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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貝兒你別生氣!我說我說!”他過去摸了摸她肩膀,給她順了一波毛,“不是什麼光彩的過去,”他摸住她的手,看著她的眼睛,“你不要嫌棄我。”

  “我什麼也不怕,最怕這個。”

  第15章 往事如煙

  頭頂的洋燈上扒著只飛蛾, 翅膀拍在滾燙的玻璃罩上,若是舊時代的燈燭, 飛蛾早就燃火燒死,燭芯子也得閃爍明滅。但玻璃燈罩隔了火熱,飛蛾只懨懨地又癲狂得手舞足蹈。

  方公館燈火一盞一盞熄滅,唯剩一兩盞燈, 主人的臥室正廳燈火未熄,丫鬟守在門外腦袋一磕一磕地打著盹, 屋子裡頭關玉兒睜大眼睛久久沒有回過神來。

  “就是這樣, 而後我來了平陽當了商會會長,恰巧八字先生給我算了命,又認識岳父, 就娶了你。”

  關玉兒聽著方金河風輕雲淡地說著過去,言語也是寥寥, 但是她聽著, 每一個字都心驚膽戰。

  正如關玉兒所猜測的,他的出生不好, 能有今日都是腦袋捆在褲腰帶上。

  方金河是個孤兒,輾轉多地去了上元, 年少時先是做著苦力,後來有幸識得一名鐘錶匠,當了學徒, 隨後做了他義子, 那鐘錶匠姓方, 方金河便隨了他的姓。

  方金河做修鐘錶的時候不過十四歲,他手藝做得牢靠,人也聰明,也得了些真傳。

  十四歲的少年前途未卜,不是未來在何地,悶頭悶腦幹著活只為了討口飯吃。

  不過方金河人是十分機靈的,他義父鐘錶修得好,時常幫富貴人修表,方金河跟著就認識了很多人。

  他長得好、會說話,十分得人眼緣,不知不覺還交了幾個朋友,也有人帶他去玩。

  上元的花花世界幾乎能迷亂人的心與眼,一般的愣頭只單單一看,也許就要陷在這迷醉的欲.望里。

  可是方金河眼中一片清明,他眼睛看見的與他人不同,他看到的是機遇與財富。

  總的來說,方金河活著就像一名苦行僧,程棠說得對,少有人能看透他,少有人知道他要什麼。

  其實方金河要的很簡單,他要錢,很多很多的錢,他要買個院子,娶那個漂亮的愛哭鬼。

  這個目標是很多人的目標,但是很多人都夾渣著其他,他們在路途中左顧右盼,漸漸地繞了遠路或死路。

  人在年少時會許下純粹的願望,但是越長大,那願望就變得越幼稚與不切實際,漸漸不再提及。

  但是方金河不一樣,他這個人固執得很,他要什麼,就一定要得到,得到之前所有的苦都是蟄伏時付出的成本,成本越高,收穫往往越大。

  方金河跟著朋友去了一次夜總會,他摸著路子,覺得在那兒當打手能賺很多錢。

  自打他吃得飽了,個子長得愈發的快,還不到十六歲,個頭就躥上了一七幾,他力氣又大,夜總會的打手也不天天打架,就是維護治安,錢來得快,偶爾還得得打賞,也認識很多的人。

  比之此前日日挨打又沒吃食好得太多。

  鐘錶店鋪里的事情很多,方金河白天到六七點收工,晚上就去夜總會當打手,他也不買什麼吃喝,攢著錢買了一兩套體面的衣裳做準備,其他都是存著將來買院子娶媳婦。

  他那些個“朋友”,有富裕的,也有貧窮的,他們要麼醉生夢死,要麼被迷了心竅,唯有方金河做著苦差過日子,他們都想不通他。

  但是想不通他也不會疏遠他,方金河說話做事很有一套,他既不強出頭,也不縮手縮腳,要是遇上什麼事,他說句就總會讓人心安。

  他做過很多行,他就像什麼都會,別人做不到的事,他總是能做到。

  就好比在夜總會當打手,雖說是謀錢財,但是他認認真真地當,也會看人看事,也能打能扛。做了半年,老闆就給他提了職,讓他做貼身打手,還有人教他一兩拳腳。

  做老闆的貼身保鏢可不是普通的打手,他人又“實在”,年紀又輕,很得老闆的信任,大有讓他做長期保鏢的勢頭。漸漸的,他能夠幫老闆辦一些重要的事,他認識了更多的人。

  他能沾老闆的光,換個說法就是,他可以狐假虎威了。

  方金河其實並不死板,他只是忠於職守,就好比兒時在關家送菜到內院,他先幹完活再看院子。

  他膽大卻不魯莽,忠職卻又能變通,他心思很細,在他手裡辦的事,幾乎從從來沒有出過什麼紕漏,一次兩次如此,算是運氣好,但是久了,就說明這個人牢靠、有本事。

  和他交際的人的身份也漸漸高了起來,與此同時,他開始承擔更大的風險——

  直到有一天,老闆被人殺了。

  被二把手殺了。

  殺人放火的事方金河見得實在太多了,他淡定得簡直不似個十幾歲的少年,他冷靜而果斷,並且還能堪察到蛛絲馬跡,他帶著人,出其不意地,就找到了二把手。

  一槍把人崩了。

  他的行動實在太過於利落,所有人都沒反應過來,整個夜總會就沒了頭子,他安靜地站在中央,手裡拿著槍,看起來可怕而不可接近,但是有分外地令人安心。

  方金河接管了夜總會。

  接得十分名正言順,保險箱的密碼他都知道,順手就接了股份,雷厲風行,完全不拖泥帶水,第三天就全權接管了整個夜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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