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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當事人這段婚姻都是極幸福的。

  所以當她提出離婚後,所有人都在反對,甚至她七十多歲的母親說她蠢、傻、瘋了,總之這個決定沒有一個人贊同。

  當事人卻沒有動搖,因為她認識江攸寧之前的一個當事人,所以被推薦到了這裡來,她說,她不在乎能拿多少錢,就只是想跟他離婚。

  兩個孩子大了,他們有他們的人生,所以她不需要再繼續委曲求全過這段眾人眼裡完美的婚姻,幸福或不幸福,只有自己知道。

  江攸寧跟對方見面的時候,對方並沒有代理律師。

  他是很俊朗的一個老頭,哪怕如今已經50歲,臉上滿是歲月的痕跡,但不難看出,他年輕時應當是帥哥一枚。

  他說話也是極儒雅的,但只要一提到離婚兩字,他的表情就變得不耐煩,一口咬定江攸寧的當事人是出軌,不然不會這麼堅定要離婚,還說如果江攸寧代理這個案子,那她就是助紂為虐的兇手。

  他認為這麼多年的家庭生活是極和諧穩定有愛的,跟江攸寧的當事人描述的對婚姻的感受完全不一樣。

  最終,談判無果。

  對方氣得要找律師,開庭時間定在了6月初。

  如今的江攸寧早已不是當初初出茅廬的新人,大大小小的案子也經歷了一些。

  但這個案子又很特殊。

  沒有過多家庭糾紛,不須分割太多家庭財產,一方認為兩人的婚姻和諧美滿,一方認為兩人的婚姻無可救藥。

  這樣的案子搬到民事法庭上,法院一定是「勸和不勸分」。

  因為雙方有二十多年的共同生活基礎,不涉及到原則性的問題,再加上育有兩個孩子,無論從哪個角度,這段婚姻似乎都不應該結束。

  而在等待開庭的日子裡,江攸寧帶著當事人見了一面她的女兒。

  大女兒雖然出國留了學,但她骨子裡是很傳統的中國人,起初聽到母親想要離婚,第一反應是他爸是不是對母親動手了?

  可了解完事情緣由後,她覺得是母親小題大做了。

  當事人在江攸寧的開導之下,終於把多年堆積的心事跟女兒表明。

  這個家裡的三個人都覺得這個家庭關係是幸福的,家裡是溫馨的,但只有一個人覺得不對勁,所以這是那一個人的問題嗎?

  不。

  因為所有的苦都由那一個人咽了下去,所以他們所有人都覺得幸福了。

  這個家裡沒有爭吵,不過是她默默做完了所有事,咽下了所有苦。

  但並不代表她要一直把這些苦都咽下去。

  當事人跟大女兒聊了半天,最終大女兒理解了母親的這個舉動,並且支持她離婚。

  但等到開庭時,江攸寧也沒有太大把握。

  這種案子少見,而幾乎所有見過的,都沒有判離成功的。

  -

  北城的六月正入了夏,空氣中流動的也都是熱氣,黏在人們身上不太舒服。

  天合律所又贏了大案子,裴旭天請眾人吃飯唱歌。

  臨近下班,沈歲和辦公室的門被敲響。

  「你去不去?」裴旭天推開他的門,「這半年你就沒參加過律所的集體活動,這次再不去說不過去了吧?」

  沈歲和從堆積如山的卷宗中抬起頭,「那這麼多東西你處理?」

  「明天再處理。」裴旭天說:「也不急在這一時。」

  沈歲和盯著他看,幾秒後終是妥協,「去吧。」

  誠如裴旭天所說,他已經半年沒有參與過律所的慶祝活動,大家本就對他印象一般,慢慢地,他快要消失在大眾視野了。

  好歹也是個合伙人,不能一點兒士氣也不鼓舞。

  他換了衣服出門,跟裴旭天並肩離開律所。

  到車庫開車時才想起來問裴旭天,「地方在哪兒?」

  「賢合居。」裴旭天說:「知道你完事還要去看你兒子,我專門挑了個離華師近的地方。」

  沈歲和點頭,「謝了。」

  沈歲和在這種慶祝活動上向來擔任的是買單的角色,但因為太久沒出現在這種場合,他不能一買單就走,怎麼也要說幾句客套的場面話鼓勵一下員工。

  他們律所大大小小的律師和實習生加起來也有三五十號人,但這次來慶祝的也只有負責拿下那個案子的團隊,一共12個人。

  加上他跟裴旭天,14個。

  不算多。

  他坐在人群中,跟大家的氛圍格格不入。

  但總歸是吃完了飯,本來打算吃過飯後就走,但裴旭天拽著他去了KTV,說是待個十幾分鐘再走。

  免得讓大家寒心。

  其實沈歲和根本想不明白,有他在,大家玩得根本不痛快,不如他買單後直接走人,起碼員工能夠達到放鬆的作用。

  他也不理解裴旭天所說的員工容易寒心,工作沒有動力是什麼意思,只要工資和提成給到位,無論他這個合伙人來不來這種場合,說不說場面話,都沒什麼要緊。

  但這好像是每一個合伙人的必修之課。

  沈歲和疲於應酬,但也不得不應酬。

  這似乎是每個成年人的常態,無論努力做到哪一個位置,都不可能事事如你意。

  到達KTV後,沈歲和坐在最邊角的位置,也沒人敢起鬨讓他唱歌,裴旭天倒是跟大家打成了一片,聊天開玩笑,好不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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