

  吻我直到天明。

  也許終有一日,你將忘記我姓名,

  忘記我聲音。

  假如那天來臨,盼你施捨我憐憫,

  憐憫我愛你已無藥可醫,

  憐憫我尋你卻無處可去,

  應許之期。

  親愛的,

  能否別將我忘記。

  ——

  這首歌伴著他在大巴上入眠。

  夢裡一直有薄荷煙的氣味,淡而冷冽,車廂漸漸升溫,溫暖的空氣包裹著他,淡薄的煙味縈繞著他,令人心安至極。

  再醒來,旁邊已經空了,衣服卻還披在自己身上。

  上面留有淡淡的體溫,同時也沾染了另一個人的氣息,短絨的里襯摸上去舒服又暖和。

  沒來得及問他的名字,似乎是這次比賽唯一的遺憾。

  回到家,宋珂大睡特睡,第二天日曬三竿還沒有起。室友早起跑步鍛鍊,跑完回到家,搜羅髒衣服的時候發現了那件外套。

  「珂!」聽見外面扯著嗓子喊,「你的衣服我也幫你扔洗衣機了?」

  宋珂迷迷糊糊地應了一聲,空白三秒後,從床上一躍而起。

  「等等!」

  他衝出去搶救下那件衣服,把室友嚇得一愣一愣。大概也意識到自己反應過激,回過神來,只好故作鎮定地解釋:「西服不能水洗。」

  「喔。」室友拍著胸脯順氣,「我還以為兜里有東西呢。」

  一語點醒夢中人。

  等室友走開他才去翻兜,沒想到真的有。有人在右袋留下紙條,上面一行龍飛鳳舞的水筆字,漆黑的墨跡洇透紙背:

  「我的號碼:139********,名字見面告訴你。」

  差一點就錯過了。

  當時覺得慶幸,三年過去,他只覺得淒涼。開始像一場夢,眼睜睜看著自己淪陷,結束更像一場夢,再多不舍終有醒來的那天。

  第4章 別把它搶走

  打從銘途杯初見,掰著指頭數完一周他們才聯繫上。

  宋珂發簡訊給陳覺說寄外套,陳覺提出見一面,順便把欠的那頓飯還了。思來想去,最後宋珂還是咬牙答應了,不好意思說不請。

  你這人就是單純,人家誆你還幫著數錢,事後陳覺曾這樣評價他。

  第二次見面他是騎自行車去的,不到兩公里距離臉都快被風吹裂了。

  把車鎖到路邊的鐵架子旁,他抬眼打量這間路過好幾次都沒捨得進去的火鍋店,想到空空的荷包,不免覺得烏雲罩頂,臉上一副不走運的模樣。

  結果一進門,鏡片直接起了霧,人倒顯得呆了。

  剛把眼鏡取下來,就聽見不遠處有人出聲:「犯什麼傻呢,這兒!」

  哪兒?

  扭過頭有片刻離神,陳覺一直在側角看著他。跟初見時的冷淡傲嬌截然不同,此時的宋珂臉上寫著三個明晃晃的大字:好欺負。

  戴好眼鏡他才找到陳覺在哪。

  那天陳覺穿了件機車夾克,領口橫釘著三顆鋥亮的金屬扣,頭髮還短得直貼頭皮,整個人看起來既精神又有稜角。

  旁邊的椅子也是空著的,不過宋珂最終坐到了對面。

  「幹什麼,怕我對你不利啊?」

  「我不習慣跟人坐得太近。」宋珂說。

  陳覺冷哧一聲,把菜單扔過來:「我就點了兩三個菜,要加什麼自己寫,反正是你掏錢。」

  知道知道,不用時時提醒。

  看架勢他來了有一陣子了,可手機顯示五點一刻,離約定時間才過去十五分鐘而已。想必這人是打定主意狠宰自己一頓,所以才提前過來找個好位子的吧?

  陳覺的字不算難看,就是總不肯好好寫。菜單上潦草地列著:毛肚、黃喉、肥牛x2、手切羊肉、腐竹、油麵筋、糖蒜,外加啤酒四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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