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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鏡沒有想過,竟然會是這樣的原因。她原本以為,丁薇的父親庚款留學卻未再回來,是個毫無民族之心的人,卻沒想到,還有這層原因在。

  她嘆了口氣,拍了拍丁薇的手:“難為你了。”

  丁薇朝著明鏡擠出一個微笑:“大姐,我沒事,都過去了。我只是……有些替我祖輩不值而已……”

  他一心救國,卻在最終死在官場鬥爭,而那些只是想著謀求私利的人,卻好好的。一腔熱血報國的熱血,最後灑在了私利的斷頭台上,何其可悲!那樣的朝廷,那樣的國家,難怪父親再是想念,卻終其一生不願踏足。

  作者有話要說:  Moment in Peking,就是京華煙雲,林語堂1938-1939旅居巴黎所著。1939年底在美國出版,半年內行銷5萬多本。初版全英文。京華煙雲是後來譯者起的名字。

  丁薇的身世半杜撰。丁禹生晚年資料不詳,結局是我杜撰。劍橋公爵喬治二世是真的,貴賤通婚所以子輩不能繼承爵位,後人也沒有詳細記載了。

  ☆、生於斯,長於斯,埋於斯(上)

  1972年,英國。

  “祖母,祖母——”幾歲女孩子那童稚的聲音在屋子裡格外響亮,“媽媽讓我來告訴你,中國和英國正式建交了。”

  哐當——

  瓷杯從桌上摔落,一個頭髮花白的女人激動地握著了小女孩的手臂:“真的?”

  小女孩顯然沒有辦法理解祖母的激動,但想到媽媽的話,還是乖乖地點了點頭:“媽媽說,是今天的新聞里剛剛宣布的事情。”

  “快,快——”女人滿是皺紋的臉寫滿了急切,“快去叫你媽媽來,快——”

  雖然歲月流逝,光陰在女人的臉上留下了不少痕跡,但還是依稀可以看出她年輕時的美麗。

  這個看似已經到了古稀之年的女人,正是丁薇。如今,她不過是快要知天命的年紀,只是曾經的折磨,讓她的身體極速衰老,青春不再。

  她從抽屜里顫顫巍巍地掏出一張舊報紙。這是一份1967年的報紙,上面是一篇紐約記者對華人音樂家馬思聰所開的記者會的報導——《我為什麼逃離中國——關於“文化大GM”的可怕真相》。文章是當時經香港逃難到美國的音樂家馬思聰口述,記者記錄的。這篇文章里,馬思聰講述了自己出逃的原因,和他出逃前的一些遭遇。

  報紙上,那段馬思聰自述被打擊的遭遇處,紙張已經褶皺起伏,有些字跡甚至有些模糊了,上面依稀可見已經乾涸的淚痕。

  自從1965年年中,饒是她翻看再多報紙,也沒有再看見過關於那個人一星半點的消息。從看到馬思聰的自述到如今,這將近七年的時候,她沒有一刻不在擔心和憂慮中度過,沒有一刻不曾希望自己能夠飛到那個人身邊。

  “母親——”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走進屋,看到地上的碎片,忙蹲下身小心地收拾,“您別急,哥哥已經去打聽消息了,只是母親,我擔心的是,即使中英建交,您……”

  “我必須……咳……我必須回去!”

  曾經的牢獄生活讓丁薇的身體已經變得很差,當年她懷了龍鳳胎,生產之時亦是九死一生。這些年,她的兒女懂事、孝順,兒子明禹將一家咖啡店發展成了食品工廠,女兒明秀潛心學術,繼承了明鏡當年對明樓的希望。

  明秀幫母親順了順氣:“母親,您別著急,我和哥哥商量過了,我們想去香港建廠。”

  “去香港?”

  “是,”明秀說,“現在香港有大批的逃港難民,勞動力上會有優勢。而且現在香港是亞洲的一個重要金融中心,把生意移到那裡去,離父親可以近一點。”

  丁薇站起身,滿是皺紋的手摩挲著手腕上一個綠色的手鐲:“我老了,這輩子唯一剩下的願望,就是能和你們的父親,生同衾,死同槨。”

  明秀聽著母親的話,心一下沉了,這些年,母親的身體越來越差她是感覺得到的,撐到現在,只怕全靠著想再見父親一面的念頭撐著。

  “母親,您別這麼說,”明秀努力控制住眼眶裡的淚水,“父親也一定在盼著和你見面的,他一定盼著……一定盼著我們一家團圓的。”

  “我知道,”丁薇的目光落在那份舊報紙上,“我怕的是,有人讓他等不到了……我怕的是……我這輩子,都回不去了。”

  “不會的,母親。”

  “秀啊,”丁薇拉住女兒的手,“你父親以前說過,‘上海這座城市,我生於斯,長於斯,將來也會埋於斯’,如果我真的等不到……等我死了,就把我的骨灰,帶回上海吧!”

  “母親,您別……您別這樣,我相信,您和父親一定能再相見的……”聽到外面有腳步聲傳來,明秀急忙擦了擦眼淚,“好像是哥哥回來。

  “快,快叫他進來,快問問,我什麼時候能回去啊!”

  明禹一到家,就立刻往母親的屋子來:“母親,我去問過了,現在剛剛建交,還不行。”

  看到母親腿一軟就要摔倒,明禹忙上前扶住她:“母親,我和妹妹商量了,我們搬去香港,到時候,只要政策一開放,我們就立刻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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