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察覺到這滴眼淚時,路尚時自己都愣了,他不可思議地抬手摸向自己的臉,面上是一片不解懵然。

  他實在沒想到談瑟消失的時候,他沒紅眼眶;想進無字天書找人、商壹卻不在,事情沒辦法進行下去,只好先一點一點無頭蒼蠅似的找,他沒被急得眼裡起霧;唐珂告訴他談瑟老了,商壹回來告訴他談瑟狠心地毀了屬於他們的那段無字天書,他也沒想流眼淚。

  直到摸了一指腹的水潤,路尚時才反應過來,這場傷心,在見到談瑟墓碑的這一刻,終於搖搖欲墜地來臨了,也終於被他確定了某人的死亡。

  且不比任何該傷心的時候都要讓其難忍。

  但他對著談瑟的墓碑恨著聲音說:「你也配讓我哭?」

  然後他就真的不哭了。他摘了眼鏡隨手扔在地上,很累一樣的席地而坐,啞聲罵:「傻|逼,畜牲……蠢貨。」

  黃昏漸卻,夜色初降,夕陽沉落西方。青松被晚風颳的左右搖擺,在頭頂上掛上了一兩顆星星時,路尚時終於從入定里回過神,拿出了口袋裡的信封。

  他手指順著之前被揉出毛邊兒的一角一點點往外推,像是在重複某人生前在做的動作。

  在將它拆開之前,路尚時先冷眼看了一眼天空,又將冷漠的眼神移到墓碑上:「天上那倆眼睛是你?」

  他呵了一聲冷笑:「行,無處不在。」

  說完,猶如終於鼓足的勇氣被派上用場了,他不給自己反悔的機會、幾乎只用了一秒就拆開了信封。

  當即,談瑟熟悉的字體便清晰異常的映在了路尚時眼底。

  【哇,尚尚,你好啊。見字如見人,我是真的在誇你,尚尚好厲害,你竟然真的找到我啦。

  Emmmm……其實在下筆之前我腦子裡有好多墨水呢,可現在真的在紙上寫東西了,我反而不知道到底該寫些什麼、才能不讓尚尚生我的氣。

  我想,尚尚那麼優雅高貴,怎麼可能會做出這麼有失風度的情緒呢,所以,我也就不擔心你會生氣了。

  我還想,我應該給(被濃墨的黑色塗抹掉)這個世界留下點什麼、才能證明我沒有白來過一次,翻來覆去想了很久,就用一年多打造了一件作品,以此來送給(被濃墨的黑色塗抹掉)尚尚讓你替我去看看世界,那一定很美。

  以後不要慣著老狐狸,他惹你煩了就撓他,讓他知道你的厲害,當然啦,可以多慣著兔崽,但他現在有商先生陪著,也就不用過多擔心了。

  而對我來說,尚尚才是最重要的。哥,我依然記得你撿到我的那天,那麼驕傲、光鮮,如此高貴、典雅,世上最美麗的花卉都沒有你漂亮,簡直讓人賞心悅目,啊,美。哈哈哈哈哈哈對不起啊,又調侃你,彆氣彆氣,我不說了不說了。

  哥,尚尚……哥,哥,我靈感又沒啦,打算出趟遠門多看兩眼風景,去遠方逛逛。

  時間會有點久,我捨得你,你也捨得我,我知道。

  東南西北五湖四海天地六合日月星辰銀河星系,哪怕世界只剩殘存一隅,我也無處不在。所以哥,我看著你,我知道你。

  你安,我好。】

  說著「你不配讓我哭」的人眼睛早已紅了個通透,不多時手裡的紙就被染濕了好幾處,那些字體被暈染的不像話,都快看不清了,路尚時連忙用手去擦,卻一不小心將濕潤的地方擦爛了,後面的那一聲聲「哥」被從中間扯開,路尚時動作一頓,隱忍的肩膀都在抖。

  信里被劃掉的兩個地方看不見曾經寫了什麼,但路尚時突然福至心靈地覺得、他應該能猜到些。

  但他已經不願意去想了。

  反正談瑟這個蠢貨不是什麼都知道麼,路尚時不願意再費腦子,就這樣也挺好的。天上的星星眨起了眼睛,陵園裡一道蹣跚的腳步由遠及近,手電筒的光線也緊跟著從不遠處射來。老人家記得裡面還有個人沒出去,打算過來找找。

  幾個月前的青年小伙子拜託他有時間就與他的金毛說說話,他知道談瑟的墓。可手電筒的光芒剛剛才往談瑟的墓碑上照去、就霎時被關閉了,速度快的像驚擾了什麼人。

  待肉眼適應了黑暗,透過月亮下的一點月色,老人家看見談瑟的墓碑前蜷縮著一隻很漂亮的小貓,他的身下是下午來時那個小伙子的衣服,身邊是談瑟要他轉交給路尚時的信。

  老人家看了一會兒,轉身繼續蹣跚著原路返回了。回去的路上,他在夜色中自言自語:「新聞上早就傳開了,原來……那金毛是那年輕人啊,可惜了。怪不得……」

  「……可惜了。」

  蒼老的聲音漸行漸遠,金毛墓碑前的藍白安穩睡著,像是今夜就在此安眠了,他脖子上的銀鏈吊墜、輪迴之上,散發出了一點打招呼似的光芒。

  在月球、星系、銀河──無處不在。

  作者有話要說:

  放心,已經收到並答應小天使要求,會寫個番噠,都不難過,抱抱~感謝支持,給大家鞠躬啦~麼~大家兒童節快樂哈

  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恰檸檬 1瓶;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第64章

  回去以後路尚時就告訴了唐珂他們談瑟的墓在哪裡。或微涼陣陣,或風和日麗,或溫或冷,或躁或靜,群魔亂舞里的夥伴都挑著日子過去一一祭拜了,守陵的老大爺對談瑟的印象、在談瑟走了半年以後,印象又深上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深度。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