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末了她又自我否定:「不會。蘭娟既然養了你,到底是愧疚的。」

  愧疚,我抓住了這個關鍵詞。它像一件舊毛衣終於露出的線頭,只消我一拉,便能輕易將一整件毛衣扯掉。

  如果不是蘭娟,我的母親和父親便不會出車禍,我不會成為孤兒,不必同蘭娟生活在一處,也自然不用面對那些進進出出的男人和來來回回的輕視。

  我原本的家庭很優渥,我可能可以學繪畫、學書法、學鋼琴,我會有爸爸媽媽和我一起吹蠟燭,再留上一張影。

  我和蘭娟沒有合影,她不喜歡,我也從未想過。

  我可以坐轎車,住樓房,在樓梯上蹬蹬蹬地跑上去又跑下來,總之是不會孤零零地坐在小賣鋪的板凳上,吃著冰棍數時間。

  那些日子太遠了,遠到我竟然不確定,它們和涼蓆、可樂、蒲扇以及有蘭娟的院子比起來,究竟哪個好。

  第6章 (五)

  少年人總是叛逆,我叛逆的形式是憎恨蘭娟。

  我終於明白,為什麼看起來不夠將我放在眼裡的蘭娟,會含辛茹苦地養育我這樣多年。她所謂輕佻和敦厚的性格矛盾之處終於有了足夠理解的中介點。她——愧疚。

  她的一封喜帖間接地害死我的父母。

  我背過一篇課文,「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也是這樣說。

  我們自然相信世間事事都有因果,福是福,孽是孽,由此才能時時警醒自己做個好人,做一個不出格的、守規矩的、聽話的平常人。即便是不好如張繼強,也會因著他的喜事裡帶了喪事,生出一些微弱的敬畏感,這大概是他能容下我,對我尚算客氣的原因。

  蘭娟更加不同,因我的母親同她是閨中密友,責任和虧欠便更重一些。

  我的理智當然足夠告訴我,其實這一切與他們沒什麼相干,但「如果」二字,總是令人鑽牛角尖。

  我難以抑制地想念我記憶里模糊的父親和母親,尤其是當我遇見母親的舊友,他們憶故人時唏噓而略帶尊敬的囗吻,與蘭娟身上沾染的語氣截然不同。

  我的叛逆很渺小,面上並沒有顯出什麼來,我只是延長了放學回家的時間,試圖回應一位男同學的情書。

  但當我揣著心跳想要與他牽手時,我發覺我有了心理障礙。

  因為自小撞見的、聽見的隱秘而不堪的聲響,我有些厭男。

  而更令人恐懼的是,我對一位頻頻接近我的女同學有了難以言明的好感。她留著男孩頭,瘦削而俊秀,像一株脆生生的小草,難以加諸性別於其中。與她的交往刺激蓋過了其他,牽手和親吻都似炸了幾百個戰場,令我來不及細想,既然我撞見的是骯髒的男人同女人,我卻為什麼未曾對女性產生牴觸的心理。

  大概是那一日蘭娟橫陳的身體足夠好,即使在凌亂的床褥間,也像一尊有著別樣美學的藝術品。

  蘭娟撞破我的事情並不意外,這原本便是我冒犯她的一部分,令我意外的是她的態度。

  那是我頭一回看見歇斯底里的,幾欲發狂的蘭娟。

  她將我的夥伴趕了出去,擦著我的手將我拖到衛生間,拿起淋浴頭便開始沖我,沖刷我被人親吻過的嘴唇,和被撫摸過的胸部。

  我發育到一半的身形被水流印出來,像呼之欲出的反叛。

  蘭娟狠狠地抽了兩下鼻子,眼眶紅紅的,喉頭咽了又咽,最終才咬牙切齒地罵我:「變態!」

  我終於等到了和她宣戰的契機,我將舌底下醞釀了幾個月的話清晰而顫抖地說出來,我用大人獨有的輕蔑語氣質問她,你以為你不變態麼?你同那些男人搞來搞去,你不變態麼?

  你這樣的人,哪懂得什麼叫愛情,什麼叫自由而平等地吸引,什麼叫奔放而熱情的純粹。

  你只會攀高枝,搞爛人,你就是個——破鞋!

  我不大記得我當時這些話有沒有悉數破殼而出,我打了個冷戰,以至於錯過了蘭娟表情的變化。

  但我記得她將水管扔了,開到最大的水流在地上亂竄,將她也沖得濕了半邊。

  她靠在門框邊,點頭承認了:「我也是變態。」

  「我搞過你媽。」

  往前十幾年,往後十幾年,我再也沒有那樣如墜冰窟的時刻,哪怕我父母離世時也沒有。我的腦子裡卡了磁帶一樣播放這句話,並且電池十分充足。我那時候在想,這個「搞」是什麼意思?是我前邊說的,她搞男人的那樣搞,還是說,她在某些地方動了手腳,害死了蘭苹?

  我寧願是她殺死了蘭苹。

  那樣我的上下牙便不會抖得這麼厲害。

  但蘭娟沒有給我救命的機會,她仿佛是憋得夠久了,足足憋到我成為了半個大人,才開始對我說這段故事。

  我不想將「我母親」這個稱呼加入這段故事,請允許我稱她為蘭苹。

  在蘭娟的故事裡,她和蘭苹是一對同性戀人,相識於繪畫培訓班。起初只是老師同學生的關係,誰也未意識到不同尋常的情愫,待意識到時,已經一發不可收拾。

  她十分迷戀蘭苹,迷戀到她的寡母都看出了貓膩,她母親算是明理的,只前去給她辦理了停課,又同蘭苹懇切地深談了一場,隨後安排她嫁給了故交的兒子張繼強。

  也許你們對於我用「明理」這個詞來形容蘭娟的母親會有些奇怪,但同性戀愛於九七年才實現了非罪化,在蘭苹和蘭娟的當時,甚至我和女同學的當時,發生同性過界關係足以被判流氓罪。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