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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覺碰了壁,依然不由自主地注意宋珂。
宋珂也在聽歌,只是沒有睡覺。他大概有點暈車或是有點冷,四肢始終不是很舒展。他的睫毛很長,頭髮很柔軟,窗外橘紅色的路燈在他臉上一晃而過時,間或帶來一種奇異的效果——
陳覺會有種心臟被舔舐的感覺。
那種感覺絲絲麻麻,爬上他的背,抽緊他的神經。
起先陳覺不懂得,也不相信什麼一見鍾情,只是覺得心神不定。時間一久卻漸漸開始管不住自己。
他脫下外套,過去不由分說地披到宋珂身上。
宋珂沒想到他會這麼做,反應呆滯。又因為喝了酒,眼角眉梢都是不設防的錯愕。
他給他穿上,他又強行脫下來。
「穿著。」
「不用,真不用。」
「趕緊穿著,別到時候感冒了又說我們主辦方照顧不周。」
當然沒有這一回事,但這套說辭足夠唬住一個半醉的人。
宋珂披著衣服繼續聽歌,陳覺重新坐到他旁邊,見他沒再打噴嚏才摘下一隻耳機,波瀾不驚地塞進自己左耳。
宋珂轉頭,看了他一眼,可最終只是把左邊那隻換到右邊,好讓線足夠長,長到夠他們兩個人聽。
連姓名都還不知道,他們就開始共聽一首曲子。
或許陳覺早就忘了,但那首歌直到今天宋珂都還記得,歌名就叫《應許之期》:
親愛的你,
別把愛想得太輕易。
在分手之前,
每一晚的時間,每一次想念,
吻我直到天明。
也許終有一日,你將忘記我姓名,
忘記我聲音。
假如那天來臨,盼你施捨我憐憫,
憐憫我愛你已無藥可醫,
憐憫我尋你卻無處可去,
應許之期。
親愛的,
能否別將我忘記。
——
這首歌伴著他在大巴上入眠。
夢裡一直有薄荷煙的氣味,淡而冷冽,車廂漸漸升溫,溫暖的空氣包裹著他,淡薄的煙味縈繞著他,令人心安至極。
再醒來,旁邊已經空了,衣服卻還披在自己身上。
上面留有淡淡的體溫,同時也沾染了另一個人的氣息,短絨的里襯摸上去舒服又暖和。
沒來得及問他的名字,似乎是這次比賽唯一的遺憾。
回到家,宋珂大睡特睡,第二天日曬三竿還沒有起。室友早起跑步鍛鍊,跑完回到家,搜羅髒衣服的時候發現了那件外套。
「珂!」聽見外面扯著嗓子喊,「你的衣服我也幫你扔洗衣機了?」
宋珂迷迷糊糊地應了一聲,空白三秒後,從床上一躍而起。
「等等!」
他衝出去搶救下那件衣服,把室友嚇得一愣一愣。大概也意識到自己反應過激,回過神來,只好故作鎮定地解釋:「西服不能水洗。」
「喔。」室友拍著胸脯順氣,「我還以為兜里有東西呢。」
一語點醒夢中人。
等室友走開他才去翻兜,沒想到真的有。有人在右袋留下紙條,上面一行龍飛鳳舞的水筆字,漆黑的墨跡洇透紙背:
「我的號碼:139********,名字見面告訴你。」
差一點就錯過了。
當時覺得慶幸,三年過去,他只覺得淒涼。開始像一場夢,眼睜睜看著自己淪陷,結束更像一場夢,再多不舍終有醒來的那天。
第4章 別把它搶走
打從銘途杯初見,掰著指頭數完一周他們才聯繫上。
宋珂發簡訊給陳覺說寄外套,陳覺提出見一面,順便把欠的那頓飯還了。思來想去,最後宋珂還是咬牙答應了,不好意思說不請。
你這人就是單純,人家誆你還幫著數錢,事後陳覺曾這樣評價他。
第二次見面他是騎自行車去的,不到兩公里距離臉都快被風吹裂了。
把車鎖到路邊的鐵架子旁,他抬眼打量這間路過好幾次都沒捨得進去的火鍋店,想到空空的荷包,不免覺得烏雲罩頂,臉上一副不走運的模樣。
結果一進門,鏡片直接起了霧,人倒顯得呆了。
剛把眼鏡取下來,就聽見不遠處有人出聲:「犯什麼傻呢,這兒!」
哪兒?
扭過頭有片刻離神,陳覺一直在側角看著他。跟初見時的冷淡傲嬌截然不同,此時的宋珂臉上寫著三個明晃晃的大字:好欺負。
戴好眼鏡他才找到陳覺在哪。
那天陳覺穿了件機車夾克,領口橫釘著三顆鋥亮的金屬扣,頭髮還短得直貼頭皮,整個人看起來既精神又有稜角。
旁邊的椅子也是空著的,不過宋珂最終坐到了對面。
「幹什麼,怕我對你不利啊?」
「我不習慣跟人坐得太近。」宋珂說。
陳覺冷哧一聲,把菜單扔過來:「我就點了兩三個菜,要加什麼自己寫,反正是你掏錢。」
知道知道,不用時時提醒。
看架勢他來了有一陣子了,可手機顯示五點一刻,離約定時間才過去十五分鐘而已。想必這人是打定主意狠宰自己一頓,所以才提前過來找個好位子的吧?
陳覺的字不算難看,就是總不肯好好寫。菜單上潦草地列著:毛肚、黃喉、肥牛x2、手切羊肉、腐竹、油麵筋、糖蒜,外加啤酒四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