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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姬越冷冷地看著他,知道這兩名士族必然和韓家有關係,要不然僅僅只是一場兇殺案,何勞廷尉拿人審訊,司徒親自入宮,只為讓這女子速死,而非按照正常流程經天子批准,秋後再斬。

  她不是為了什麼公道,也不是為了那名極有可能受了冤屈的女子,而是認為韓闕僭越了為臣的本分,竟想以天子為刀,處置私怨。

  姬豈或許不擅長察言觀色,但對姬越的習慣是很清楚的,想了想,卻是沒有順著韓闕的話下去,而是說道:「既然太子有異議,就讓她主審此案吧,著廷尉府協同審理。」

  天子一言,自然沒有任何緩和餘地,韓闕沒有露出絲毫異色,恭恭敬敬地退下。

  姬豈露出疲倦的神色,不等他說話,姬越就道:「趁著還早,越兒想去廷尉府看看,父皇早些休息。」

  看了看外間已經暗下來的天色,姬豈忍不住笑道:「哪裡還早了,這麼想審案子?」

  姬越搖搖頭,說道:「防止事情有變。」

  姬豈是平庸君王,卻也不是傻子,稍微一想也明白了,失笑道:「越兒你這疑神疑鬼的性子也不知道隨了誰,韓家何等身份,怎麼會與一名娼女為難。」

  姬越沉默不語。

  見她如此,姬豈也不攔著,姬越連身上的衣服都沒換,就帶著人騎馬出了宮城,之所以要騎馬,是因為知道像韓闕這樣的文臣出行一般都是乘牛車,牛車平穩舒適,但速度不快,隨行的人沒辦法騎馬,都是挑選了腳力好的人步行隨同。

  韓闕是真沒想到堂堂太子會和他打時間差,他足夠謹慎了,出宮不久就讓身邊的親信去廷尉府給大郎君報信,讓儘快處理了那個娼女,但等姬越坐在廷尉府正堂喝著熱茶準備連夜審案的時候,這名親信才剛剛跑來。

  韓家大郎君韓青是個相貌溫和的青年,今年不過二十八歲,位列九卿之一,執掌刑獄大權,這倒也沒什麼出奇的,他父親韓闕三十歲就做司徒了,這是士族貴胄生來的特權。

  姬越對韓青的態度很淡,沒有說上幾句話就直接道:「請廷尉把人犯帶上來,孤要審訊。」

  孤本是小國之君的自稱,後來漸漸成為太子的謙稱,也有不客氣的太子,例如先武帝做太子時就比較喜歡自稱你老子我。

  韓青連忙說道:「重犯污穢,恐驚了殿下,其實犯人剛剛審訊過,這裡有審訊文書和口供……」

  姬越擰著眉頭看著韓青,冷冷地說道:「孤不喜歡一句話說兩遍。」

  明明只是個十幾歲的少年,威勢卻是不小,韓青被那雙帶著冷意的黑眸嚇得一愣,反應過來,連忙低頭恭敬一禮,命人將人犯抬上來。

  第3章 三年前

  之所以是抬上來,是因為人犯已經被挑了手腳筋,露在外面的十指被拔去了指甲,鮮血淋漓,姬越瞥了一眼,見那女子趴伏在木板上看不清眉目,身上裹著的衣衫顯然是後來更換的,一路過來已經被鮮血浸透。

  姬越面不改色,讓身邊隨侍的宿衛上前簡單驗看了一下,發覺人還清醒,便直接問道:「你與被害二人有何仇怨,詳細說來。」

  那名女子自亂糟糟的頭髮里抬起一張青腫變形的臉,卻是嗚嗚兩聲,從喉嚨里發出形似野獸的低聲。

  距離最近的宿衛發覺到不對勁,伸手捏開女子的嘴,舌頭竟是被絞爛了。

  這情形著實有些駭人,姬越放下手裡的茶盞,看向韓青,韓青解釋道:「這女子殺人行兇,手段狠辣,是以入大獄之前就先收拾了一頓,問明口供之後,她又污言穢語辱及君父,青這才命人絞了她的舌頭。」

  韓青乃是九卿之一的廷尉,對於律例再熟悉不過,天下臣民皆為王有,即便父母都不能對子女施加殘肢之刑,但割去舌頭本身介於輕刑和重刑之間,也是士族用來懲戒奴隸的慣常刑罰之一,尤其辱及君父乃是「可權衡之」的大不敬之罪,別說割去舌頭,先斬後奏都可以。

  姬越點點頭,「罪證如山,口供已下,案卷已清,人犯已廢,孤倒是白來叨擾廷尉一趟。」

  只要是個人都能聽出姬越的譏諷之意,但韓青面上惶恐,心裡卻是一點都不懼,士族樹大根深,自周朝起就有八議,是說有八種人犯罪應由天子親自判定罪名,且應從輕判決,極為嚴重的過錯也不得動用刑罰,而是令人自裁,保留體面。韓家累世三公,正在八議之列。

  晉朝立國起就沒有殺八議的先例,通常情況下,在八議範圍內的人即便犯了必死的罪行,只要先行向國君請罪,再由親朋故舊上書請八議,輕不過貶官外放,重不過辭官歸家。

  所以士族子弟即便在面對皇室時仍能保持風儀,不是傲骨天成,而是有恃無恐。

  姬越起身,韓青也跟著起身相送,話還沒說兩句,姬越臉色一變,姿勢極為怪異地後退數步,剛站定就指著韓青厲聲喝道:「汝為人臣,何以欺孤?」

  姬越動作時,韓青還以為這位患有足疾的太子是絆著了,隨即就被劈頭蓋臉一喝,整個人都懵了,他還來不及思考姬越這突然變臉的含義,就被跟著姬越的宿衛擒住,重重地按在牆上。

  姬越陰冷地看著韓青,也不管廷尉府眾人驚懼不安的臉色,又重複了一遍,「汝為人臣,何以欺孤?」

  韓青急聲說道:「怎敢欺瞞太子,那娼女確實辱及君父,廷尉府可作證的也有三五人,莫非太子以為青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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