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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下達行軍命令,進行動員:行軍命令通常在行軍前向所屬和配屬分隊下達。時間緊迫時,也可在行進中逐次明確。其內容包括:敵情;上級任務;本分隊任務,行軍出發時間,路線,通過調整點的時間和行程,到達的時間和地點;行軍序列、集合時間與地點;左鄰的行軍任務;行軍時速及分隊間隔;大休息、宿營(集結)位置及到達時間;行軍中可能與敵遭遇的地點及行動,通過敵火力封鎖區、沾染地段的方法,對空火力的組織和遭敵襲擊時的行動;偽裝與偵察;行軍紀律、通信聯絡方法及信(記)號;指揮觀察所與保障組的位置;完成行軍準備的時限。必要時,還應明確行軍警戒的編成和任務。下達行軍命令後,指揮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對分隊進行政治動員。

  (三)組織各種保障

  1.組織偵察。分隊單獨組織行軍和擔任上級行軍警戒分隊時,應組織對行軍方向的前方和兩飼實施不同斷的偵察。任務是及時發現敵人,查明行軍道路的質量、通行和隱蔽情況,偵察沿途的城鎮、較大居民地、交叉路口、隘路、菠口等複雜地形的通行情況,查明沿途可能遭敵火力封鎖的地段、受染地區和迂迴路線情況等,

  2.組織警戒。當分隊單獨組織行軍時,應向前、後、側方派出尖兵。必要時,在可能遭敵襲擊的主要地段,增派固定的側方警戒,在分[奇書網·電子書下載樂園—wWw.QiSuu.cOm]隊通過後撤回。分隊在上級行軍本隊內行軍時,通常只派直接警戒,對擔任警戒任務的分隊,應給予適當加強,使其具有獨立完成任務的能力。

  3.組織通信聯絡。當上級允許實施無線電通信時,通常在尖兵分隊、指觀所、所屬(配屬)各分隊、收容組之間建立無線電通信聯絡網。當上級要求在行軍中保持無線電靜默時,應以旗語,燈光、音響信號等簡易方法實施通信聯絡。

  4.組織對空防護。一是組織對空觀察報知勤務,通常每台車指定l~2人擔任對空觀察,充分利用觀察器材組成環形、多層、實時的對空觀察網,並規定簡易的報知信號;二是組織對空射擊火力,組織編成內的可攜式地空飛彈、高射機槍、步機槍形成一定密度的對室火網,掩護分隊順利行軍。

  5.做好物齎器材保障。主要包括武器、彈藥、裝具、給養、飲水和藥品等準備。

  6、組織技術保障。通常選擇3~5名技術骨幹組成技術保障組,主要負責對車輛的檢查、修理和行軍中車輛故障的排除。組織設營組、收容組。在無敵情顧慮的情況下,可組織司務長(給養員)、炊事員等組成設營組並提前出發。其任務是:在預定大休息及宿營(集結)地籌備食物、燃料和飲水;調查社情、疫情;選擇和區分各分隊大休息地點;劃分所屬分隊(車輛)的位置,派出人員在進入宿營地的路口接引分隊;向指揮員報告設營情況。徒步行軍時應成立收容組。通常由一名軍官、衛生員率數名體質較好的士兵組成,在本隊後跟進,負責收容傷病員和掉隊人員,並組織其跟進,根據情況消除路標。

  (四)檢查行軍準備:指揮員在出發前,應對所屬分隊行軍準備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主要包括:所屬分隊對行軍命令傳達落實和動員情況;武器、彈藥、油料、糧秣和各種器材的領取、攜帶情況;炊事班的生活物資保障準備情況;衛生保障準備情況以及車輛狀況等。檢查完畢後,將行軍準備情況及時報告上級。

  四、行軍實施:行軍時,指揮員應加強觀察,掌握行軍路線、方向和速度,及時了解敵情、沿途地形和道路狀況,及時靈活地處置各種情況,沿上級指定的路線迅速隱蔽地行軍,按時到達指定地區。

  (一)準時集合出發,嚴守行軍秩序:接到行軍命令後,應迅速在指定地區集合,同時派出警戒,檢查各分隊人員、武器、車輛、著裝等情況,適時登車,按上級規定的時間準時出發和通過出發點。摩托化行軍時,分隊通常成一路沿道路左側行進。徒步行軍時,成一路或數路沿道路右側或兩側行進。行軍中應嚴格遵守行軍秩序,自覺聽從調整哨指揮。未經上級允許不得超越前面的分隊,並主動給執行特殊任務的分隊讓路。行軍時,駕駛員應集中精力,保持規定的車距、車速,不得隨意超車和停車。如車輛發生故障,應停靠道路右側搶修,人員應分乘其他車輛前進。故障車修好後立即跟進,並利用部隊休息時間歸建{如道路寬闊,經上級批准,也可超越歸建。車輛無法修理時,應請求上級補充車輛。

  (二)掌握行軍路線和速度:為了避免走錯路和迷失方向,應利用多種方法和手段掌握行軍路線。在複雜地形和夜間行軍時,可派一名軍官加強前方尖兵的指揮,或由軍官、骨幹組成方向組,隨尖兵行動。如發現走錯路,應首先確定站立點,爾後選近路插向原定路線。如無把握應立即返回開始走錯的地點,爾後繼續前進。當接到上級改變行軍路線的命令時,應立即判明新的行軍路線,修改行軍方案,在行軍中給各分隊明確任務。行軍速度和一日行程應根據敵人的襲擾程度、行軍隊形的編成、人員的體質、移動工具及其技術狀況、道路的數量及質量,駕駛員的訓練素質、行軍時間蘞水文氣象等條件確定。

  (三)適時組織休息:正確規定行軍中的體息時間和地點,是緩解行軍疲勞、保持行軍能力、順利實施行軍的重要條件。在上級編成內行軍時的大、小休息和遠程連續行軍的休息日,通常由上級統一掌握。單獨行軍時,由本級掌握。摩托化行軍時,小休息通常每2~3小時進行一次,每次ZO~30分鐘。徒步行軍的首次小體息,通常在行軍30分鐘後進行,時間15~20分鐘。爾後每行軍1-2小時休息一次,每次約10-20分鐘。組織小休息時,車輛應按規定間隔停靠在道路右側。除留信號觀察員、值班火器(分隊)、無線電員外,其餘人員下車在道路右側體息。徒步行軍時,人員應靠近路邊面向外側並保持原來隊形,指揮員應督促士兵整理鞋襪和裝具。大休息應在一日行程過半時進行,時間為1~2小時,徒步行軍為2小時左右,組織大體息時,應離開道路進入指定地區或沿行軍路線疏散隱蔽。指揮員應明確乘車時間,派出警戒,必要時指定值班分隊(火器)占領附近有利地形。分隊應利用地形構築簡易工事。司機應檢查車輛,並對其進行技術保養,必要時還應進行小修。炊事班給全體人員分發熟食。必要時,可利用大休息調整行軍隊形。夜間休息時,人員不准隨意離隊,武器、裝具隨身攜帶,出發前清點人數,檢查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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