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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家:「……」

  看老人家一臉無語的難言,談瑟「噗」地一聲笑出聲音,不多時就笑得前仰後合,眼角都笑出了一點濕潤。

  老人家就看著他笑,等對方慢慢捂著肚子忍住不笑了,老大爺也終於像是反應過來,嘴巴嚅動,說了句:「瞎幾把扯淡。」

  談瑟:「……」

  談瑟:「哈哈哈哈哈……」

  好不容易壓下去的笑聲再次被挑起,比剛才有過之無不及,談瑟忍了好幾次都沒忍下去,雙頰都紅了。

  老人家問他:「我聽你的意思,好像你跟你這夥伴……葬的還不是一個地方,為什麼要把他送到這裡來?」

  談瑟笑說:「他在這裡遇見的……我,我把他帶回家,加上他又在這裡長大,索性就塵歸塵土歸土吧。」

  老人家便一點頭,表示理解了。他走的時候,夕陽還沒徹底下去,西面還露著一點火紅的太陽邊。

  談瑟出了門,放在口袋裡的手一直在動,好像在摩擦著什麼東西。他站在門口面向西方,盯著太陽,站了足足有十分鐘,就在老大爺想問他還有什麼事時,他聽見談瑟突然用看透一切的語氣輕嘆說:「夕陽無限好,奈何近黃昏啊。」

  一個本應該活力四射的青年身患絕症,笑容多的像是毫不在意,這句平平無奇的詩句被念出來,不知道是不是年齡大了太容易多愁善感,老人家竟然忽而懂了,這年輕人不是不在意自己要死了。

  他只是坦然接受了。

  「老人家,」談瑟重新轉過頭來,笑得還挺不好意思:「還有件事兒……」

  老人家:「……」

  他想,他剛才一定是老糊塗了,才會覺得這年輕人「超凡脫俗」。

  還沒問什麼事,談瑟就已經將老大爺劃到了自己熟人的地盤兒里,毫不見外地又走進來,從兜里拿出了一封信。

  那信封的一角都被磨得捲起了毛邊兒,除此之外都很新。談瑟將黃褐色的信封遞給老人,語氣低低的嚴肅了:「如果有人找到這裡來,您問他叫什麼名字,將它……交到一個叫路尚時的人手上。」

  談瑟的手又在無意識地摩擦那點被摩擦無數遍的一角了,毛邊兒的地方逐漸擴大,他好像很緊張的樣子:「如果沒來,一年以後您就燒了它,當我沒給過,當塵土撒了。」

  將信放在桌子上後,談瑟就再沒停留,也沒再轉身,他裹著風衣踩著餘下的一點黃昏走了。

  走之前他自言自語似的說了一句:「可他會來的。」

  如果沒聽錯,老人家覺得他聲音是顫抖的。

  一個月後,那特別有靈性的金毛竟然真的來了這裡,他就趴在離陵園不遠的地方,好像進到陵園裡面那麼短的一點兒距離都難倒他了。他安靜地閉上眼睛,耳朵耷拉著,尾巴蜷起來放在自己腿上,抱住取暖似的。

  安靜得過了頭,原來是呼吸已經沒了。

  老人家看到他,應該是提前知道這麼一隻金毛的緣故,他絲毫不驚訝,還過去蹲下輕摸狗腦袋,動作都帶著憐惜。

  但他沒想到,金毛的身體竟還是溫熱的。也不知道這隻金毛是怎麼將時間算的那麼精準,一點兒時間也不浪費的來了這裡,而來這之前,也不知道有什麼是他戀戀不捨不願割棄的,竟是硬生生拖到壽命的最後一天才來到屬於自己的墓地。

  萬物有靈,也皆有情。老人家當時也不知怎麼了,幾顆眼淚竟從他那雙混濁的眼睛裡落了下來,不一會兒就濕了滿面。「啊對了,」老人家從回憶里抽身,他伸手將又忍不住想濕潤的眼睛抹乾淨,終於想起來問路尚時:「你叫什麼名字啊?」

  路尚時推了推金邊眼鏡,手指不可抑制地痙攣了下,而後,他平靜道:「路尚時。」

  「咦,竟然還真有人找到這裡來,」老人家驚奇地將路尚時從頭打量到尾,說:「那小伙子還真是料事如神。」

  說著,老人家從位置上站起來,走到靠窗的位置。那裡靠牆放著一張桌子,他拉開桌子旁邊的一個小抽屜,將一角被卷了毛邊兒的信封遞過去:「來,給你吧。」

  路尚時鏡片後的眼睛盯著信封看了好幾秒,不知道看出了些什麼東西,才深呼一口氣,伸手堪稱輕手輕腳地接過來。

  天色離黑還早,老人家隨手一指陵園,說:「想進去看看就看看吧。」

  談瑟還算沒虧待自己,給自己挑了個一看地理位置就不錯的地方。

  路尚時踩著灑在地上的碎陽光、沿著青石板路一步一步往裡走,不多時,他終於見到了已亡的故人。

  談瑟的墓上連個正經的名字都沒有,不帶有什麼什麼之墓,就潦草簡單地寫了個談瑟,更別說會有照片了。

  可他的墓碑之上卻有一句不那麼潦草的墓志銘。

  路尚時蹲下了,周邊的青松很高,他身體被那些一年四季都會綠色常在的樹木遮擋,破碎的陽光再也照不到他身上了,他被陰影籠罩。靜默片刻,與墓碑大眼瞪小眼似的互相看了半晌,路尚時才伸手輕觸了下「談瑟」的名字,透過這個稱號,再看向旁邊的墓志銘,他好像聽到談瑟在用輕鬆的語氣對他說著自己墓碑上的話。

  「銀河之中,全部都是我的身影。哥,別傷心啊,我無處不在。」這裡的輕風用談瑟的聲音這樣說。

  「啪嗒。」

  路尚時的眼淚隨著他顫抖的唇瓣重重地砸在墓碑上,在地面上很快暈染成了一片濕潤,像朵在冰涼墓地里開出的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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