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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這樣,沈嘉嘉下午時又來了府衙。這次來時,身後還跟著個男人。那男人麵皮發黑,身材瘦小。沈捕快一看到陌生男人跟著女兒,一陣緊張。那人進了衙門口,也甚是緊張,再被一個人高馬大的帶刀捕快盯著看,更緊張了,一個勁往沈嘉嘉身後躲。

  沈嘉嘉見到府尹,行禮完畢,介紹那瘦小男人:「府君,此人是瓦舍里的口技藝人,人送綽號『孫百鳥』,說的是他能模仿一百種鳥的叫聲。」

  孫百鳥平生第一次和這樣大的官說話,十分拘謹地行了個禮,「見過府君。」

  府尹好奇問道:「你真的能學一百種鳥?」

  一提這些個,孫百鳥便自信了許多,說道:「不止是鳥,只要是聲音,小人都學得。」說著,抬手掩口,隨便學了段山洪暴發的聲音。洶湧澎湃,滾滾如雷。在場眾人聽了都是一陣心驚,倘若沒有提前知道這聲音出自孫百鳥,怕是都已經開始往外跑了。

  府尹點頭稱奇,接著又問沈嘉嘉,「沈三娘,此舉是何用意?」

  沈嘉嘉笑道:「府君稍安勿躁,我想帶他見一見馬氏,順利的話,真兇今晚便見分曉。」

  到晚上竟颳起了風。錢府先是死了家主,接著主母與少主人都被官府帶走,一下子弄得闔府上下陣腳大亂,外頭秋風怒號,一陣陣颳得人心惶惶。

  這時候官府又派人看管了他們,弄得誰也不敢輕舉妄動,怕稍有不妥,被當做同黨抓了去。

  蘭香把荷香生前的衣裳用具都整理好了堆在床上,她不敢往那邊看,甚至,她不敢待在這個房間裡。她想換到別的房間睡,可管家多事,說是案子尚未查明,所有人都不許亂走動,讓她忍一忍。

  她只好忍一忍。

  晚上她不敢熄燈,於是點了燈坐在桌邊縫衣裳,衣裳縫錯了好幾次,最後她放下衣裳,扶著桌沿發呆。

  風把窗戶吹開,在室內捲起一陣陰風,燭火被吹得忽明忽滅。蘭香起身,關好窗戶,一回身發現不知何時,門也被吹開了。

  她壓下心中害怕,又去關門。關好門轉身,看到桌邊憑空多出一人,她嚇得「啊」的一聲尖叫。

  那人桃衣綠裙,與白天從井裡打撈出來的荷香一模一樣,此刻披頭散髮,渾身濕漉漉的,隔著一丈遠,蘭香都能感受到她身上撲面而來的水汽。

  蘭香嚇得腿軟,她想拉開門逃出去,卻發現好端端的門,突然就打不開了!

  她癱軟在地上,牙關大戰,結結巴巴道:「你你你,誰誰誰……」

  「呵,」那人笑了一聲,「你不認識我了,我的好姐妹?」

  因為那人頭髮擋著面龐,看不清臉,原本蘭香心裡除了九分害怕,還是存著一絲懷疑的,眼下聽到對方開口,她一絲懷疑也沒有了。就是荷香,她與她朝夕相處,這個聲音絕不會認錯!

  荷香幽幽怨怨地說:「姐姐,你知道嗎,井裡真的好黑,好冷啊……」突然語氣一變,厲聲道,「是你!是你害死了我!我把你當親姐妹,你卻害我性命!今日你也死了罷,我們到陰間,繼續做姐妹!」

  「不是我不是我,」蘭香嚇得哭喊道,「不是我!」

  「你不僅害死了我,你還想害死大郎,既然你這樣沒心肝,那不如今日我把你的心肝都挖來吃了吧……」

  「啊啊啊不是我!是二郎,是二郎殺了你啊!是他從身後打了你的頭把你推進井裡,你只是沒看到!我是親眼所見的!大郎也是他陷害的,你去找他啊!」

  「哈,你已經騙我做了鬼,如今還想讓我信你?」

  「是真的!我只是幫二郎遞些個消息,他說事成之後可分我三成家產,他給我立過字據的,字據,字據……」蘭香說著連滾帶爬地蹭到床邊,從床板底下翻了翻,翻出一封信遞給她,「你看!他才是罪魁禍首!」

  荷香並沒有接信,而是陰惻惻地說:「所以,是你把我的秘密都告訴了他。他該死,你也該死。」

  蘭香兩眼一翻,嚇得暈了過去。

  此時,門從外面推開,府尹身後跟著捕快並沈嘉嘉等人,走進房間。

  「荷香」撩開頭髮,露出一張黑黢黢的麵皮,有些討好地問道:「府君,小人學得可還好?」

  「嗯,不錯,」府尹點點頭,扭臉問沈嘉嘉道,「你是怎麼猜到蘭香有問題的?」

  「兇手想要用這個方法陷害錢大,需要準確掌握錢大的行蹤,尤其是他與荷香私會的時間,這種私密的事情除了錢大與荷香本人,其他人很難知曉。倘若有,那大概也只能是被荷香視作姐妹的蘭香了。除此之外,荷香與蘭香深夜長談,當晚便有了留書,隨後又被殺害,留書剛剛好成了最關鍵的證據,這一切都太巧了,使人不得不多想。我猜測,這留書也是蘭香攛掇荷香寫的,荷香以為寫這封留書可以作保命符,卻沒想到,反成了她的催命符。」

  沈嘉嘉說話時,沈捕快彎腰,從暈倒的荷香手裡拿起那個信封,拆開看了一遍,裡頭確實是錢二立的字據,大意是倘若他錢二主持錢府,可將錢家產業的三成分給蘭香,具體原因沒寫,底下簽了名字與指印。以沈捕快處理民間糾紛的經驗,他覺得這蘭香怕是被錢二騙了。字據倒是真的字據,可這等大事,立字據通常需要有威望的人作見證,若無見證,往後撕扯起來變數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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