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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歡文章的便習字,喜歡丹青的便作畫,喜歡音律的便學琴,實在都沒興趣,學些珠算做帳的手藝,長大了也能自食其力。」林煜溫柔地說著,「若是有我不會的,還可以另請別的先生來教。」

  他想過自己或許不會有朱夫子那樣的成就,但也可以做個很好的先生。

  但地剛看好沒多久,秋天也近了,戚同甫求林煜,把置辦書院的銀子拿來做他秋闈舉試的盤纏,送他進京趕考。

  「他說等他一朝高中,會帶我過好日子。」林煜無奈地笑笑,「何其荒謬。」

  即便窮其一生,戚同甫都不可能達到當年林氏嫡子林光霽的高度,更遑論施捨給予。

  戚景思雙拳攥緊,咬牙道:「那你為什麼要答應?」

  「因為……」

  因為當年真正讓林煜心動的,正是戚同甫身上曾經敢想敢為,不屈不撓的一股子倔強地勁兒。

  「因為在鄉下安安靜靜地做個教書先生,是我的願望。」他嘆息道:「但我不能用我的願望,束縛他天高海闊的理想。」

  戚同甫離開後,鄉民再也沒有任何顧忌,他們根本不認識林煜是誰,只知道他是逼死了戚家原配夫人的男小三。

  謠言和白眼四起後,林煜才後知後覺,戚景思的娘根本不是死於什麼難產,是被戚同甫休棄後不堪流言,自縊於梁。

  而戚同甫之前將他安排在荒僻的客棧,就是為了處理走戚景思的親娘,可沒想到那女子剛烈,居然選擇自盡,這才耽誤了許久。

  「那他……為什麼……」戚景思恨得咬牙切齒,「要娶我娘!」

  很顯然,如果單單只是為了留個後,戚同甫不會將他扔在沛縣十幾年不管。

  「為了銀子。」林煜淡淡道。

  戚景思外祖一家經商有道,曾經將縣城裡半條街的鋪面都收歸名下,戚母帶著頗豐的嫁妝,嫁給縣城裡唯一的秀才,瞧著也算是登對。

  戚同甫如願拿到了那筆嫁妝,可以重新回晟京赴考,可他的母親當時確實病重,剛過門的媳婦很快又有了身孕,於是便耽擱了下來。

  直到林煜找來了沛縣。

  一個縣城裡的小小富商能給自己提供的幫助,怎麼能跟林氏嫡子相較,幾乎不用思考,戚同甫很快便做下了決定——

  休妻,把林煜瞞在鼓裡,繼續讓林煜對自己一往情深。

  當年的林煜只有二十歲,怎麼可能沒有一點少年意氣,知道真相後他曾經多方打聽,想要把戚景思送回外祖家裡,然後永遠離開沛縣。

  可惜當時戚景思的外祖一家已經不堪其辱,變賣田產後,遠走他方,蹤跡難尋。

  「所以我這麼多年,一直守在沛縣,守在這個小院兒里。」林煜輕聲道:「我就怕你外祖萬一什麼時候想起來了,回來尋你,卻找不見人。」

  「小叔叔……你真的……」戚景思覺得自己鼻樑發酸,「會把我送走嗎……」

  「那時我已經知道了全部的真相,你爹卻還一封封書信寫予我,跟我傾訴他在晟京的難處,無非是想我用林氏的錢、權助他一臂之力。」林煜的眼中也難得地流露出鄙夷的情緒,「我看著信,每一個字都覺得噁心。」

  「我一封信都沒有回過,那時我每一天都盼著你外祖能回來把你接走,這樣我就可以離開沛縣,跟戚同甫再無瓜葛。」

  直到後來,也許是聽多了晟京城裡關於光霽公子的流言,也許是從來得不到林煜半個字的回應,戚同甫大約已經知道自己的事情敗露,林煜已經對他徹底死心,不會也不可能再重回林家對他有所助力。

  「後來彧之寫信予我,告訴我戚同甫中了進士,還娶了太子太傅的女兒。」林煜搖頭道:「那時我覺得,這一切的荒唐終於可以結束了。」

  他寫下了唯一一封給戚同甫的回信,既然已經功成名就,他讓戚同甫回來把兒子接走。

  「可是我最後沒有把信寄出去……」林煜喉間哽咽,緩緩摟住戚景思,「你那時每晚都要趴在我的胸口才肯睡覺,牙牙學語的時候,開口第一個會說的詞兒居然是『叔叔』……」

  「我真的……」他壓抑著啜泣,「捨不得……」

  「我知道自己斷了袖,這輩子不配有後,我做不出戚同甫那樣的事兒,去禍害好人家的姑娘,可是我發現自己居然慢慢就不恨你爹了……」他漸漸泣不成聲,「因為他……他讓我……讓我好像……有了個兒子……」

  「我起先的確是因為愧對你娘,才將你養在身邊,可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一點都不想你外祖家會有人回來尋你……我……」

  「不知道自己配不配……但我……就覺得……」

  「覺得你是我親生的孩子。」

  「爹。」戚景思抬頭,淚眼婆娑。

  「你……」林煜難以置信地看著戚景思,「喚我做什麼?」

  「我沒有喊過戚同甫『爹』,他不是我爹,你才是。」戚景思抹了把眼淚,「就算你沒有生我。」

  他盯著林煜又再放開聲音喚了聲——

  「爹!」

  作者有話要說:  阿言不是渣爹,他不會讓大家失望的!!!

  明天應該就會寫到第二卷 ,會出現封面上的名場面~攻受合體後就開始撕渣爹!

  第48章 生離死別 ...

  將近二十年的相依為命, 在這一刻盡數化作眼淚,他們都沒有見過這樣動容的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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