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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不是長大了嘛,我想去看看,看他們有沒有物資,和咱們換。」宋撿十四歲,還不知道人類比狼危險,只想著給哥換點好東西。
小狼哥今年十六歲,再大一大就十七。現在營地里的人都改口,以前都罵他狼崽子,如今都夸小狼哥好看又能幹。現在是五月份,他倆一起過生日,他想給小狼哥換身衣服,再換一雙跑得快的鞋。
也從來沒懷疑過小狼哥不好看,自己哥永遠最好。
作者有話要說:入V啦!謝謝大家!謝謝大家喜歡狼允和宋小狗的故事!
撿撿:哥你的小不點兒咋啦?
狼允:小不點兒?
第26章 交配權
兩個營地交涉是常有的事,但也不容易。
這一次,張牧帶了足足的物資,在副手陪同下,一行人天黑之後過去,用實打實的好處換取喝水的權利。
這是流民營地不成文的規定,誰先來,地形優勢就是誰的了,要想使用,必須用能打動營地領頭人的東西。
可每一回都要加價,不僅需要溝通喝水的事,還要溝通狼群的事。
「不行!」這次,對面營地的領頭人態度強硬,「狼群太危險,我不允許它們靠近我們的營地。要是離得太近或者來搶水,我會命令看守水源的獵人開槍!」
張牧也沒法再說什麼,保護營地是領頭人的職責。如果沒有狼崽子,他也不會允許這麼大一群野狼徘徊在營地邊緣。
八十多匹成年的荒漠狼,不管放在哪裡,都是可怕的殺傷力。
就算要剿殺,也要將近百人同時開槍,這還不包括打偏的。只要跑掉一匹,後患無窮。
但這群狼,也無形中保護了他的營地,自從狼崽子被張牧帶回來,再沒有野獸在夜間潛入營地傷人了。野獸都怕狼群,群狼是荒漠食物鏈的最頂端。
如果不算可怕的沙漠生物的話。
對面營地不允許狼群靠近,張牧需要和少年解釋。少年已經長大了,幾乎趕上自己的身高,一頭濃黑的長髮是宋撿給紮起來的,頭繩都是宋撿用野草絲親手編好的。現在的狼崽子是營地里最俊的小伙子。不僅長相好、身體棒,跑沙面不知道累,還能幫助副手們看天氣。
大家都看好他,如果這孩子將來能徹底擺脫狼性,絕對是最佳的領頭人人選。而且快成年了,不少家裡有女兒的人都開始打小算盤。
就連自己妻子也提過幾次,可這事,張牧不打算管,年輕人要自由戀愛,再合帳篷。
真沒想到啊,當初樊宇把野獸一樣的小男孩兒帶回來,大家都轟趕他,還是樊宇做了擔保人才留下。時間轉眼而過,小男孩兒變了模樣。
聽張牧說完,少年沒反對,他已經懂了人類營地的利害關係。「我可以帶狼去遠處喝水,他們不許射殺我的狼。」
但宋撿的不高興全部擺在臉上。「為什麼啊?狼只喝水,又不咬他們。張牧你自己說,狼咬過你不?」
張牧無奈,宋撿是狼群護大的,自然不知道獸性兇猛。狼崽子把他藏在帳篷里,不見人,他更不明白人類的社交是怎麼回事。「它們是沒咬過我,可不代表,它們以後不咬,它們不咬別人。」
「他們……就是欺負狼不會說話,欺負我看不見。」宋撿也明白,這些事張牧沒法做主,「可是……狼帶著咱們過來,找著水,找著地方住,結果不讓喝,我怕小狼哥的狼渴著。」
「算了。」少年拽了下宋撿的繩子,「我打水給狼喝。」
「可是我心疼你啊,我心疼你。」宋撿當著好多人的面,去摸小狼哥的手,沒人教他人情世故,他也不知道害臊,「打水累,明明是狼找到的水……不給喝。」
這件事,少年也沒辦法,狼和人註定不一樣。
新的棲息地就這樣定下來,離水源很遠,去一趟要花好久。宋撿和哥一起收拾帳篷,剛把木架子和背包放好,外面響起一聲轟隆隆。
「啊?」宋撿一愣,沒聽過這個。
少年出去看看,頭頂上一片黑色雲,黑壓壓,被風吹很快。他也沒見過這樣的雲,趕緊把宋撿推回去。「快回去,我沒讓你出來!」
「怎麼了?」宋撿往回走,帳篷不算特別大,他一下撞到布料上。少年把前幾天剛生產完的母狼叫進來,毯子上全是小毛球,睡得正香,還沒睜眼,耳朵小得幾乎看不見。
然後,兩個人坐在帳篷口裡面,和狼擠在一起,看著天上黑壓壓的雲。對自然環境的改變少年永遠心存敬畏,他從很小就知道生命在荒漠裡多渺小。
也多偉大。
再大的火,燒過去,只要幾天功夫,焦黑的草皮就冒新芽。
幾分鐘後天更黑了,就算現在是白天,帳篷外面也看不到什麼。連宋撿都明顯察覺出明暗不同,張望著,看外面的影兒。
「哥,我那天又聽到外面的人聊天了。」反正也沒事做,宋撿看不到天有多黑,也不害怕,「他們說哨兵,嚮導,你聽說過嗎?」
少年只關注天氣,再過不久,他希望能學會預測狂風暴的方向。「沒聽說過,別人說的話你別亂聽,別出帳篷。」
他不喜歡宋撿聽太多,宋撿是自己的小狗,要是被教會太多人類的事,他就不屬於自己了。
「他們還說什麼……覺醒。」宋撿只能學話,根本不明白,「哥,什麼叫覺醒啊?為什麼覺醒之後,眼睛耳朵都變厲害了?連味覺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