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頁
再低頭一看,自己躺在篝火堆旁的地上,山洞的地面,全是大大小小的石頭,怪不得咯人,她正趴在石頭上,明明昨夜很舒服的,現在卻咯得她腰酸背疼。
還好一夜間,火將衣服烤乾了,不太冷,她抱著胳膊爬了起來。
她身上的可是綾羅綢緞,又是在茅草堆里磨,又是在山裡滾,還被山中路邊的野草樹枝刮蹭,現在又在石頭上躺了半天。
雖然被火烤了一夜的石頭暖洋洋,但都有稜角,絲綢不比粗麻,嬌貴得很,平時都忌諱手上有倒刺繭子,或指甲勾衣,會把綢衣摸起毛了,或勾出絲,所以出門都要小心對待。
結果現在,她一爬起來,低頭一看自己穿得衣服,簡直就像乞丐一樣,若不是綢紗完好的地方還能看出花色,知道這是綢衣,不知道的這是破布爛衫,能掛在身上就不錯了。
她趕緊把外面一層罩紗,蓋住內襯有點髒兮兮的地方,粉綢鞋子更是雨天走路,走得成了黃色,她見了立即往裙子裡遮了遮,她還沒這麼髒過呢,然後手就往頭上摸,好像頭髮還行,她想跑出洞去,找乾淨的雨水,洗洗臉,抹抹頭,把自己弄清爽些。
花露可是極愛乾淨的,一天要洗三回澡那種,若沒有條件也要每天擦得自己乾乾淨淨的。
結果剛蓋完身上左面的髒,又露了右面的髒,她只好把裙子一扔,遮是遮不住了,她準備放棄去洗洗,外面刑鴻澤走了進來,手裡還抓了只灰色肥肥的野兔,眼神冷漠地看著她,然後將手裡活蹦亂跳的兔子扔到她面前。
「殺了,把肉給烤了做早飯!」刑鴻澤看著她那張艷麗的嬌顏,想起小時候的粉嫩,就生生別開眼,語氣生硬地命令道。
花露一看灰色的肥兔子,那大長耳朵,毛茸茸,還有圓溜溜的黑眼睛,她樂得「嘎」的一聲,一下子就蹲下來摸兔子耳朵和身上的毛。
怕它跑,它的腳用了臨時搓的草繩給捆綁住,掙脫不了。
刑鴻澤看著她樂得嘴角都彎了,開心摸兔子的樣子,好似幾百年沒見過活兔似的,一時氣結。
「我讓你把兔子殺了,做早飯,聽到沒有!」他聲音一下子嚴厲起來。
食物他都給抓來了,就讓這從小被寵得無法無天,連吃飯都要人餵的黃口小兒做個飯,了解一下食物來之不易的辛苦,這不過是他復仇的第一步,以後不僅讓她做飯,還要讓她鋤地,勞作,抓魚,打獵,甚至養家餬口,棍刑板刑釘刑可免,畢竟這麼嬌滴滴,怕她抗不過去。
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難逃,那些為人奴僕的辛苦,必是要讓她一一經歷,讓她認識到自己當年錯的有多離譜,悔恨知錯才行,她竟然還將他忘記了!
他瞪著她。
結果,花露仰起了顏色正濃的小臉,氣人地問了一句話:「為什麼要吃兔兔,兔兔那麼可愛。」她從來不吃肉,所以她很不明白,這麼可愛的生物,為什麼要殺掉吃它的肉呢?
兔兔那麼可愛……?
為什麼要吃兔兔?
把刑鴻澤給噎得,如果手中有劍,他能直接拔,出來,給那她手心正摸毛的兔子一劍。
因為有肉吃,你說為什麼?
這句話相當於那句,何不食肉糜!
昏庸無道,不,是嬌蠻任性!只為自己一時歡樂,卻不管他人疾苦,這兔兒既然可愛,那她就不要吃了,餓著吧!他倒要看看,是兔兒可愛,還是她的肚兒難受。
這次,必是要給她上一堂生存之學。
那花員外,簡直把她慣壞了,毫不知平民之苦,還以此為樂!
他上前一把從她手裡奪過兔子,提到了外面,手上利落的幾下工夫,就撕掉了皮,處理好了兔肉,用一根木棍穿過,然後拿了進來,將還未燃盡的篝火添了茅草吹了吹,很快火堆又燃燒起來,加了柴火後,他坐在火堆旁烤起了肉來。
一邊烤一邊還時不時拿眼尾,看向花露。
不是說,兔兔那麼可愛,為什麼要吃嗎,等一會兒香噴噴的烤兔肉烤出來,看她餓不餓,要不要吃!
結果就看到花露見他拿著兔肉進來,不忍地移開了視線,根本一眼也不往那兔肉上看,而是跑到洞口那裡,因為一夜暴雨,洞口有幾小火坑,被暴雨沖刷的很乾淨,裡面有一灣水,正好拿來洗手,洗臉,再對著火面照一照自己。
背後的刑鴻澤看著,暗道女人就是麻煩,洗個手洗半天,連手指縫都搓半天,能有多髒?頭髮也抹半天,好似是一根根頭髮毛整理似的,還拿著身上髒了一塊的裙角在那裡搓,搓完竟然還揀了根他扔在洞口的嫩枝,咬得細細的,對著其中一個小水坑刷牙,最後用另一處乾淨的水坑漱口。
女人,就是麻煩。
完事,她竟然開始整理起她的衣角和鞋,一會就要走山路,鞋早晚要踩上泥濘,她明知如此,竟然還在用樹枝刷鞋。
真是乾淨到令人髮指的地步。
他一隻兔子都快烤完了,她竟然還沒整理完。
花露:能幹淨一會兒是一會兒。
她認真地:我就要乾乾淨的。
眼瞧著那隻兔子被男主烤得又香又酥,滋滋的冒油,滿山洞肉香味。
現在這世道,吃口米都不錯了,平常哪裡有肉吃,何況在奴隸院子待了三天,餓得肚子癟癟的,哪個能抵抗肉香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